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版权
⑴ 像贝多芬和柴可夫斯基这些已经故去的大师的作品,是不是版权已经过期,可以自由使用了吗
这些个大师的作品版权已经过期了,成为了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至于你说的某个交响乐团演奏他们的作品,这个过程本身属于演绎作品,如果刻录成光盘什么的还是可以卖钱的,只要没过50年还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
⑵ 请问各位我想用贝多芬、莫扎特等等音乐名家的音频,有无版权的吗
你可以考虑买他们的演奏CD然后拷到电脑上直接用。其实现在到底是不是他们的演奏原版真的很难说哦,能保证的只有说这首曲子是他们创作的,至于你听到的是不是他们演奏的,我估计可能性不大了呢。
⑶ 经典古典音乐的改编权(比如将贝多芬的某首交响乐改编为电子乐)是开放的吗
文艺作品这类东西的产权是作者死后50年之内保护。。所以现在不涉及版权问题。。
⑷ 关于音乐版权
音乐作品版权期间在作者去逝后五十年终止(财产权终止),但作者的继承人仍享有人身性权利,如果维护作品完整权等。
所以说你如果用贝多芬的音乐是不存在侵犯著作权的。只要你不是改编、恶搞。
⑸ 哪些世界名曲不计版权
作者死后50年的作品 为公用版权
贝多芬等等这类的曲全是公用的
⑹ 过世艺术家的版权怎么划分
利用贝多芬或者莫扎特的曲子再创作的行为属于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四项规定的改编权,但根据著作权法对“权利的保护期”规定,上述作品的版权已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不算侵权。
过世作者的作品保护期请参阅著作权法对“权利的保护期”规定,“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另,著作权法正在组织修订,修改后的规定可能有微调。
⑺ 酷狗音乐上的贝多芬音乐是正版么
想告诉你什么叫正版。网络上没有正版之说,你没付过钱就收听或者观看影视就是盗版。有些网站比如酷狗会自己购买音乐版权那你可以说是听正版。贝多芬音乐有很多,但贝多芬死很久了,都超过五十年了,根本没有正版一说了。这样的音乐版权不被保护
⑻ 现在莫扎特,贝多芬的作品还有版权吗,可以随便使用吗
有啊。你要是音乐学院的老师就会给你发的。
⑼ 请问贝多芬,莫扎特等等音乐家的音乐现在有版权吗
肖邦、贝多芬、舒曼、莫扎特、海顿、舒柏特、巴赫、李斯特、比才、勃拉姆斯、门德尔松、施特劳斯、柴科夫斯基……
⑽ 改编贝多芬的曲子《月光曲》用于发行个人音乐专辑算侵权吗
是的,除非得到拥有该曲版权的唱片公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