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签的协议有效吗
Ⅰ 未离婚前签订协议,离婚后是否仍然有效
有效。可以得到。你们属于对财产的书面约定。
具体你可查看《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回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答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另外还可以网上查看《婚姻法解释一》、《婚姻法解释二》。
Ⅱ 离婚前所签订的协议有效吗有民政局盖章的。
当然有效,你的孩子你抚养很正常,离婚了,随她去吧,孩子最重要,抚养费愿给就给,凭良心吧,如果只是生气就不用找她,随她去吧,如果真是条件太苦,直接上法院起诉,让法律为你作主
Ⅲ 离婚前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离婚财来产分割协议相较于其他自的合同与协议来讲是不一样的,离婚协议的生效,需要以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为前提。
即便是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最终却是诉讼离婚,那么在诉讼中这份离婚协议是没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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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离婚前签订的协议法律效力
私自签订的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的,离婚协议书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Ⅳ 如果双方离婚前私下签财产协议有效吗
婚前财产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私下财产协议如果双方无意间,则有效。有一方不同意,无效。
Ⅵ 两人离婚前签写的协议是否有效
婚内财产协议,签署于双方结婚登记后,离婚登记前,双方依法对自身或双方的财产依法做出约定,该协议有效。
但离婚协议则不同。
离婚协议为法定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即在双方办理要成离婚手续时才产生法律效力。
若仅签署离婚协议,未办理离婚,该协议不产生效力,任何一方均有权反悔。
(蒋川健 律师,福建.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