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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人

发布时间: 2021-01-14 00:28:11

A.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所有权变更办理流程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如何办理

一.在开始办理之前,要提醒大家的是:为了提高办证效率,您需要准备齐全以下资料:

(一) 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 其他必要材料。

(二) 坐落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名称发生改变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 其他必要材料。

(三) 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4. 房屋所有权证;

5. 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6.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7.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8. 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9.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10. 其他必要材料。

(四) 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分割、合并的原因证明文件;

5. 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6.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图;

7.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8.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根据规定必要时安排现场查看)

4.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

5.发证并归档。

三.办事时限

1.法定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名称变更登记、坐落变更登记,7个工作日;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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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费项目

1.住房登记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3.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登记费减半收取。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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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在什么情况下,权利人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1)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2)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3)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4)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C. 什么是房屋权属变更登记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名称改变、房屋坐落的地址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房屋登记状况变更的,权利人申请的变更登记。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种类及所需材料:

一、 所有权人姓名(名称)或身份证号码发生改变的变更登记(当日办结)
1、《金华市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
2、自然人提供现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现有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需加盖公章),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变更的证明文件;(企业法人组织更名提供工商或政府登记机构的变更证明,变更前后的公司备案章程并加盖工商档案章;自然人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境外个人姓名变更,提交公安部门、外事部门的证明文件);
5、企业变更中,有涉及股东、股份变化和股权转让的需先到税务部门申报完税(减免税)凭证;
6、分户平面图二份;
7、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房屋坐落的区划、街道名称、门牌号或者说住宅小区名称发生变更的变更登记(当日办结)
1、《金华市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地名办出具的区划、街道名称、门牌号或者说住宅小区名称变更证明;
5、分户平面图二份;
6、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同一权利人的房屋要求分割、合并的变更登记
1、《金华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涉及权利人要求分割、合并的申请;
5、涉及面积分割的,应当出具按幢(栋)或自然间分割、合并测绘报告;
6、分户平面图二份;
7、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夫妻产权约定的变更登记
1、《金华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夫妻产权约定书(公证)和变更申请;
5、分户平面图二份;
6、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五、房屋用途发生变更的变更登记
1、《金华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规划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用途变更批准文件;
5、分户平面图二份;
6、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六、房屋面积增、减变化的变更登记
1、《金华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部分拆除、倒塌、焚毁后面积减少的批准文件;
5、面积测绘报告,分户平面图二份;
6、房屋改建、扩建、翻建后致使面积发生增加的变更登记,登记要件按初始登记的规定提交;
7、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D.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和所有权变更登记有什么区别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针对房屋权利人改换姓名、名称,或房屋状况发生变化所进行的登记。比如说你结婚了,要将你爱人的名字加入,就要进行变更登记。

又如,由于城市改建等原因,经原来的路名改变了,你的房屋也要从新登记。再如,你依法改建或者扩建了原来的房屋,改变了房屋状况,也要从新登记。

所有权变更:是指房屋所有权主体转移所进行的登记。如房屋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划拨、分割、合并,以及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等等,因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就要从新登记。

(4)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人扩展阅读:

变更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包括土地权利设定登记,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土地权利人名称、土地用途、地址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变更登记也是指权利人名称变更或服务现状发生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1、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发生变更;

2、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

3、房屋翻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定义

企业变更是指企业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登记事项的变化。引起企业变更的原因有以下三种:企业合并、企业分立和公司组织变更。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载明了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因此,上述事项变更都被视为“企业变更”。

变更条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应办理变更登记: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改变住所、经营地点;改变登记类型;改变核算方式;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改变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网址)。

登记地点

原地方税务登记机关。

登记期限及申报办理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4、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5、其他有关资料。

(二)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审核及办理时限

主管税务机关对提交资料、资料齐全、合法、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发给《税务登记变更表》;纳税人应如实填写并交回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审核,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

对提交证件、资料不齐全或登记变更表填写不符合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予以说明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从资料接收到资料退回、证件发放,25日内完成。税务部门信息输出工作于核准税务登记当月最后1日前完成。

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

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务登记证件需作更改的,主管税务机关收回原税务登记证件,并按变更后的内容,即时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E. 什么是房屋的变更登记

房屋变更登记是指房屋权利人因法定名称改变,或者房屋状况发生变化而进行的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登记程序
1、收件及收费;
2、审核产权证明资料,核准登记;
3、发出相关权证。
二、提交资料
1、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2、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权利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还须提交其使用法定名称的证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
3、《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图纸;
7、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8、建筑面积计量答复书。

F. 申请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的程序

楼上回答的根本不对题,你的属于土地变更登记

登记土地变更程序的办事指南:

(一)提出申请
l、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权利人应自土地变更实发之日起30天内到土地所在县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属土地转让,需由土地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时申请:
(1)、权利人变更名称、地址;
(2)、变更土地用途
(3)、变更土地权属性质
(4)、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以土地作价入股,以土地联营合作、赠与、继承和企业被收购、兼并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2、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证
(3)、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或护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4)、企业单位变更名称、地址,需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个人变更姓名的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5)、属变更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性质的,需出具市、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的批准文件。
(6)、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提交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和土地转让合同
(7)、因企业改制处置土地,以土地联营合作,以土地作价入股的,需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文件或联营合同等有关材料。
(8)、继承和赠与土地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明材料。
(9)、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二)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
l、受理人审核权利人所提交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需补交材料,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向申请人说明清楚应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期限;材料齐全又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2、对所受理的材料进行编号,并给回执单。

(三)产权审核
l、初审 登记人员将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到实地调查核实,符合规定的,报股长核准。
2、审核 报局领导审核

(四)登记发证
l、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2、登记人员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或更改土地证,加盖公章。
3、权利人凭回执、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还应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并复印土地证一份存档,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号码。

(五)登记土地变更程序立卷归档

G. 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除非是二来人是夫妻关源系,否则,这种变更登记不成立。不是夫妻的话,这种情况应属于房屋转移登记,俗称房屋买卖,首先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完成税收,当事人及其共有人持身份证到属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程序。具体需要的登记要件,应按照当地房屋登记机构要求出具,各地略有不同。

H. 房屋所有权证如何更换所有权人

房产变更登记办理的内容如下:

(一)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坐落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名称发生改变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

5、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四) 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分割、合并的原因证明文件;

5、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8)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人扩展阅读: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直接到办证大厅,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国土规划分局窗口、地税局契税窗口以及银行窗口。

2、受理;

3、审核(根据规定必要时安排现场查看);

4、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

5、发证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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