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释顺
1. 招标文件与合同冲突,以什么为解释顺序
当签订施工合同时,本身就不能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的过程就是形成合同的过程,最后的合同不过是根据招标过程中发售招标文件(要约),递交投标文件(承诺),所形成的。因此,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发生冲突时应以招标文件为准。
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
(1)合同解释顺扩展阅读
招标文件的目的通知潜在的投标人有关所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及交货的时间安排。起草的招标文件应该保证所有的投标人具有同等的公平竞争机会。
根据单一项目招标文件的范围和内容,文件中一般应包含:项目的概括信息;保证技术规格客观性的设计文件;投标的样本表格;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技术规格和数量清单,在一些特殊情况,还应附有性能规格,投标保证金保函,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标准样本。
2. 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是什么意思
指合同用语发生歧义(有多种解释)时,如何确定合同下的含义。以哪一种依据为准或哪一种依据优先。例如经招投标过程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双方对合同某一条款发生不同理解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都等可以作为解释的依据,但这些文件如有冲突时,还要确定以哪些文件优先适用,即解释顺序的问题。
3. 合同签约类型 顺签 倒签 什么意思
合同的订立指的是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
顺签合同是指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由合同一方当事人提前发出要约,另一方做出承诺,并在合同履行前订立书面的合同条款等。合同订立,指的是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
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
4. 建筑工程合同的解释顺序是怎样的
《建来设工程施工合同(源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说明:示范文本关于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的隶属关系没有说清楚,应该写清楚“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或时间在后者为准。
5. 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的问题
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中的“补充协议”,是指合同签订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专中形成的补充协属议。一般情况下,施工过程中会发生一些变更,需要双方订立补充协议后执行。如果双方没有订立过补充协议,将补充协议约定入“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条款也无妨。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6. 施工合同文件正确的解释顺序是
施工合同即来使建筑安装工程承自包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
对于施工合同文件来说主要有九个资料需要进行准备,具体来说有施工合同协议书,这个协议书主要是经过双方对工程有关问题的洽商,还包括变更的书面协议,同时还有相关的变更文件,这些都可以看成施工合同的组织部分,除此以外,还有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施工标准、施工规范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文件,还要在施工合同上配有相应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工程预算书等重要资料。
施工合同文件正确的解释顺序是: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7. 合同文件的内容及优先解释的顺序
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及要求、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8.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 施工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的原则是什么
一、施工合同文件优先顺序如下: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过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施工合同法律特征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9)合同解释顺扩展阅读: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