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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赔偿协议

发布时间: 2020-12-14 05:17:53

A. 拆迁赔偿已签,还能反悔吗

可以反悔。

但是要找到能够断定该协议无效或可吊销的法定事由。合同无效了,自然也就没有约束力,被拆迁人就有了争夺合理补偿的时机。

主要是为了防止自身违约,又不期望由于自己出于并非自愿的原因而签定的补偿协议而接受实际上的产业权利损害。建议还是找专业的律师。

导致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况有:

一、非产权人代替签字的补偿协议

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利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只有房屋合法产权人才能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

二、村委会统一代签并直接发放补偿款

被拆迁人没有委托村委会代理签字的情况下,村委会是没有权利代理的,即使是被拆迁人委托了,也必须是有书面委托书才会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那么这样的补偿协议是无效的。

三、签订补偿协议后,房屋不在拆迁范围

很多时候拆迁方故意隐瞒拆迁范围,意图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实施拆迁。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那么因主体不适格,拆迁方没有权利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此协议签订后也无效。

四、威逼利诱、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胁迫签订补偿协议的

在现实征地拆迁中,很多时候拆迁方为了加快项目进度,不会给被拆迁户更多的考虑时间,所以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来逼迫大家签字。比如:找社会人员骚扰、断水断电、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甚至以株连亲戚工作的方式威胁来威胁签字。

遇到这种情况,被拆迁人一定要注意录音、录像保留证据,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补偿协议

常年卧病在床的老、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都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签订的协议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通过了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效力待定合同产生效力。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即使签字了也是不合理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再次争取合理的补偿。

注:签订了补偿协议之后再维权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有必要提醒大家:当补偿不满意的情况下一定不要轻易签字。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拆除赔偿协议扩展阅读: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则,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1、因严重误解缔结的;

2、在缔结合一起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缔结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当事人恳求改变的,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不得吊销。

事实上,真正要解决签了补偿协议又反悔这个问题,并不是像纸面说的这么简单,真正操作起来还是相当有难度的,不同的情况下应对方式也不同。

而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可能存在违法、侵权问题的点还有很多,也有许多被拆迁人直到整个拆迁项目进行完毕都还不知道自己拿到的补偿为什么比别人低,更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侵权。

B. 没有莶拆迁协议,房子被拆了,可以要求赔偿吗

不签协议,又未经过法律程序,就将房屋拆除,肯定是违法的。即使是旧版的《拆迁条例权》,也规定,必须先签协议才能拆房,如双方达不成协议,也要经过行政裁决等法律程序,才能强拆。只是你的相关情况介绍的太不清楚,比如:是政府实施的旧城改造,还是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你家房屋有无国家颁发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这叫人怎么回答?你想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想法没错,但要先搞清楚你自家的房屋是否合法,要是是违章建筑,就省了吧,能得到一点补偿就不错了。其次你上法院告谁?若是政府组织实施的拆迁,这个官司是很难打赢的,哪怕你有充分的理由,对此你必须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若是开发商搞得商业开发,胜面要大些,前提是你家的房屋必须不是违章建筑。另外你若真是准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一定找个律师,因为你的法律水平实在不足以承担起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重任。

C. 拆迁补偿不合理未达成补偿协议,政府能强制拆除吗

合理不合理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镇政府说了算。拆迁房屋需要房屋评内估部门评估房屋的价格容,评估报告出具的数额是依据。如果说补偿的数额合法,你们提的不合理,有关部门是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但不是镇政府。既然大多数村民同意补偿价格签定了协议,我估计补偿应该是差不多,具体你自己在斟酌吧!

D. 没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队就把我的房屋拆除了,请问能要求赔偿吗,诉讼请求怎么写

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必须先到有权的行政主管机关去申请裁决,最高人民法院审内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容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并正式作出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因此你必须先提出行政裁决申请才可以。

E. 签订协议表明了因土地问题造成的拆除拆迁问题,土地老总赔偿我们,现在因违法占地要拆除我们,能要赔偿吗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回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答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房承担的责任是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有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违法建设者没有什么特别的处理,很可能就是受到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的训斥;受理部门就是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例如:县土地局。

F. 政府拆迁了房屋不按协议赔偿怎么办

如果有书面协议,可以据此起诉,要求履行协议或者赔偿损失。
但实际操作中,比较难。

G. 因装修质量不合格导致重新拆除的费用,签订了赔偿协议,但是甲方写的是S.WPET(因为营业执照规范后

问:来因装修质量不合格导致重新自拆除的费用,签订了赔偿协议,但是甲方写的是S.WPET(因为营业执照规范后来没法用)乙方写的对方公司,但是最后签字没有公章,签的是对方法人名字。一年多以来迟迟不肯约定赔偿,但现在恶意拉黑不联系。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更换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
1、企业换照提交《公司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或《非公司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旧版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换照提交《非公司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旧版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H. 房屋拆迁补偿拆迁部门未付款补偿协议还有效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拆迁设有抵押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具体操作也有不同。1.抵押房屋拆迁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操作如果抵押房屋拆迁,选用了货币补偿方式,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使抵押房屋原有的抵押权消失,被拆迁人方能向拆迁人领取补偿金;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能订立新的抵押协议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拆迁人有权暂不支付拆迁补偿金。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有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的义务。有的地方则有具体规定,对没有在拆迁期限内与抵押权人重新设立抵押或者清偿原债务的,对其补偿款由拆迁人交公证机关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存或代保管。对货币补偿的抵押房屋拆迁,需要做以上规定,是因为所得的赔偿金应属于抵押财产。根据这条规定,房屋抵押权因房屋被拆迁而消灭,其补偿作为抵押财产使抵押权人的合同权益得到保障,担保的法律意义得到体现。2.抵押房屋拆迁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的操作如果被拆迁人在抵押房屋拆迁时,选用了产权调换方式,其补偿操作应注意以下两点:(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房屋抵押物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登记生效。否则,拆迁人不得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使订立也因违反担保法的规定而无效。(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拆迁期限内达不成新的抵押协议的,该房屋视为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作勘察记录,并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证据保全。抵押房屋拆除未达成新的抵押协议,一般情况下是被拆迁人方面的原因居多,主要是原抵押合同持有异议。对此,抵押权人应及时提起诉讼,避免债权落空。当然也有被拆迁人主动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原抵押合同无效或撤销原抵押合同,维护自身之合法权益。在建工程拆迁纠纷的处理实践中,抵押房屋中还有一种十分特殊的情况,就是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尚未竣工就遇上拆迁的情况。而在建工程除向银行贷款作为抵押外,还可能存在拖欠了工程款和已预售的情况,对该种房屋拆迁产生纠纷的处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和相应的司法解释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亦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在建工程遇上拆迁时,无须折价拍卖,也是按市场估价计算补偿金额,但该在建工程的补偿款应按下列顺序处理:1.如果该建工程尚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在拆迁补偿时,该补偿金,施工单位有优先受偿权,而不能给先支付抵押权人或抵押人。2.如果该在建工程不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但既已抵押,又已预售。作为购买房屋(在建工程)的购房者,其善意购买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如已付清全部或大部分房款后,遇上拆迁,其已付购房款应在拆迁补偿金额中优先退还。3.如果该在建工程既不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也未向社会发售,那么除非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否则该拆迁补偿款应优先偿还银行的借款本息。否则拆迁人将与被拆迁人连带清偿原抵押借款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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