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境外侵权
不是的,专利有地域性和时间性,除非外国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国内。 申请国内专利,就能够在国内获得保护,申请国外专利,那么就能受到申请国的保护,互不相关。例如,你先申请国内的专利,然后提出PCT,之后按照你的意愿可以指定进入的国家。专利是请求原则,你都不请求,那谁给你权利呢?所以,你需要在哪个国家得到保护,就进入该国。
❷ 如果在国内申请了专利后,国外有人使用,能告其侵权吗
不可以,专利有地域性和时间性,除非外国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国内。 申请国内专利内,就能够容在国内获得保护,申请国外专利,那么就能受到申请国的保护,互不相关。例如,你先申请国内的专利,然后提出PCT,之后按照你的意愿可以指定进入的国家。专利是请求原则,你都不请求,那谁给你权利呢?所以,你需要在哪个国家得到保护,就进入该国。
这个到没有。不过你如果申请了PCT,进入国家阶段后,各级政府都会有奖励政策的,就算至申请国内专利,还是有奖励政策的,只不过各个地方不同,其金额不同罢了。
向国家局提交的pct,可以为中文
❸ 国内专利在国外被复制是侵权吗
不是的,专利有地域性和时间性,除非外国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国内。 申请国回内专利,就能答够在国内获得保护,申请国外专利,那么就能受到申请国的保护,互不相关。例如,你先申请国内的专利,然后提出PCT,之后按照你的意愿可以指定进入的国家。专利是请求原则,你都不请求,那谁给你权利呢?所以,你需要在哪个国家得到保护,就进入该国。
❹ 抄袭国外专利算侵权吗
不是的,专利有地域性和时间性,除非外国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国内。版 申请国内专利,权就能够在国内获得保护,申请国外专利,那么就能受到申请国的保护,互不相关。例如,你先申请国内的专利,然后提出PCT,之后按照你的意愿可以指定进入的国家。专利是请求原则,你都不请求,那谁给你权利呢?所以,你需要在哪个国家得到保护,就进入该国。
他的产品如果销售到中国你就可以告他了,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你在哪申请的,就在哪里受到保护。
❻ 如何应对海外知识产权侵权指控
我国企业,当遭遇外国企业在外国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细节方面的问题:
一、判断能否就案件本身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能否打赢管辖权诉讼。
只要我们自己通过评估确认,自身商业行为的后果并没有直接影响原告在法院所在地的商业利益(以具体的州为界),即使企业在该地有房产或者其他设施,或者与该地存在其他商务联系,仍然可以打管辖权诉讼。当然还需要说明的是,打赢国外的管辖权诉讼也并不等于万事大吉,因为权利人在中国起诉同样可能胜诉。
二、不论提出何种抗辩,必须做到实话实说,不能说谎,也不能隐瞒事实。
西方文化中有两句话是必须牢记的:一句是“讲实话的成本最低”;另一句是“说出事实的一半无异于撒谎”。而不论是直接撒谎,还是隐瞒部分事实,一旦被认定,都会给自己带来直接的不利后果。这一点与中国的争议解决机制完全不同。在中国,即使一方当事人直接撒谎,裁决机构也不能直接据此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决结果,而只能是基于现有证据进行裁决。
三、诉讼准备工作一定要做实、做细。
更重要的是,各项证据准备工作一定要在开庭前完成,而不能像挤牙膏一样根据所谓的需要临时拼凑或分时提交证据。在美国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案件的事实部分是需要陪审团作出裁决的。不但撒谎会被裁决败诉,提供的证据或者阐明的事实不充分、不及时,也可能给陪审团留下不诚实、不负责任的印象,从而在事实裁决部分作出不利的结论。
四、不要盲目进入海外市场,尤其是自己没有足够的知识产权储备。
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在海外设立办事机构或开展商业活动。基本上基于模仿甚至抄袭生产产品时,更不要急于走向所谓的国际市场。虽然知识产权保护具有严格的地域性,我国企业可以理直气壮地在国内使用那些不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外国专利,但如果相关产品被输出到专利保护国,生产者的行为同样会被指控为侵权。而涉及到著作权与商标权时,在自动保护及制止不正当竞争已经成为各国普遍接受的法律制度的情况下,所谓的地域性已经变成只是学理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保护边界。加之许多国家的法院都已经开始实施长臂管辖制度,在任何国家完成的侵权行为都有可能成为权利人所在地法院审理的理由。
