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去哪里投诉
Ⅰ 医疗纠纷可以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吗
可以的,转载以下资料,供您参考:
一、医疗纠纷投诉
1、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上报的义务,但是在某些条件下,医务人员可能会不上报。
2、作为患方及时向医疗机构科室负责人、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投诉,有利于医疗机构及时了解并固定情况,也可以避免事后直接责任医务人员不按照实际情况上报,引起次生的其他纠纷。
3、患方还可以直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这样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在第一时间介入,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固定证据,同时也有利于患方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尽早处理纠纷。
4、现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大多都设有专门的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也有利于保留、保存证据。
二、医疗纠纷发生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必要性
1、这里指的报案专指向公安机关报案。医疗纠纷发生后,有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罪,也有可能涉及非法行医罪,患方在对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案,有利于查明如果存在医疗过失或过错的情况下,是否涉及到犯罪。
2、医方在发现患方可能会做出过激行为或者已经做出过激行为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案,不但可以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也可以尽可能维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解决途径
1、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4、另外还有调解(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等。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医疗纠纷可以报警,而且医疗纠纷报警也十分必要,可以尽早的维权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医疗纠纷后,还可以到有关的医疗机构投诉,要冷静处理,不要做出任何过激或者对他人有伤害的行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过错,把有理变成的无理。要相信只要违法就会有法律的制裁。
Ⅱ 出现医疗纠纷如何投诉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
诉讼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Ⅲ 医疗纠纷投诉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患者在门诊诊疗过程中如与医务人员发生纠纷,可通过正常途径向医院投诉。首先,可向医疗纠纷发生所在科室负责人投诉,由其科室进行调解;调解未成者,可向门诊办投诉,填写投诉意见表,并由门诊办进一步调解;调解仍未成功者,可向医院院医患办进行投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Ⅳ 如何预防医疗纠纷和投诉
1、严格来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源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2、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4、改进服务作风,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5、实施知情同意,医院在医疗活动的不同阶段都要防范医疗争议,自始至终都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通过告知明确医疗服务合同的目的、疾病发展转归过程和医疗服务的损害特性,明确医疗服务合同履行的风险。
Ⅳ 医疗纠纷投诉基本原则有哪些
你好,
一、医疗纠纷投诉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三者而言,公开是公正的保障、公正是公平的基础。公平首先体现在医患双方在处理过程中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没有额外的特权。
2、利与义务的统一
二、患方投诉程序
1、投诉渠道,患者及其家属(以下简称为“患方”)对医疗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与临床医师及科室领导沟通,也可以向门诊部、医务科、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以及院领导投诉。临床科室或职能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后,根据患方投诉内容可进行相关简单处理。复杂或争议较大的医疗纠纷,应及时向主管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为“职能部门”)移转相关材料和投诉信息,使医疗纠纷进入规范的处理程序中。
2、投诉方式,患方的投诉方式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如:面谈、电话、信访以及电子邮件等。投诉电话4505409(工作时间内)
3、投诉接待时间,患方投诉一般应当在工作时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接待,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外,由医疗机构指定部门或总值班接待。
4、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5、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6、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7、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8、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9、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10、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医疗纠纷投诉基本原则一般是公平公正公开,保证了投诉的正确性。而且患者的投诉方式有很多,可以选择口头或者是书面上的投诉。患者必须在相关部门的工作时间内进行投诉,投投诉后有关部门要先进行调查,对患者进行调解,听取患者的建议。患者最好能接受医院的赔偿,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Ⅵ 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的定义和区别是什么
医疗纠纷走属于医患矛盾没有定论的阶段,而医疗投诉是有了基本结论,如医院自己的结论,上级医疗机构的鉴定等并不符合患者的诉求而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是医疗投诉。
Ⅶ 医疗纠纷投诉哪个部门
医疗纠纷可通来过以下途径进行自救济。
1、向医院医保科或者医院领导反映个人情况,与其进行协商维护自身利益;
2、向当地市、区卫生监督拨打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全国统一卫生热线12320.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条例》
第六十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七条 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医院管理学会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等学术性和行业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