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的特点
Ⅰ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特点
电子合同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故具有以下特点:内
1.订立合同的容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在计算机内进行。
2.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名(即电子签名)所代替。
3.电子合同的生效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其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Ⅱ 电子合同的优势有哪些
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以电子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签署各方都经过实名认证,并且采用了可靠电子签名技术进行签署,具备了和纸质合同以及手写签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的区别,小编整理了以下表格,应该够全面了吧。
从上表可以看出,选择电子合同,相比纸质合同有更多的优势:
优势一:节约成本,降低75%运营费用
一份传统纸质合同成本平均需要25元,采用电子合同成本不到5元,降低75%的运营费用,一家年签署10万份合同的公司,一年可以节省200万的费用,最少节省2名的运营人员。
优势二:提高200-500%的工作效率
传统纸质合同正常签署需要2-5天,使用电子合同1分钟就能搞定,算上双方的认证时间,一天之内肯定也能轻松完成,提高了200-500%的合同签署效率,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优势三: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通过电子合同目前的成熟技术,可以在线完成文档检索、调用,轻轻点击鼠标,咻的一声就能立刻调用所需档案。随着安全技术及认证技术的进一步成熟,电子合同如今变得更便捷易用,用手机也能随时随地签署合同,随时查看管理。
优势四:合同管理更轻松
以一个汉字占用2个字节来计算,1M的虚拟容量可以容纳52万个字。如果以A4纸的最大容量计算,要装满1M汉字,至少要650张A4纸。更关键的是,存储在虚拟空间,完全不用担心什么蚊虫叮咬啊、被咖啡泼了、被不明生物叼走之类的突发状况。
优势五:电子签章更便捷
传统纸质合同异地签署需要来回邮寄,过程繁琐。电子合同直接规避了邮寄过程,直接在线签署。
Ⅲ 什么是电子合同,电子合同具有哪些特点呢
简单来理解,电子合同就是以数据电文为载体的合同。
由于电子合同本质上仍属合同范畴,因而对电子合同具体概念性的解释需结合《合同法》上对“合同”的解释加以说明,即: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合同以数据电文为载体,为了避免数据电文易篡改、易灭失的问题,《电子签名法》对电子合同法律有效性的判定标准作出明确要求,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 数据电文原件,能够可靠地保持内容完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
2、 电子签名,能够标识签署人、签署时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电子签名要求;
3、 身份经过第三方有效认证,满足法律规定的认证要求;
结合分析,如果一份电子合同同时具备:生成(时间戳),存储(第三方存储),提取(公证)以及身份认证(电子签名) 四个要素环节,形成一个证明电子合同签署身份有效且内容未经篡改的电子证据链闭环,则该电子合同更加完整有效性。
Ⅳ 电子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1、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交易主体虚拟和广泛
3、技术化、标准化
4、合同订立电子化
5、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电子化
Ⅳ 使用电子合同有哪些优点
电子合同在线签署,不限时间地点,分布全国各地的游客也可轻松签署。不用邮寄纸质专合同,不会存在漏签、不属规范签署、阴阳合同等风险。
电子合同优点
放心签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能够保证签署双方的真实身份,防止被人冒签;同时采用时间戳技术和防篡改技术,精准记录电子合同签约时间和签约内容,采用签名验签技术轻松识别电子合同是否被篡改,杜绝了“虚假合同”和“非法生成”的假印章。当发生合同纠纷时,还提供出证服务和在线一键仲裁服务,为电子合同纠纷提供完整的证据链,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为每一份电子合同保驾护航。
Ⅵ 电子合同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有关规定,电子合同是以财产性为目的协议,该示范法列举了大量商业性质的关系。
交易主体虚拟和广泛
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且符合易保全的特性,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技术化、标准化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他有别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予以规范,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这些具体的标准是电子合同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相关的技术与标准电子合同是无法实现和存在的。
合同订立电子化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传统的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采用的方式不同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中的要约和承诺均可以用电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输入相关的信息符合预先设定的程序,计算机就可以自动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电子化
意思表示的电子化,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通过相关的电子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表现方式是通过电子化形式实现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将电子化的意思表示称之为“数据电文”。
电子合同订立与成立
电子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做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和过程。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协商、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成立。电子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大都减少不必要的限制,这种做法是适应和鼓励交易行为,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所以说在电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即可成立。
关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现行的立法是很宽泛的,我国的《合同法》第12条做了列举性的规定,但是该列举性规定是指一般条款。笔者认为,就合同的主要本质而言,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如果当事人有约定,要以双方约定为主要条款,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的予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订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要件:
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其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电子合同(3)最后,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关于要约的形式,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子意思表示的手段来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电子意思表示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行性。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
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从事电子交易的商家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的行为到底应该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在该问题上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邀请,他们认为这些广告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因为这些广告所包含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其包括了价格、规格、数量等完整的交易信息。
要约一旦做出就不能随意撤销或者是撤回,否则要约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由于电子交易均采取电子方式进行,要约的内容均表现为数字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往往要约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按下确认键的同时对方计算机几乎同步收到要约的内容,这种技术改变了传统交易中的时间和地点观念,为了明确电子交易中何谓要约的到达标准,《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全证据链
全证据链又称完整证据链,是通过技术手段对电子合同签约的整个过程做全程取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
Ⅶ 电子商务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1.电子商务合同的主体具有电子化和虚拟性的特点。
2.电子商务合同的载体主要表现为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3.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方式采取电子签名(数字签名)方式。电子签名是电子合同得以实施的基础条件之一。
Ⅷ 电子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您好!电子合同的特抄征是:
(一)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等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在计算机内进行。
(二)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名(即电子签名)所代替。
(三)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四)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其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Ⅸ 电子合同的履行特点
电子合同,是指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设立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并以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签订的协议.
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相比,虽然也必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要件,但是在形式上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其主要特征是:
(一)电子合同的要约和承诺是以数据电文的方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进行的.
在传统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般通过面对面的谈判或通过信件、电报、电话、电传和传真等方式提出要约和接受要约,并最终缔结合同.而
电子合同的当事人均是通过电子数据的传递来完成的,一方电子数据的发出(输入)即可视为为要约;另一方电子数据的回送(回执)即为承诺.由于
电子数据交换在功能上具有自动审断的功能,因此,电子合同的签订过程是通过互联网在计算机的操作下完成的.这是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
关键特征.
(二)电子合同交易主体的虚拟性和广泛性.
订立电子合同的各方当事人是通过网络运作,可以互不谋面.而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没有地域上的局限性,可以是世界上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组织.
(三)电子合同的成立、变更和解除无需采用传统的书面形式,具有电子化的特点.
与传统合同不同,电子合同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的方法来签订合同的,因此,电子合同的内容可以完全储存在计算机内存、磁盘或者其他接收者选
择的非纸质中介物(如:磁带、磁盘、激光盘等)上,勿需采用书面形式.
(四)电子合同生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与传统合同不同,勿需经过传统的签字.
传统合同一般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方式表示合同生效,而在电子合同中,传统的签字盖章方式被电子签名所代替.
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等形式所订立的电子合同,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
地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
传统合同一般以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作为要约生效的时间,以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时间.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电子合同,收件
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即生效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
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Ⅹ 电子商务合同有什么特点
涵盖了电子商务的特点和合同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