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平台使用权
『壹』 二楼商铺外墙广告使用权归谁所有
我觉得如果整幢大楼属于开发商,那么开发商应当允许二楼商铺在外墙进行广告推广活动,除非商铺租赁合同另有约定,而且又不属于开发商的霸王格式条款,是经过双方来来往往的商议形成的租赁合同明确不准二楼商铺使用外墙广告,那只能另当别论。关于这一点我很肯定,而且我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现在天色已晚,我没办法去查了告诉你了。
『贰』 我买的是二楼,有一块露台,说只有使用权,可以铺地砖吗
跟物业事先说下,正常没问题
『叁』 商品房二楼露台归属
依据2009年3月最高人来民法自院公布了《物权法》的两部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3款: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这也就意味着开发商送的露台成为业主房屋的专有部分,具有产权,属于和该房屋一起的产权人所有。
而按这以前的法律规定开发商附送的花园、露台等都是业主大家共有,其他业主有权进入。这个规定已有改变。
『肆』 高层顶楼2层复式楼的独立露台使用权问题
从法律上讲,你肯定是没有权利改造该露台的。因为你的那个露台是属于整栋业主共用的,你的产权证上也没有该面积。售楼人员这么跟你说肯定是为了促销了,而且从事实上说,别人也到不了你的露台,基本上就是你家自己所有,一般其他人也都会默认露台归私人所有的,不会来找你麻烦。不过你改造的时候还是要让外面看不到露台的改造,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即使投诉,那也要到规划局那里定的。我建议你还是改吧,物尽其用嘛!
『伍』 买二楼的房子送平台,开发商说我独家有使用权,但没有凭证,开发商说二楼比三楼贵就是最好的证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条款说平台
般说平台属于公共用跟邻居协商共同使用
协商家都撕破脸找城建说违章建筑
拆除掉并罚款
『陆』 二楼业主对平台没有产权有使用权,能乱搭架子吗
二楼业主对平台没有产权有使用权,不能乱搭架子。
可以告知物业建立装修巡查责任机制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装修巡查责任,如客服专员作为责任区域第一责任人,直接上级领导负管理责任;巡逻护卫负次要责任,明确奖惩。实施班组联合巡查与专人巡查相结合的巡查方式。
平台不能随意使用,比如搭建阳光棚或者阳光棚,基本上都是不行的。平台需要按照物业或城管的规定使用,如果违规使用,很有可能会被责令拆除,这个损失是很大的。
(6)二楼平台使用权扩展阅读
业主装修过程中,常出现中途变更原装修设计方案或故意隐瞒违章意图的情况。在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违章装修,按以下程序处置。
1、巡查人员立即上报客户服务中心,客户中心安排人员现场查看确认,并拍照留档;
2、客户中心片区管理员立即与装修业主联系,要求停工整改,并签发限期整改通知;
3、未整改前,客户中心通知护卫班组要求所有装修工人、装修材料拒绝进场;
4、客户中心将违建情况上报违建整治小组;
5、违建整治小组继续安排相关人员轮流与违建户做沟通劝阻工作;
6、对于拒不整改的,电话向区执法局报告,并于1个工作日内整理书面材料,向区执法局、房管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报告;
7、电话联系供水、电、气等部门要求向违章装修户停止服务,并做好记录;
8、违建整治小组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现场陪同查验、处置等工作。
『柒』 无公共通道的二楼露台属于物权法所说的专有部份吗
你所说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吧。
作为专有部分,需要三个条件:
1,构造上的独立性。即与整个建筑物的其他部分能够加以区别。如一栋楼中通过固定楼板和墙壁与其他单元相隔离的的单元,成住宅单元。
2,使用上的独立性。即该部分是否有独立的出入口,若必须利用相邻门户才能出入,不具备使用上的独立性。
3,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就是说通过共有墙壁,楼板隔离开的专有空间,就是可以在登记簿上登记的房屋空间,也就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房屋空间。如你所说的,如果在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明确将露台列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才算是专有部分,否则就是共有部分。
解释一下你的疑惑,开发商如果将房屋出售,那么不仅将房屋出售,那么购买房屋的业主,不仅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获得了建造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那么这个小区如果房屋全出售完毕,那么这个小区和开发商没有任何的关系了,开发商只有如商品出卖后的售后服务义务,如房屋漏水,墙壁裂缝等维修义务。
小区建筑物区域内的道路,绿地,儿童设施,建筑物基础,结构,屋顶,通道,楼梯,大堂还有消防等附属设施,都为业主共有部分。
另外就是建筑物的外墙,曾有开发商表示过建筑物临街的外墙属于开发商保留的所有权,用来出租广告牟利,这些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通过外墙你来考虑你所说的露台,你认为他收费合理吗?
『捌』 你好,楼层是两层半,二楼平台使用权归谁所有。
看合同具体的约定
『玖』 关于居住在二楼的露台使用权问题
您好,您可以享受使用权的!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