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用地签什么合同
Ⅰ 搞养殖场租凭土地签合同有最长期限吗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内五条规定:“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Ⅱ 养殖用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养殖用地只来能在撂荒地或自村边闲置的地块开发盖房搞养殖,但是不能私自行动的,首先要申请产业化用地(到当地的畜牧部门咨询,再到当地的国土所咨询),批复了,见到批文了,再施工即可。但现在很难,不像头些年那么好批了。
Ⅲ 农村土地用于养殖的土地承包合同怎样写
土地租让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因乙方发展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确定,乙方全户同意将本户位于****的田块租让给乙方经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该田块面积共计6亩,位于****,(接下来写清四至)。
二、乙方承租该田块用于养虾及其他农业用途,承租期内不更改该田块用于其他功能用途,但乙方可以在该田块上搭建必要的临时性辅助设施。
三、甲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田块的经营使用权交于乙方,并保证交付的田块可以正常用于生产经营,在该期限内由甲方自行处理该田块上的一切作物及附着物,约定交付日后由乙方处分该田块上的作物及附着物。
四、承租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田块另租给第三方;乙方若需转租,应征得甲方同意。
五、承租期内,若有发生非甲方原因使该田块物权变更的情况(如被征地等)导致乙方的经营活动中止,甲方应退还所剩期限的租金;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经营活动中止,甲方除退还所剩期限租金外,还应对乙方的损失作相应赔偿。
六、承租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功能属性,若因乙方处置失当而造成该田块的农业用地属性被改变,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或是进行赔偿。
七、承租期暂定为二年,自甲方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租金……(写清租金支付方式)。期满后若乙方仍有承租意愿则双方另行协商有关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
九、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年**月**日
*注:1、甲方的签章一定是要该户的所有成员签名,因为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不写清楚的话恐怕会有麻烦。
2、见证人最好是找当地的村委会或村经联社,由村长或社长签名,盖村委会或经联社公章。
Ⅳ 养殖用地要办什么手续呢
具体建议咨询当地国土部门。
Ⅳ 我想租地时间15-30年的那种。用来搞养殖业,怎么样和政府签合同都需要什么条件啊
土地租赁协议
*****村复**队属于制***的**土地,应闲置。现出租给***地方人***以种花木为业,具体事宜由****人负责。现为双方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
1、土地面积为***亩。
1、土地租金为每年每亩***元。
2、租地期限为**年。
3、该协议自*******开始生效。
4、但经双方协商,该出租土地归还期限可延长至*********时间。
5、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宗旨来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纠纷。
本协议一式***份,***方各执一份
双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简单的土地租赁协议,其中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望能指出中。
Ⅵ 农村养殖用地属于什么性质用地
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的规定,申请养殖用地总的原则是:尽量利用荒山荒坡等,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也可利用自家宅基地。那么,如何申请养殖场地?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
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乡镇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农业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流转合同备案、登记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找地时,还要考虑选址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就办不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而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办养殖场,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Ⅶ 我想在农村租地搞养殖,规范的合同怎么签
租地合同样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市——区——镇——村—— 东或西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大小为——————亩, 长————米,宽————米 ,形状为————形。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个月,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计————万元整(元)。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建造厂房及),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厂房及相关设备等。
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 %到—— %。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并公证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Ⅷ 养殖用地需要办什么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Ⅸ 养殖用地怎么办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你的土地是承包的,修建永久性建筑可能办不到建设手续的,各地地方管理不一样,我也不好多作解释,你还是到乡镇国土所和村建办区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