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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权

发布时间: 2021-01-15 15:28:59

⑴ 商业用地、工业用地都是多少年的使用年限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1)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权扩展阅读: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⑵ 关于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规定

工业复用地必须实施招标制拍卖挂牌出让,并坚决执行全国最低价标准。
1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
2编制、确定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
4编制出让文件
5发布出让公告
6申请和资格审查
7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
8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
9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
10办理土地登记
11资料归档

⑶ 政府收回国有出让的工业用地给企业的补偿办法是什么

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只规定了适当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3)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权扩展阅读:

收回土地的条件和时限: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明确规定收回土地的条件,即使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收回土地的条件,政府仍然可以依据法定条件收回闲置土地。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①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②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③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⑷ 根据《房地产法》的规定,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为多少年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工业用地50年。

⑸ 工业用地与商业用地的区别,在使用权限、年限上有何差别

1、使用年限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30年,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

2、价格不同

工业用土地价格低、商业用地价格高。

3、使用权限不同

国家规定不允许违反用土性质使用土地,即不允许在工业用地上从事商业活动,商用用地从事工业活动。

4、区位不同

商业用地主要在市区内、工业用地主要在市郊或接近市郊处。

(5)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权扩展阅读

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程序:

1、写个变更用途的申请,然后报送到土地局,逐级上报到主管土地规划的副市长签字,然后拿着批复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变更,和土地局重新签定土地合同,然后补交土地证》不等同于《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土地规划用途性质分类有多种,如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等。

2、价格与此地块价格有关,没有明确的标准,各个地市也不同,建议您去相关部门咨询。《土地证》不等同于《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土地规划用途性质分类有多种,如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等。

3、《土地证》只说明有拥有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但所建项目是否符合规划用地性质,以及是否适合在该地实施所建项目,则要进行审批,并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和有关机构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必要时,需进行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俗称“土地变性”。土地是划拨并不影响房产交易。

参考资料

网络-工业用地

网络-商业用地




⑹ 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

工业用地5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6)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权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⑺ 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规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专12条规定,土地属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 居住用地70年;

  • 工业用地50年;

  •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 仓储用地50年;

  •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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