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
⑴ 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有什么区别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均为民事违法行为,区别是:
.违法性不同。
侵权行为是对民事法规的直接违反,而违约行为则是当事人对有效合同的违反。
.行为主体不同。
侵权行为的主体只要有意识能力即可,不一定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违约行为的主体一般为有行为能力人。
.侵犯的客体范围不同。
侵权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包括债权在内的一切民事权利。而违约行为侵权的客体仅限于合同规定的债权。
⑵ 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竞合时怎么办
针对抄这两种行为的诉讼的竞合,由被侵权方决定采取何种诉讼方式,两者有不同:
1、如果是违约之诉,则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是侵权之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时效不同。违约之诉的时效为2年,为侵权之诉中的人身损害(尤其是购买的产品有瑕疵或者根本就是不合格品)时效为1年。
3、管辖地也有所不同。违约之诉的一审管辖法院可以是违约方住所地法院,可以是合同履行地,而侵权之诉只能是侵权发生地。
4、诉讼对象不同。例如商品质量诉讼中,如果以违约起诉,则只能起诉销售商。如果是侵权之诉,可以将生产商和销售商列为共同被告。
就这么多了。
⑶ 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有什么不同
两者规则原则不同,责任构成要件不同。
⑷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伴随着合同法和侵权法的独立而产生的,它的存在既体现了不法行为的复杂性和多重性,又反映了合同法与侵权法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渗透的状况。盖尤斯的《法学阶梯》在民法上的一个重要贡献是确立了所谓的“盖尤斯分类法”。根据这一经典的分类,民事责任被主要划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大类,区分的基础是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分别。直到现在,几乎所有的民法学教科书都是按照这样的体例来展开其关于民事责任的叙述的。
尽管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不可避免,但竞合现象却不能抹煞两类责任之间的区别,对两类责任的不同选择将极大地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主要区别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构成要件上。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采用过错责任,仅产品、危险、环境污染、相邻关系等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讼理由的,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以侵权责任为诉讼理由的,则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另外,侵权行为的构成必须以存在损害后果为必要,其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也以损害为构成要件,而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与此不同,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构成要件外,其余均不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其构成要件。
(二)在赔偿范围上。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只包括直接损失。而在侵权责任中,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其赔偿范围可扩大到死者所抚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三)在责任方式上。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而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如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等。
(四)在免责条件上。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而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五)在对第三人的责任中有所不同。违约责任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向债权人负责,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而在侵权责任中,行为人仅对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他人受损害的后果负责。
综上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存在着重要的区别。因此,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不法行为承担何种责任,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并严重影响到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和对不法行为人的制裁。
⑸ 违约行为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1.简述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答A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是绝对权,其违法性体现在违反法律直接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而违约行为所侵犯的是一种相对权,其违法性表现在当事人违反自已设立的、并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义务。)
B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是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才在当事人间产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而违约责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当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C侵权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特定的,(行为人可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不足人有民事责任能力,能常不影响受害人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而违约行为的主体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由于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违约行为的主体也只能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D实施侵权行为将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而实施违约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两种责任在性质、构成上均有差别。)侵权行为是行为人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的行为。侵权行为,它是侵害他人财产、人身以及知识产权等绝对权的行为。侵权顾名思义就是侵害权利,但是,侵害什么样的权利呢? 侵权行为是给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但并不是说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任何一种侵权行为在发生以后,受害人要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则必须要举证证明行为人侵害了其某种权利或利益,而这种权利和利益应是受到侵权法保护的。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侵权行为侵害的是一种绝对权,而违约行为侵害的是一种相对权。所谓绝对权,就是指权利人人他的权利主体,就是这个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它是特定的,但是这个义务主体都是不特定的,而权利人的权利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但是相对权,它只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也就是不仅权利人是特定的,而且义务主体也是特定的,权利人的权利只能对抗特定的义务人。所以,侵权行为的对象主要是绝对权。因此我们说,侵权行为法和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区别,就表现在:侵权法保护的对象主要是绝对权,而合同法保护的对象主要就是相对权,也就是合同债权。
⑹ 何谓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竞合如何适用。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同时又符合侵权要件,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一并产生,违约的责任的请求权与侵权责任的索赔请求权发生重叠,形成请求权的竞合。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说,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损害方只能任择其一:或者提起违约之诉,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者提起侵权之诉,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而不能同时行使两个请求权。
⑺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一、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1、归责原则方面。
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
在违约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 减轻。
2、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
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
3、责任形式方面。
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形式,违约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4、责任范围方面。
违约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且法律常采取“可预见性”标准来限定赔偿的范围。
对于侵权责 任而言,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 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间接损失。
二、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联系:
1、责任竞合因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引起;
2、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既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也符合侵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3、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即两者之间既不能相互吸收,也不能同时并存。由于两者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当事人依合同法提起违约之诉,还是依侵权行为法提起侵权之诉将 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