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交定金签合同吗
① 买车没签合同,交了定金1000,我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不可以。原因如下:
我国《担保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1)买车交定金签合同吗扩展阅读
定金数额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2、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定金罚则
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
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3、《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
(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② 买车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可以不要吗不要了算不算违约要不要陪违约金,合同上有关于违约这方面的
一般国内生产抄的车辆,定金就袭算做事违约金了,只有进口车辆有涉及报关税、进口税等情况,因为已经指定由你的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申报、或者绑定的,那么这笔钱就必须有你来偿付了,那么对方就有权利按照合同追偿合同上注明的违约金。
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拿出原始的申报表单,进出口业务的回执来证明对方却是是以你的名义来代办的各种手续,否则可以不付。
③ 买车签合同要不要交定金
买车交定金时最好签协议,签协议可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纷争。
④ 买车不交定金能让我签合同吗
买车的时候交了定金,没有签订购车合同,如果有收据,4S店是不会赖账,但是提回车时有分答析。
因为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
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另外合同还规定了违约责任要明确,售后服务注明等等。
如果没有合同,要尽快补签,以免今后有纠纷。
⑤ 买车签了合同 交了定金 可以退还吗
如果不购买,属于单方毁约,主张退回定金不受法律保护。
⑥ 买车交定金是签的合同是正式合同吗
如果明确是定金(比如收条里注明收款事由——“买某某车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退还。
1、《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六、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