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性质
A. 所有制性质怎么填
一、企业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它也可下设分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它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4、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它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如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5、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和“全民”统称为全民所有制。它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营业单位也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
6、集体所有制企业。它也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办单位一般是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营业单位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也可由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法人组织直接下设成立。
二、平时人们所说的私营企业主要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还有个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它规模较小,单从名称上看,可能会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分不大出来,但核发的营业执照不同,并且,“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不能以企业来对待。
(1)所有权性质扩展阅读
所有制,是指一定社会中因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而发生的经济关系。所有制关系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核心和基础,它决定着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相互关系和产品分配的形式。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水平。
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革可以粗略地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建国初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这个阶段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片面追求“一大二公”,认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越纯越好。
第二阶段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五大之前。在这一阶段,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第三阶段是当十五大召开之后。
(参考资料 网络 所有制)
B. 什么是所有权性质的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是有50以个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最低3万元,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至于所有权,要看掌有最大股份的人的性质,如果掌有最大股份的是民营企业家,则还公司的性质是非公有制,如果是政府最大,还有外资私人涉入,则其性质是公有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混合经济。
C. 企业所有权性质具体是指哪些
从投资(企业注册资金来源)和所有权角度介定的企业性质。
国营:这回词太老了,现在叫“国答有”。全部由国家财政投资,所有权归国家;
合作:又称合伙,两个以上自然人共同投资,所有权归合伙人按投资比例确认,其企业性为个体;
合资:主要是指中外合资,中国企业与国外企业分别投资,按各方投资并考虑利益关系协商确定所在权比例;
独资:主要是指国外某一个企业单独投资经营的企业,所有权为该企业主;
集体:一个特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如村委会)或其他的群众性经济组织投资,所有权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私营:中国公民个人投资兴办,所有权归投资人;
股份:这应该不用解释吧?
报关:外国企业在华的分支机构;
其他:以上未列入者。如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D. 所有制性质是什么意思
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是指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社会生产目的的决定机制。在一定社会经济形态中所处的地位、所占的比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居于支配地位的所有制性质,决定了该所有制结构的性质,也决定着这个社会的生产目的。比如我国目前是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性质并存。国家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E. 什么叫做经济所有制性质
指所经营的公司的所有制形式。
在我国还可以按照经济类型对企业进行分类。这是我国对企业进行法定分类的基本作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目前有国有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私营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涉外经济(包括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及港、澳、台投资经济)等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
国有企业的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所举办的企业,也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或核发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及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社会团体,还包括上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所举办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这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
它包括城乡劳动者使用集体资本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即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有法定数额以上的雇工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在我国这类企业由公民个人出资兴办并由其所有和支配,而且其生产经营方式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雇工数额应在8人以上。
这类企业原以经营第三产业为主,现已涉足第一,第二产业,向科技型,生产型,外向型方向发展。
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而构成的企业。
我国的股份制企业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某些国有、集体、私营等经济组织虽以股份制形式经营,但未按公司法有关既定改制规范的,未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仍按原所有制经济性质划归其经济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适用于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平台(员工持股平台)等。
联营企业,这是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外商投资企业,这类企业包括中外合营者在中国境内经过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也包括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按我国法律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经中国有关机关批准而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还包括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单独投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外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适用于个人小规模的小作坊、小饭店等,常见于对名称有特殊要求的企业。
港、澳、台,这是指港、澳、台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在大陆举办的企业。在法律适用上,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在经济类型上它是不同于涉外投资的经济类型。
股份合作企业,这是指一种以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相结合作为其成立、运作基础的经济组织,它把资本与劳动力这两个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有效地结合起来,具有股份制企业与合作制企业优点的新兴的企业组织形式。
(5)所有权性质扩展阅读
法律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具体需求,如设立的条件、设立的程序、内部组织机构等来组建企业。关于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企业种类的确定一般有两个标准,即学理标准和法定标准。
学理标准是研究企业和企业法的学者们根据企业的客观情况以及企业的法定标准对企业类型所作的理论上的解释与分类。
这种分类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性,但学理上的解释对企业法的制定与实施有着指导和参考作用。法定标准是根据企业法规定所确认和划分的企业类型。法定的企业种类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性。但因企业的类型不同,法律对不同种类企业规定的具体内容与程序上的要求也有很大区别。
企业法定分类的基本形态主要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法律对这三种企业划分的内涵基本作了概括,即企业的资本构成、企业的责任形式和企业在法律上的地位。从我国的立法实践来看,我们基本上按所有制形式安排企业立法,划分企业类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也将把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作为我国企业的基本法定分类。我国已颁布《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我国法定分类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5)所有权性质扩展阅读来源:网络-企业分类
F. 所有制性质与所有权性质有什么不同
所有制和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所有制作为社会物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属于经济基础,而所有权是一种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所有制作为经济范畴,决定所有权的内容,它们之间存在以何种所有权形式实现所有制的问题,但却不存在一种所有制形式对应一种所有权形式的必然关系,即使苏联一些学者后来也已经认识到该理论的错误,从而摒弃了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就有什么样的所有权的极端化观点,而强调“所有权不是经济关系的再现,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对决定所有权的所有制经济关系起反作用。”[22]近年来,我国学者也对将所有制和所有权相混淆的观点进行了反思和梳理,如孙宪忠教授指出: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所有制和所有权之间有一个法律实现问题,即上层建筑的所有权如何实现经济基础的所有制的问题,但前苏联法建立的观点主张所有权就是所有制,这是后来前苏联民法观点走向片面和极端化的起点。[23]韩松教授也认为,“所有权作为法律制度具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属性,而非对所有制的简单复制,……事实上,发展公有制经济不一定就需要民法物权制度规定国家、集体对公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权。”[24]可见,随着时代的发展,民法理论的进步,将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等同于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不妥当性日益凸显,从而也使将“社会主义公有制”神圣不可侵犯等同于“社会主义公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更进一步丧失了说服力。
G. 公司所有制性质应该填什么
公司来性质按营业执照上填。公司所有自制性质有以下几个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企业种类的确定一般有两个标准,即学理标准和法定标准。学理标准是研究企业和企业法的学者们根据企业的客观情况以及企业的法定标准对企业类型所作的理论上的解释与分类。这种分类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性,但学理上的解释对企业法的制定与实施有着指导和参考作用。
(7)所有权性质扩展阅读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H. 房屋所以权上面写着:所有权性质——和产,和产是什么意思
房屋的产权证性质是没有和产的,应该是私产,产权证上的私产的意版思如下:
私产性质的产权证一权般都是老产权证,现在新的产权证上都没有写是私产或公产的,私产的意思就是这个房子是产权人所有的,产权性质上显示私产,那么产权人就有处置这个房屋的权利,与现在的商品房一样,都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不影响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