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三权分配
❶ 发改委:加快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
观点地产网讯:5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出席,并答记者问。
陈亚军介绍到,目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正式确立并加快落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在试点地区取得明显效果,提高了农村土地和劳动力的利用效率。
不过,陈亚军指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还存在一些明显的制度短板。其中,城乡居民收入比从最高点的2007年3.14倍,持续下降到2012年的2.88倍,进而下降到2018年的2.69倍,但近几年的缩小幅度逐渐收窄,农民持续增收面临比较大的挑战。
在改革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其中包括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快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
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以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支持地方政府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发行政府债券。
❷ 什么是宅基地的三权分置
“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这是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2018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当时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
为什么要设立“三权分置”?
目前学界对于宅基地流转存在两种观点,一种主张以“稳”为主,一种则主张以“活”为主。
所谓“稳”,即将流转范围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主张理由是出于对农民可能失去宅基地和农村土地非农化的担忧,并由此导致农村社会秩序稳定的担忧,也认为宅基地流转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复垦增加耕地的实际作用不大。
主张以“活”为主的,主要是出于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激活农村沉睡土地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考虑,认为流转范围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抑制了流转交易需求。
因此,如何解开“稳”与“活”的死结,便亟待制度创新。目前来看,建构宅基地产权分置制度被认为是可行的路径方式,也就是将目前集体和农户的宅基地权利一分为三,分别设立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
“三权分置”便是为了有效化解“稳”与“活”的矛盾,即在稳住农户宅基地占有的同时,逐步放活宅基地的使用。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北京土地学会会长朱道林表示,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应该是类似于保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不变,集体农户宅基地权利不变的情况下,鼓励农村住宅租赁、流转的一种方式。
这一做法对于分布在城乡接合部,尤其是大城市近郊区的农村住宅,鼓励其通过租赁方式进行流转,满足住房租赁市场的需求,是有积极意义的。
❸ 宅基地三权分立是什么态势
作为一项重大创新,我国将探索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三权分置”。
“三权分置” 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国土资源部部长15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说,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是一项重大创新。各地在改革试点中要认真开展农户资格权的法理研究,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可以重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返乡人员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和办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挥土地制度特有优势,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但土地增值收益用于“三农”不足,建设用地安排重城轻乡问题突出。现在到了将土地增值收益更多投向“三农”的时候了。要坚决破除制度障碍,解决乡村建设用地制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的,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激活农村沉睡土地资产。
❹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进入探索阶段了吗
作为一项重大创新,我国将探索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版宅基地及农房使权用权“三权分置”。
姜大明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挥土地制度特有优势,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但土地增值收益用于“三农”不足,建设用地安排重城轻乡问题突出。现在到了将土地增值收益更多投向“三农”的时候了。要坚决破除制度障碍,解决乡村建设用地制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的,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激活农村沉睡土地资产。
❺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三权分置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所谓“三权分置”,即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
以农民房内屋为例,宅基地土容地归集体所有,什么人具有资格来享有这块土地上所产生的收益,则为村集体成员,也即收益按照资格权进行分配,但具有资格的人并不一定使用相应的宅基地,可以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人从而获得收益。如果三权不清,进入市场后可能会引发矛盾。
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需要注意的是住房与商品房是有区别的,目前看,政策更多提及的是租赁住房试点,集体土地用作租赁用地是试点方向。
❻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什么意思 对房产市场有没有影响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主要目的是适度回放活宅基地答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2017年8月21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2018年1月15日,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也明确表示:”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在业内看来,本次表态可以看做是国土部贯彻“租售并举”住房政策的又一手段,今后,工业及商业企业自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都将为各地的住房租赁市场形成有效的供应。
❼ 中国宅基地将实行“三权分置”是真的吗
国土资源部部长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内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容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他强调,这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
“三权分置” 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❽ 律师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涉及到什么执业领域
农村宅基地将三权抄分置袭 ,专家:权属不变是前提。
我国将逐步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的情况,更好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同时,将探索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三权分置”。
政府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15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说,要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的情况,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和城市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完善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土地制度,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据悉,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13个城市正在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在试点城市,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❾ 1.宅基地三权中的资格权到底是什么意思
作为一项重大创新,我国将探索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三权分置”。
国土资源部部长15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说,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是一项重大创新。各地在改革试点中要认真开展农户资格权的法理研究,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可以重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返乡人员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和办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挥土地制度特有优势,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但土地增值收益用于“三农”不足,建设用地安排重城轻乡问题突出。现在到了将土地增值收益更多投向“三农”的时候了。要坚决破除制度障碍,解决乡村建设用地制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的,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激活农村沉睡土地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