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债务
1、起诉是必须的,而且要快!对方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做了抵押登记,一般问题不大,问题是要衡量以后实现债权时土地拍卖款是否能足额偿还债务,如果不能,则必须申请查封房屋。
2、可以查封没办手续的房子,因为房子是一种事实状态存续着,且我国是“房地一体”的制度政策,查封这种“违章建筑”是没有问题的。
3、你们最好做诉前查封,保证对方不会耍手段。诉前是必须提供担保的。
4、一般律所都是以一般代理做这些案子,很少以风险代理做的。或者你能找到熟人,也许可以。
❷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抵偿债务
x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议,只要债权人愿意,土地使用权可以抵债,需要土地使用过户手续。
❸ 抵押财产的使用权归债权人所有,这句话有错吗
错的。
所谓资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不转移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所以这得分两个时段,一个是债务人没有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均归债务人。一个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均归债权人。
❹ 以房屋一定期限使用权抵偿债务,债权人获得的权利是什么性质的
债务人处分自己抄对房屋所有权中的袭“占有、使用”这一部分,抵偿给了债权人,对债务抵消。
物权法117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你问的问题是债权人可以在一定期限使用房屋,债务人抵偿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综上,债权人获得的权利是用益物权。
❺ 因个人债务纠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个人的直系亲属的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吗
应该不可以。因为你的直系亲属的土地使用权不是你的。
❻ 请问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不能用于抵偿债务。
1、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所以是无法使用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来抵偿债务的
2、如果法院介入可以明确所有权,使用权,那么是可以用作抵偿债务的
❼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什么是遗产债务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
国有土地不能无限期地使用,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年限的。根据国务院1990年5月1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分别为: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权人具体的使用年限应当在最高年限之下由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如果土地使用权人在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死亡,其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剩余的有效期限内继续使用该幅土地。但在继承时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二、什么是遗产债务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或消极财产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生产所欠的债务,均可形成遗产债务。
它的主要表现形式为: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❽ 我单位接受其他单位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债务是否需要交税。
作为收入,依法必须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