❼ 使用国内已有的实用新型专利在国外销售,算侵权么
专利法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既然该实用新型专利在中国授权,那么它的专利权保护仅限于在中国境内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拿到国外去销售,就涉及到在中国境内的制造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则权利用尽,不侵权,如果不合法,你制造人家的实用新型就侵权。
❽ 国外一公司侵权我公司外观专利,并在他们国内申请了外观专利,是否要国际专利才能维权
1、确定你们是否在韩国申请了专利,若果没有,则该韩国公司在韩国内部的行为不侵犯你们的外观专利,不能维权。(专利是有地域性的,在哪个国家申请就在哪个国家获得保护。)
2、如果该韩国公司在韩国申请了相同的外观专利,你们可以通过无效的方式将他们的专利无效掉。否定的条件有两种:
第一种:你们公开的产品在他们的专利申请日之前;
第二种:你们针对该产品申请专利的申请日早于他们的专利申请日(此处的申请日与国家无关)。
❾ 我在国内申请了专利,国外有人用了我的技术是侵权吗
你在国内申请了专利,国外有人用了你的技术不是侵权。
因为中国专利的仅仅保护大陆范围,你想要在国外也受到保护,需要到该国专门申请专利。也就是说,你需要申请国内的专利,同时申请其他国家,例如美国、日本、加拿大、欧盟等国的专利,不然国外是不保护的。这样的专利也叫国际专利,可以申请PCT或者PPH。
❿ 我想把国外的一项专利产品进口到国内卖。这样侵权吗
如果是正规渠道,不侵权。
有关专利平行进口的几种理论:
1.“权利国际穷竭”理论。该理论指某专利产品被合法售出之后,专利权人就不再对该产品的使用和销售享有控制权,专利权人对他们的“独占权”已告“穷竭”,他人转售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由此可得出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是合法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2.“权利国内穷竭”理论,即“地域性理论”。该理论指按照专利权的属地原则,同一项专利按照各国法律,分别于这些国家取得专利权,且其权利内容和效力仅在该制定国领域内得以承认,按照此理论,上述权利穷竭仅适用于国内,但是对于进口国的专利权仍然构成侵权。
3.“权利限制”理论。该理论是最近有学者提出的一种折衷的观点。该理论指将权利限制原则应用于平行进口问题,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限制权利人依照本国取得的知识产权阻止平行进口,使平行进口问题在一定条件下与权利用尽、合理使用、强制许可等制度一起,成为权利限制原则各自独立、各不相同的表现形式。
两个专利权是相互独立的,且是分别受到两国法律保护的不同客体,所以权利人在一国行使权利后,其权利在该国内已告穷竭,但是如果他国进口商将此专利产品进口到另一国市场上,该行为不构成对出口国专利权的侵犯,但是却构成了对进口国专利权的侵犯。
(10)专利境外侵权扩展阅读:
由于被平行进口的专利产品在出口国是专利权人自己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产品,根据“权利用尽”原则,购买者有自由处置其购买的产品的权利,专利权人无权再控制该产品的使用和销售,因此该产品向另一个国家的进口无需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与此类似的观点认为,如果专利权人或者被许可人在出口国出售其专利产品时没有附加明确的限制性条件,则意味着“默示许可”购买者可以自由支配所购买的专利,其中包括出口,因此平行进口行为无需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反对平行进口的观点认为,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出口国和进口国的专利权是两项具有各自效力范围的专利权,在出口国的“权利用尽”或者“默示许可”仅对出口国的专利权产生影响,并不导致进口国专利权的“权利用尽”或者“默示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中关于专利权人进口权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禁止平行进口,还有待于根据我国国情和司法实践制定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