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明确树木所有权
㈠ 关于树木的所有权和赔偿
1、林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以林权证登记为准;2、经济林木以谁管理谁受益为原则;3、林木价值可以协商作价,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司法鉴定;4、民事法律纠纷与你父母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联。
㈡ 承包地种植的树木所有权属谁该地上树木能否可以自己砍伐这块地可以称自留地吗
这要看你和原来土地人签的合同,合同如果规定是你的所有权就是你的,所有权是你的,砍伐的树木比较多的,需要去林业部审批。自留地一般不能流转的,自留地一般是每户用于非农业种植的地,所以这块不是自留地。
承包地的使用权与、支配权、收益权归承包人所有,而集体自留地归村民集体所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为村民委员会, 无论是承包地还是自留地其所有权均归国家所用。
㈢ 《森林法》关于营造林木的所有权归属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五条: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
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第二十七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3)合同明确树木所有权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条:依法使用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按照下列规定登记:
(一)使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二)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三)使用国家所有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第五条: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林木所有权。
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第六条: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国家依法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经营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
㈣ 合同到期,争果树所有权
合同对此有没有约定的话,以公平原则,对方应该给予你们相应的补偿
㈤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地上的树的所有权转移吗
土地承包经营抄权转移地上的袭树的所有权不转移。转移地上的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1、自你签定的承包合同生效时起,才对这块地有承包权。
2、在承包之前就有的树木,不应该归自己所有。应归原土地 的所有人或此树种植人所有。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归自己所有,树的所有权才是自己的。
3、在承包合同没有明确所有权的情况下,应与发包方协商处理这些树。如果自行处理发生纠纷时,应由发包方证明这些树是在承包前就有的,有证据可能让自己赔偿树被砍伐的损失;发包方没有证据证明时,树就归自己。
㈥ 林木所有权和林地所有权的意思和区别
一、所有权属性不同:
1、林木所有权权利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林地所有权主要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二、概念不同:
1、林木所有权是指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使用权是指根据合同或有关规定,使用他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力;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也不是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而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由非所有人行使的权能。
2、林地所有权也称林权,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法律确认的对森林、林地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森林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理权以及对林地的使用权。中国森林主要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厂矿、农场、牧场等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地方种植的树木,归种植单位所有。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集体所有。农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和集体组织指定的地方种植的树木,归农民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山林树木,或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以及其他部门、单位的林木,由县或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书,登记造册,确定和保障其所有权。
㈦ 买居委会的办公楼,合同上标明房屋,土地,树木归买主所有,受法律保护吗
你买居委会办公楼,合同上已经标明了房屋土地树木归买主进行使用权专,这是受法律保属护的。另外需要值得注意的就是不管你购买怎么样的性质的房?其拥有的土地,并不是所有权归你。你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房屋土地的所有权都归国家。
㈧ 承包的土地上原来就有的林木所有权归自己吗
1、自你签定的承包合同生效时起,你才对这块地有承包权。
2、在你承包之前就遥有的树木,本不应该归你所有。应归原土地 的所有人或此树种植人所有。除非你们的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归你所有,树的所有权才是你的。
3、在承包合同没有明确所有权的情况下,正当途径你应与发包方协商处理这些树。如果你自行处理发生纠纷时,应由发包方证明这些树是在你承包前就有的,有证据可能让你赔偿树被砍伐的损失;发包方没有证据证明时,树就归你。
4、另外,提醒一句:不是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采伐前一定要先办理采伐许可证。
㈨ 甲方将权属于本村集体所有的马尾松约441亩的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这个怎么解释是否包括其他林木
这就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的概念条款,也属于签订合同时把关不严格,合同的签订是不允许存在这样的模糊概念的。
如果现在双方正在签订合同,那就要把这条条款明确下来,要么就是“约441亩地的全部的马尾松(不含其他的林木)转让给乙方;要么就是约441亩地中的全部林木转让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