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和所有权
❶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拥有权应该归谁所有
农村集体土来地拥有权属自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1、国家征地发放补偿款应该给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
2、农民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转让。
3、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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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查询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1、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要注意看证书是否办理出让.现在的出让金标准较高。国土资源部发过一个文,自然人可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
2、系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证中心,申请调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相关内容即可。
❷ 只能由国家拥有的所有权有哪些
《物权法》第八十一条 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
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 受法律保护。 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国家所有的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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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方法
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的权利内容。
依据《物权法》 第53条规定,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可见,第一,国家机关并非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人,只是因国家的授权而享有这些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人的部分权利。换言之,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直接支配这部分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力来源于国家的授权,国家才是这些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人。
第二,国家机关对于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包括占有、适用、收益、处分在内的物权。第三,由国家机关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主要是用于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而并非用于经营,因此国家机关对这部分不动产或者动产行使处分权必须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作为依据。对国家机关违反规定擅自处分国家财产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的权利内容。
依据《物权法》第54条规定,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是指国家通过财政划拨或者行政划拨的方式动用国有财产开办的事业单位。
其对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内容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不是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人,而是依据国家的授权取得对这些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即国家所有权人;
第二,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收益和处分时须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作为依据。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擅自分配基于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而产生的经营收益、私建小金库、瞒报收益、私分奖学金等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所有权
❸ 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是什么
量化资产,是指如果原所在的企业原来是集体所有制,后来进行股份制改造,作为企业的一员,自然会得到一些企业的股份,然而这些股份不能以现金的方式发给企业员工,而是把企业的所得资产,如地皮、厂房、设备等,划分成股,然后分配给每名职工的资产。
1、对职工个人以股分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的,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比如说张某是某企业的员工,企业改制过程中分给其0.001%的企业量化资产作为每年分红的依据,那么这个量化资产只是作为张某取得企业分红的依据,并没有所有权,所以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只有在股份转让出去后,才需要缴税。
3.对于取得的股息,属于其真正拿到手的所得,所以要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❹ 拥有所有权就一定拥有经营权吗
1、比如国有企业它的资本投入都是国家的,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一般的国有企业实行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这样给了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对国家和企业都是有利的。
2、正如你在问题中提到的“如果拥有一座酒店的不动产所有权,能认定其就拥有酒店不动产的经营权”吗?这也不一定。比如有的企业的法人代表,他通过签订委托经营协议书,把企业的经营权让度给别的自然人和法人单位,这在实际工作中是常有的,而且也符合政策法规的。如果对酒店的不动产有所有权,假定不动产占整个资产的50%以上,按照公司法等规定,这个自然人或法人单位肯定控股,说明他也有经营权,但是在实践中,他也有把经营权让度的问题。
以上特此回答!
❺ 为什么不拥有所有权就可以有处置权
你说的情形,当基于一种债或法律规定,虽然你持有房所有权证,但你没有处置权。内否则,将受到法律制容裁。
1,如某甲有你的债权,经法律确定你的房屋做为甲实现债权的目标时,你就丧失对该房屋的处置权也叫处分权).
2,如此房屋系犯罪所得脏款购买,应当依法追 同样你不具有处置权。
3,处分权(处置权),是所有权中最重要的权利,它与所有权不可分割,而所有权的其它权利,占用、使用、收益权是可以分离的。如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情况下,它的使用权与所有权依合同约定分离。本合同中,特殊情况下,收益权也出现分离。如出租人允许承租人转租,其转租的收益或增值收益,与所有权分离。但是都不构成处分权的分离。
以上二种情形都可构成,虽然房屋证是你的名,你也没有处置权。楼上那个(不是没事干)就是胡说,你看看他的回想,就知到他懂不懂法了!本案的提问是不动产处分权(处置权)的丧失。他给举个动产留置权的处理。驴唇不对马嘴。
❻ 双方合作申请的专利,是否双方共同拥有所有权、使用权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得很明确: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也就是说,
1、申请专利事先签署了合同的,按合同办。
2、事先没有签合同的,可以自己单独实施,不需要共有权人同意,也不用分配收益。
3、事先没有签合同的,可以单独地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不需要共有权人同意,但是要分配收益。
4、事先没有签合同的,其他方式行使权利的,要经过共有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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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利
(一)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二)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三)标示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二、义务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法第43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未按规定交纳年费的,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
此外,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单位,在授予专利权后,应当按照规定对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奖励;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给合理的报酬。
❼ 判断:“对于一项财产,只有拥有其所有权,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予以确认”,是对还是错
错,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企业虽然不拥有其所有权,也应当做为企业的资产确认
❽ 资产的特征包括拥有其所有权吗
凡是由国家、行政部门拨给工会及其事业单位使用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归工会,所有权属于国家;
凡是由工会经费投资、政府及行政补助、工会企事业收入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工会资产;
社会捐赠、国际合作、国际组织援助给我国工会的财产界定为工会资产,工会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行政与工会共同投资形成的资产,政府和行政方面投资部分为国有资产,工会投资部分为工会资产;
凡是用工会资金投资、以工会名义借款或用工会企事业收入兴办的工会企事业和第三产业,其资产所有权属于工会;
工会及其企事业与有关方面合资、合作兴建的企事业按工会在该企业中出资额的比例拥有资产所有权;
已实行规范化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的工会企业,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界定所有权。
②工会资产不进行国有资产登记。
据部分地方工会反映,在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中,对县级以上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界定和管理仍然不够明确,执行起来有一定困难。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总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界定。
依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国资法规发〔1993〕15号《关于清产核资中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工会资产清查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由工会经费(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行政按国家规定拨缴的工会经费、政府及行政方面的补助、工会所属企事业收入、社会捐赠、外国援助等其他收入)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由工会组织进行财产清查登记和管理。
各级工会及其所属单位兴办工会企事业时,凡投入工会资金和财产的属于工会资产,按工总事字〔1992〕11号文(《全总、国家工商局、国家税务局联合通知》)和工总事字〔1992〕28号文(《全总、国家工商局联合通知》)及国家有关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各级总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管理。要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职能部门负责对工会资产和工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进行工会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
那种认为工会“不是一个单纯的独立组织,不能按一般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团对待”;“工会资产是一种社会资产,界定为工会资产不妥”,应界定为“国有资产”说法是不正确的,是违反《工会法》的,应当予以纠正。
在工会资产的管理方面应执行现有文件有关规定,对任何单位否定工会资产所有权的做法是不能接受的,对否定工会组织的性质和社会地位,否定《工会法》中的工会经费的独立原则和工会财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的法律规定,损害党联系职工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抵制。
❾ 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翻译是:什么意思
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Having legal ownership or right to 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