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的著作者权
A. 著作权中表演者权的含义及内容是什么
著作权中表演者权的含义及内容是什么?表演者权属于作品领接权的一种,主要是依附于对作品的演绎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中对表演者权作出了相关定义,同时也详细介绍了表演者权的相关内容。接下来,就由小编详细介绍一下表演者权的相关知识吧。著作权中表演者权的含义及内容是什么?著作权中表演者权的含义是什么?对表演者权利主体即表演者的界定,理论界的认识并不一致,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1、范畴界定。在广义上,表演者不仅包括对享有著作权的文学、艺术作品进行表演的人,同时也包括对公有领域内文学、艺术作品进行表演的人,以及进行非作品表演的人。在狭义上,表演者只包括那些文学、艺术作品进行表演的人而不包括表演非文学艺术的人,例如杂耍演员、杂技演员、体育运动员等。2、主体类型。邻接权意义上的表演者肯定为自然人,但能否为公司、企业或其它法人,则值得探讨。我国著作权法与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将表演限定为是对作品的公开再现,而对非作品的再现则主要利用合同法或再现者在民法上的肖像权来进行保护。著作权中表演者权内容有哪些?(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象,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象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权产生:表演者权产生的前提在于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表演权许可给表演者行使,但是表演者权设定却有利于维护表演者利益,因为表演者权由表演者享有,而表演权却属于著作权人。表演者权的保护期限:表演者权的保护期限是自首次表演完成之日起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B. 简述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您好,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署名权的主体:
《著作权法》规定署名权由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对于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作品原件的所有人也不能行使署名权。
电影作品和以设置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是制片者,其可以在电影作品中署名,但为完成电影作品而必不可少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也在电影作品中享有署名权。
作者除了可以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中署名,在演绎作品如翻译作品、汇编作品中,原作的作者也有权在演绎作品中署名。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四种著作邻接权,其中表演者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这其实就是表演者的署名权,其他邻接权人不享有类似的权利。
署名是一种权利,不是作者的一项义务,作者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不署名所产生的后果完全由作者自己承担。实践中,除非有特别的原因,创作作品时可以不署名,但发表作品特别是发行作品时不署名,就比较少见了。当然,署何种名,是署假名还是署真名,署简称还是全程,署笔名还是署昵称,完全在作者的选择,只要在版权认定中能够确定作者的身份,署名的功能就达到了。当然,行使署名权要以一定的合理方式,比如在建筑作品和美术作品中,作者行使署名权就不能伤害到作品的价值。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C. 可否在版权中心著作权查询著作权归属
作品的创造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作品的著作权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实践中,往往会有人因为不知道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而发生侵权事件,那么,可否在版权中心著作权查询著作权归属?可否在版权中心著作权查询著作权归属一、版权中心著作权查询著作权归属可以吗可以。二、如何查询著作权归属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可以查询著作权归属。三、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有哪些1、一般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2、特殊规定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五、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著作权;七、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应归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著作权是指:1、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八、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九、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其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十、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至继承人享有;十一、著作权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其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法定的保护期依法转移至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其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四、著作权的取得方式著作权归属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目前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案部门申请登记,数字作品形式的著作权归属也可以通过各各种协会自办的第三方登记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撑的能够证明作品备案存证时间的机构,也可以选择融合和集成各种数字版权技术和权威时间戳公证处公证邮箱等可信第三方群支撑的支持的大众版权认证保护平台进行自主存证和首次发布智能认证,取得作品归属权初步证明,需要时,通过司法鉴定,增强证据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目前很多欧美国家盛行多年。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
D. 如何理解著作权、作者权、版权
著作权( in the work),是指依法对其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内的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人们通常理解著作权有两种情况:广义著作权和狭义著作权。狭义著作权不包括邻接权,广义著作权包括邻接权。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等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在英美法系被称为版权(right),在大陆法系被称为
民政府在有关的法律中沿袭了“著作权”一词。但版权术语并未被抛弃。1990年9月我国《著作权法》颁布之前,因为著作权与版权是否属于同一概念,曾经有争论,所以《著作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英美法系的“版权”和大陆法系的“作者权”之间存在相同之处。版权和作者权都赋予作者在有限期限内能被转让的垄断权,重点强调复制作品的权利,而且两者能随着技术发展而变化。但是,“版权”和“作者权”之间也存在差异。“版权”强调其经济价值以保护作品,法人是第一权利人,而“作者权”强调其人身性质以保护作者,自然人是第一权利人;版权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利,作者权内容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人身权利;版权客体范围较宽,既包括具有独创性的文学作品、科学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艺术作品或视听作品,也包括录音制品、广播(电视)节目和由电缆传送的节目,以及印刷版面式样,作者权客体主要是指作品,而录音制品、广播(电视)节目和由电缆传送的节目和印刷版面式样则是邻接权客体;版权主体范围也较宽,除创作者以外,还包括录音制品和电影制作者、广播组织、电缆传送节目企业以及印刷作品出版者,作者权主体是创作者——自然人,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邻接权主体[2]。
因为许多国家同时参加《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3]等国际条约,版权与作者权的概念在各国著作权法律中逐步趋于一致,例如,美国的版权概念已经包含作者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4]。
注释:
[1]参见刘春茂. 中国民法学•知识产权[M]. 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21-22.
