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㈠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要在房产局备案了才能生效
不是的,只是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进行登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竣工的、将来才能交付的、具备法定销售条件的房屋售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房屋价款。
登记备案的时间是: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如果没有备案的话,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扩展阅读
房屋备案申请
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定《房地产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申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它合法的权属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
(2)《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四份;
(3)出租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4)承租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2、审查
工作站内勤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房屋备案登记的出租屋,将原件还返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并将相关资料送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复查,对不符合登记备案的出租屋,将相关资料退还申请人,并耐心说明原因。
3、复查
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接到申请人的资料后,对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复检,符合登记备案的,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通知工作站内勤岗领回相关资料。
4、交付
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把《房地产租赁合同》交付房屋租赁备案申请人。
5、质量监督
下一环节监督上一环节的办理质量,上一环节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即时填写《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服务评审处置表》进行纠正,经下一环节验证确认已符合规范要求时,再继续办理。
6、归档
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资料由街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站经办人按要求整理归档。
参考资料
网络—房屋备案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㈡ 商品房备案表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一样吗
基本上一样。《备案表》一般是给单栋楼出具的,证明手续完备、验收合格、可以投专入属使用的用途,是商品房交房“一表两书”不可分割的核心内容;《买卖合同》是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约定的事项非常多,非常细,主要是明确了开发商和业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纠纷解决等的用途。其附件往往是和《备案表》的主要内容一致。
㈢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1、可抄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到房管局进行现场查询,在房管局交易办事窗口提供合同及身份证即可查询合同信息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已经备案;
2、还可以登陆房管局网站进行远程查询,具体如下:
登陆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直接在首页点击“网上签约查询”;
点击后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左上角合同编码,再输入约时所确定的密码即可进行合同相关信息的查询。
㈣ 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时间需要多久
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时间一般要1-3个月。
一般来说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
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4)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注:预告登记时需要先将契税和印花税交完,整个办理时间15分钟左右,需要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的。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㈤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怎么更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以及《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在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变更合同(包括更名),合同备案只是行政管理手段,不能违背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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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在网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开发公司将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置,合同备案登记完成。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贷款购房,开发公司应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开发公司根据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
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使用的登记表相同。登记表可以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以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的,在登记表上加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开发公司。
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㈥ 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有何区别
1、法律效力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而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二者的法律效力完全不同。
2、登记的程序及部门不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可见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是政府主管部门行使监管职权、房地产经营企业满足预售条件履行报备义务接受资格审查的一项行政管理行为。
而预告登记时双方合意之下申请的,只有双方达成合意才能可以申请登记,也可以不用申请预告登记。可见登记备案的启动主体是房地产开发商,而预告登记的启动主体则是签订了物权协议的当事人。且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必须有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才能办理,即备案登记是预告登记的前置程序。
3、两者的登记机关也不一定是同一个
预告登记就是房屋的登记机构,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可以是建设主管部门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
4、适用范围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其登记的标的仅限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的现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旧房买卖合同都被排除在备案登记的范围之外;而预告登记适用于所有不动产交易,不仅包括商品房买卖和私房交易,还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整体受让等。
预告登记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1、根据物权法定原则,预告登记制度作为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性质与法律效力均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并没有明文规定。
2、预告登记制度是对权利人享有的物权请求权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具有合理性;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存在理论上的障碍。
3、预告登记制度是权利人根据私法行使私权的行为,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更好地体现了房地产市场的经济性,提高了效率;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预售人依据公法进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性。
4、预告登记制度适用的范围更为广泛,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要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都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只适用于商品房预售。
进行商品房预告登记: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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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特点
预告登记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区别表现在:一般的不动产登记都是指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
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它效力,以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因此,预告登记是与异议登记同时构成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2、商品房基本状况,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3、价款及支付方式,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4、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㈦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完后,需要自己去登记备案吗
根据《关于销售商品房须登记备案的通知》,凡商品房销售,开发经营企业应与承购人签订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销售人应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开发企业应提交《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五份),其中合同内容填写清楚,各种印鉴清晰,如有补充合同,应装订在统一合同的背面,并加盖骑缝章,在合同最后应付上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平面图,并加盖骑缝章。
根据规定,购房者应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交纳房屋买卖契税,并由契税代缴部门为其开具纳税完税证。不办理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办理交易、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等各项手续,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未按本通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
(7)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扩展阅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在网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开发公司将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置,合同备案登记完成。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贷款购房,开发公司应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开发公司根据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
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使用的登记表相同。登记表可以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以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的,在登记表上加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开发公司。
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㈧ 商品房已备案是什么意思呢
已备案”,则是 指签订的买卖合同已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也叫做网签。网上签约成功后,开发商进行备案程序操作,备案通过房管局审核,产生备案登记号,显示在合同内页右上角。开发商打印出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各持所需的份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所签合同受到房屋管理局监管,网签备案标志着商品房买卖流程合同签定环节完成。
而且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本网合同备案查询信息来源于房管局,备案查询结果则表示所签订的合同已经受到监督,可以预防一房两卖或开发商将已售房产再抵押的现象。
1、中国正规房地产买卖(一手,即开发商开商的拥有五证的项目),销售需签订由国家建设部和工商总局制定的标准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少的签订三份,一份开发商,一份业主,一份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2、合同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用以未来办理产权时使用,同时也是对房地产行业及市场的宏观管理。
3、目前,大部分城市,签订上述合同,都是经过房地产主管部门的专用网络系统签约。简称网签。
4、网签后,打印,再手签完成,再交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相当于官方认证并监管。是对业主的一种保护措施。
5、完成行政备案手续后,会将网络系统上的房源变更成已备案颜色。
(8)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扩展阅读: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