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楼合同
① 收楼合同上的物业费违约金对下一任物业有用吗
收楼合同上的物业费违约金对下一任物业是没有用的,每一届的物业他之间的物业费违约金只对上一任的物业有用,对下一任物业是没有用的。
② 物业合同与收房是一回事吗
竣工验收并不需要住建部盖章。只要有监理单位盖章签字就可以。
你尽管没有在房屋验收表上签字,但是领取了房间钥匙,就视同收房成功。
③ 购房时合同上应该注意什么,收房时应该注意什么
不管是一复手房还是二手房.
合同都是制范本,关键是在补充协议上.
一手房:价格,交房时间,如果没法按时交房,委赔方式方案等.这个比较关键.
二手房:价格.税费由谁承担.如果有设备的话,是留下还是搬走.如果设备很高档的话,建议拍下照片以做证据.(以前有人看中的就是那个进口热水器,结果房东把热水器给换了,还好拍了照片,留了一手.
④ 买房收房合同不符纠纷怎么处理
收房时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不符主要看是主合同义务不符还是附随义务不符,回根据您描述的情答况如果是阳台出现与合同约定不符建议您协商处理,可以要求开发商说明理由,主张维修或者赔偿,但是如果买方拒收,说明买方不想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买方有构成违约之嫌,是否通过诉讼来解决建议您将合同带给律师看一下,由律师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
⑤ 收楼通知书约定了收楼的期限,但是比合同约定收楼的时间早,如果不去收楼,有风险吗
首先
我是上海这边的公司法务,我们上海这边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格式内版本第是十三条有约定房屋达到容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在 天后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书 天内进行验收交接。
因此,即使甲方提前交付,只要交付的房屋符合交付条件,你就不能拒收。
其次,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见司法解释赋予了《收楼通知书》法律效力,你7天不来收楼,自动转移风险。
最后,如果你逾期不来收费,风险转移意味着
1:房屋如果在此后发生损毁,开发商不负责
2、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你要开始按月支付了
⑥ 收房后预售合同能改购房合同吗
你好,收房后预售合同确实是能够改售房合同的。
⑦ 物业费应该从合同规定的交房的那天开始算起,还是收房通知书下达的次日算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交房那天开始算的。
具体说的话,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
何谓两书?
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律师提醒:《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拟定的,然后到房产局备案。
一般来说,两书只是告诉你如何使用房屋、应该注意什么、保修时间等,并不代表开发商承诺了责任。由于大部分两书都不写明违约责任,业主一旦与开发商有相关纠纷,告上法庭,法庭判案基本会以合同为主,两书仅作参考使用。因此,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把与质量相关的问题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以免上当受骗。
何谓一表?
一表指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备注。
【提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⑧ 新房收楼时间与合同要求不同。
一般不要交房时间太夸张就不计较了,房屋能够合格交付到手里就,帕斯了,赶紧装修去
⑨ 购房时合同上应该注意什么,收房时应该注意什么
认购书在定性上为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是独立合同。签订认购书时要了解上面提到的问题;再看认购书条款的具体内容。一项合格的认购书的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
3、价款计算;
4、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看清楚其中内容是否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
因此,在签订认购书时,需要详细看一下认购书是否完整,是否包括上面所提到的内容,不完整的,就不要贸然签订这个认购书,因为认购书虽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但是里面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定金或者违约金方面的约定,一旦违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收房验房时的注意事项
收房验房是房屋买卖中特别重要的一步,如果这步没有注意,将会给以后的生活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毕竟房子是买来常住的,所以收房验房时需要注意一下问题:
1、检查验收该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证件是否齐备,查看是否具有商品住宅交楼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2、实际交楼的标准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比如说约定的装修标准,是否依合同约定设计等,门、地板、窗的材料是否符合约定的标准,配套的室内设施是否齐全。
3、工程质量,门、窗、天花、墙壁、地面的质量、有否渗漏等等。
4、检查水、电开关是否正常,水、电表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等。
⑩ 合同中关于收房时间的界定
绝对不会违约。在这15天里都是规定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