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合同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专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属主要种类:一、合同效力纠纷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2.有效合同纠纷,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二、口头和书面合同纠纷1.口头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2. 书面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三、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四、有无名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名称是否法定角度来对合同进行划分。合同法具体规定名称的合同为有名合同,其他合同则为无名合同。五、标准和非标准合同纠纷除上述五种划分合同纠纷的方法外,还有从其他角度进行划分的,如可划分为合同订立纠纷、合同履行纠纷、合同变更纠纷、合同转让纠纷、合同终止纠纷等等。
2. 合同法与经济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经济合同法》(1981年)、《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年)和《技术合同法》(1987年)。这三部合同法对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内经济、技术的交流利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其越来越不能适应客观实际的需要。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该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三部合同法同时废止。
我国的《合同法》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总则主要规定《合同法》的宗旨、基本原则及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救济等规范;分则对15种具体的合同予以规定;附则是对合同的施行日期的规定。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主要有: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贷、赠与等合同关系,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关系等。
另外,在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时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购,依照其规定;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肋协议,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这是因为这几类关系具有极强的人身性,而人身权利是不可转让的特殊权利,不同于财产权。
经济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等合同。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并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代订经济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经济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是: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及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前列条款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具体实施条例或细则规定,必须签字盖章才能成立的,只有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才能成立。
如双方约定必须经鉴证或公证后才能成立或生效的,则必须履行鉴证或公证手续。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为保证经济合同的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设定担保措施。如定金、保证、抵押、留置等。采用定金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应当是具有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当被保证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按照担保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
经济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发生下述情况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在第1种情况下,要求双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协议未达成以前,原经济合同仍然有效。在第2、3两种情况下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者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经济合同不得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为严肃合同纪律,违反经济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违约金、赔偿金、继续履行等。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还应继续履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又无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济合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其裁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3. 经济合同是什么类文书
按其内容,一般可分为: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科技协作合同等。
4. 合同经济类型有哪些
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
第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的,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无偿的,如赠与等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
第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第五,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将合同分为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仅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第三人既不是缔约人,也不通过代理人参加订立合同,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权利,可直接基于合同取得利益。如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
第六,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它合同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须以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
第七,本合同与预约合同。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可将合同分为本合同与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就是指将来应订立的合同。
第九,定式合同。定式合同,又称定型化合同、标准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当事人要么整体上接受合同条件,要么不订立合同。
5. 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包括哪些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内的容所有争议。主要种类:一、合同效力纠纷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2.有效合同纠纷,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二、口头和书面合同纠纷1.口头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2. 书面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三、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四、有无名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名称是否法定角度来对合同进行划分。合同法具体规定名称的合同为有名合同,其他合同则为无名合同。五、标准和非标准合同纠纷除上述五种划分合同纠纷的方法外,还有从其他角度进行划分的,如可划分为合同订立纠纷、合同履行纠纷、合同变更纠纷、合同转让纠纷、合同终止纠纷等等。
6. 经济合同的种类
1、 购销合同;
2、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3、 加工承揽合同;
4、 货物运输合同;
5、 供用电合同;
6、 仓储保管合同;
7、 财产租赁合同;
8、 借款合同;
9、 财产保险合同.
7. 经济合同的种类有多少
经济合同是在经济领域中所签订的合同。按内容划分
8. 经济类合同有哪些
经济类合同按其内容,一般可分为: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3、加工承揽合同;
4、货物运输合同;
5、供用电合同;
6、仓储保管合同;
7、财产租赁合同;
8、借款合同;
9、科技协作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