[2]参见德利娅•利普希克. 著作权与邻接权[M]. 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23.
[3]《世界版权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主要体现的是版权思想.
[4] 参见Copyright Law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G/OL]. 2007:17.
E. 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这个来问题太笼统了。源
总的来说,没有另外约定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满足法人作品条件的(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归法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除外。
F. 编辑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者是谁
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具有作者资格的人该条规定: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编辑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规定如下:
编辑作品是对若干单独的作品或其他材料进行选择、编辑而形成的作品,如选集、期刊、报刊、网络全书等。
根据我国第14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2条的规定,编辑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应遵守以下规则:
1、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编辑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网络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2、编辑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即编辑人进行编辑创作时,如涉及的是著作权作品,必须经原作品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3、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因此,编辑作品作为一个整体,其著作权归编辑人享有,但其中可以独立存在、单独使用的作品,其著作权由该作品的作者享有。
G.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什么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什么,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指能够给著作权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权利,那么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什么?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什么一、复制权:是版权所有人决定实施或不实施上述复制行为或者禁止他人复制其受保护作品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权中最重要、最基本和最普遍的权利。复制是指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二、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发行是传播作品和实现著作权人经济权利的重要渠道。只有通过发行,才能使公众接受。三、出租权:指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出租权是著作权法修改后单列出来的一项权利,原来《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其规定为发行的方式之一。四、展览权: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能够展览的作品一般限于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因为这两类作品都是一种视觉作品,除此以外的传播方式其作品内容不易被人们所了解,展览则是一条最佳的渠道。五、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可以分为活表演和机械表演。前者指通过人体的形体、动作直接演示作品;后者指借助机械设备来重复再现对某些作品的表演行为,例如通过录音、录像等设备播放视听作品。六、放映权: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这是著作权法修改后新增的一种权利。七、广播权: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八、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九、摄制权:指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摄制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权他人行使。十、改编权:指改变原有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允许他人行使。作品之所以要改编就是为了适应不同传播手段的要求。11、翻译权: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12、汇编权: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汇编权的行使,如果在材料的选择和编排上具有独创性,则形成汇编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什么?
H. 著作权中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区别
一个是复著作权本身的财产权,制权利归著作权人本身。
一个是邻接权,是靠演员独特的表演形成一种独特的表现形式,由于表演者是有付出的,所以他享有该作品的邻接权。
比如说潘金莲 林志玲演和凤姐演 那么无论艺术价值还是社会价值都是不一样的。
I. 如何理解著作权中发表权
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发表权内的内容,包括容发表作品与不发表作品两方面的权利。发表作品权,含何时发表、何地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出版、公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都是发表的形式。不发表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品享有不公开的权利。
发表权的行使只能有一次,作品的发表,应当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如果作品已经出版或者将作品展览过,说明作者已经行使过发表权了。
发表权应当由作者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推定作者将其发表权转移给作品的合法使用者行使。对于作者死亡以后尚未发表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果作者生前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其发表权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保护期内,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J. 著作权法中有关使用权的规定
著作权归作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故著作权的使用权亦归作者、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所有。著作权的使用权指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使用权可以通过许可使用、继承和赠与及转让的方式取得,使用权人无论用何种方式取得著作使用权,都不得侵犯原作者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使用人经许可取得使用权作了如下规定:著作权法中有关使用权的规定一、著作权法在有关章节和条款中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著作权法和合同取得著作权使用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并获取报酬的权利。二、使用人通过许可获得著作权的专有许可权,使用人如果允许第三人使用该使用权,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三、出版社取得使用权,享有专有出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出版社取得的专有出版使用权,是指出版社在合同中约定的有效期间内和使用范围内,独占享有使用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缩印版的方式出版图书的权利,尽管如此,出版社仍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作者)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取报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