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著作权有哪些
1. 能够取得著作权的影视作品类型有哪些呢
随着现代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在生活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版之余,对于精神方面的权追求,开始变得热衷起来,这也促进了现代社会,影视电视剧等作品的兴旺发达,那么能够取得著作权的影视作品类型有哪些呢?能够取得著作权的影视作品类型有哪些《著作权法》第3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摄影作品,即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等介质上记录客观事物形象的艺术作品,如人物照片、风景照片等。著作权法并非保护所有摄影物,纯复制性的摄影作品,如翻拍文件、书刊等,因不具有独创性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影视作品,即将事物形象、音响摄制在一定介质上,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作品以及采用与摄制电影类似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例如电视剧等。图形作品,即形象地展示事物的形状、结构和原理等内容的图形和模型作品,例如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解剖图和线路图等等。
2. 影视公司的版权有哪些
一般的影视公司都有版权,买他们的首播就是买版权。那什么是版权呢?电影版权即电影著作权,是指电影作品的作者或者公司法人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含电影发行权,电影放映权)。电影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3. 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区别,我们经常会看到将一部作品翻译成另外一种语言,或将某一文学作品拍成电影的现象,这种演绎行为作为演绎者的一种创作方式,会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创造出新颖的作品,其作者同样拥有著作权,那么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区别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区别:1、演绎作品著作权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该条明确了演绎作品的作者,对原作品进行再创作时,应事先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并依照规定支付报酬,同时原作者仍享有署名权,再创作人不得对原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如果演绎作品的创作人是对已超过保护期的作品进行再创作,可以不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同时可以不支付报酬,但原作者的署名权不得侵犯,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权不得侵犯。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进行作品的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时,其他人也可以对该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各演绎作品的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演绎作品分别享有著作权。2、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概念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引入影视作品这个名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使用的是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的表述。《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在《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中表述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表现的作品,而在《世界版权公约》、《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中则直接引用了电影作品的概念。在我国,影视作品主要包括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等具体形式。
4. 投资电影,需要知道哪些著作权问题
剧本
署名和改编作品纠纷
按理来说,剧本是一部电影的最核心环节,所以编剧理应在行业内占有重要地位,外国的编剧(尤其是美剧编剧),不仅拿着堪比超级明星的报酬,还掌握着明星角色的“生杀大权”,不听话的明星随时有被“写死”的风险。
可中国的现实是恰恰相反,编剧们普遍处于产业链的末端,价值长期被忽视,这也是导致国产电影故事质量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的主要原因之一。
典型类型
围绕剧本产生的纠纷在电影行业中一直占着很高的比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署名权纠纷和改编作品纠纷。
其中署名权纠纷主要是因为剧本往往涉及到多人先后创作的多个版本,有的是在前人基础上的修补润色,但有的却是对前作的改头换面,后一种情况下,如果片方和编剧之间的委托创作剧本合同约定的不够清晰细致,往往会引发关于署名权的纠纷。之前关于热播电视剧《北平无战事》的剧本纠纷正是因此而发生的。
改编作品纠纷主要体现为影视作品与其来源之间的纠纷。现实中最常见的就是影视剧涉嫌抄袭小说或者其他剧本。
判断要点
判断此类纠纷最重要的需要注意两点:
①进入“公有领域”的“思想”不受法律保护,意思是对于一些惯常的故事情节或者桥段,人人都可以用,不存在抄袭;
②认定抄袭的标准在于“接触+实质性相似”,意即被控抄袭的人现实中必须能够接触到原作品,同时新作品与原作品之间存在实质性相似的部分,但至于相似部分占整个作品的多少比例,现实中尚未有定论。
这两个原则堪称作品抄袭案件中的“任督二脉”,打通后方能窥得案件背后的实质。
此类纠纷中最著名的案例当然是琼瑶诉于正案,该案对于编剧来说可谓是一针司法强心剂,可能会对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但是鉴于该案二审还未结束,所以最终走向还不好预测,让我们拭目以待。
防范措施
署名纠纷也好,改编作品纠纷也罢,最有效的防患于未然的方式就是对前期合同(比如委托创作/改编合同、作品许可使用合同)进行细致而周密的约定,这个是周公的专长,有着从若干诉讼中提炼出的经验护体,能最大程度的规避风险。
合同
电影流程管理的核心
合同类型
一部电影从无到有的过程,是被一系列合同所串联起来的。合同管理,可以说是电影产业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一份高质量的合同,通过环环相扣的条款设计,不光能将大部分法律风险扼杀在萌芽之中,还能使当事人在意外发生纠纷时占据有利地位。
5. 影视著作权的十七项权力分别是哪些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6. 影视著作权常见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内行、改编、翻容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
7. 哪些电影有版权
都有版权的
8. 电影著作权如何获得如何取得著作权
我国获得著作权的方式有哪些呢?通常对于电影作品的作者来说我们可能不知道要如何获得其著作权,那么我们来告诉大家电影著作权如何获得,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了。我国取得著作权的方式:(1)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不需要履行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这种自动取得制度,我国也是采取这种制度。(2)注册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或批准后才能产生著作权,而不是自动产生。少数国家采取这种制度。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须经过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此外,无论作品是否发表,只要作品已经创作完成就能取得著作权的保护。版的威胁即使是取得了著作权也是存在的。这里面最大的一个问题其实是举证,证明自己是作者,这样才能证明自己著作权人的身份。但2000年12月1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根据《解释》的规定,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指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著作权权属证明指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手稿等。根据上述规定,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著作权属的有力证明,虽然著作权属从作品完成之日就自动产生,毋需经过登记程序,但在网络时代,信息复制和传播的速度非常之快,著作权人对复制和传播媒体的控制有难度。作品一旦经过多个渠道广泛流传,要证明原始作者的身份就有一定困难,因此,主动申请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的好办法。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著作权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条: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所指的作品,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其保护期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保护期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