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承包协议
❶ 我在一家股份制公司工作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甲方是法人代表,现在公司承包给了他人,承包人成了现...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意味着你的合同是无效的,除非你的用人单位发生名称变更,此时就要考虑另行签订合同了.
❷ 集体企业改制承包股份制,合同到期后政府还会续签合同吗
集体企业改制承包股份制合同到期以后,政府一般是不会续签的。
❸ 股份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签订承包合同,包其他股东每年收入多少。合同有效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分为 以下专几种情形:一是,属联营一方投资并参与经营,但只分享盈利,不承担亏 损,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这种条款约定无效。另一种情形是,联营一方投资,但不参加 经营,也不承担风险,不论盈亏均要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 的,被认为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行为,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 确认整个合同无效。 若干是个人为主体,这构成借贷行为,这法律还有争议。不确保能得到收益,但是可以要求收回本金
❹ 股份公司由股东承包合同到期不归还怎么处理
股东在承包股份公司的时候都有签合同吧,如果股东到期了不归还先沟通沟通不了就走法律程序,一切按照合同办事不是个人不想归还就可以不归还的。
❺ 股份制公司承包给一个人,是否需要所有股东同意
这个《公司法》第72条第2款是有规定的,但是该规定还是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比如:1、什么是“同等条件”?2、多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如何处理?3、其他股东能不能主张对部分股份的优先购买权?4、如何防范股东恶意行使优先购买权来破坏股权转让?等等都是要考虑的问题
所以,如果有股东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那么就要让这些股东出具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说明。
对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一方面要保障其行使优先购买权,一方面又要防止其恶意行使破坏交易,争取及时有效的促成转让,这里面的学问很大嘞。
所以,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准备聘请专业律师介入主导工作。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❻ 如果有人承包了的饭堂分一半股份给我和我朋友承包的话,要注意什么,应该怎么写协议书或合同。。。
不可能是分一复半股份给你吧?制
应该说是共同分担 承包费吧!是不是各承担一半?
要注意细算帐,看看食堂最大就餐人数是多少,承包费是否过大?
如果承包费过大,想要盈利就很难。如果合同没签,就赶紧退出的好。
如果预算下来有盈利空间,那么找个专业人士写个合同即可。
❼ 承包制与租赁制有什么不同
股份制与承包制、租赁制有什么区别?
在必修一《经济生活》的学习中,对于股份制、承包制、租赁制等都可以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观点,不少同学觉得它们在经营方式上虽然都是对公有制实现方式的变革,但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比较模糊,因此,有必要对它们进行一下区分。
一、含义不同。承包制(即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指在坚持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的关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管理制度。租赁制(即租赁经营责任制)是指在不改变企业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将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租给承租者(集体或个人)自主经营,并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股份制就是利用股份公司的形式筹集资金进行生产,调节社会资源分配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与经营管理制度。
二、特点不同。承包制的主要特点是:1企业对国家上交利润的责任明确,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2企业自主权有了一定的保证;3实行了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有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4承包的方法比较不简单,比较适应新旧经济经营体制转换的要求。租赁制的主要特点是:1两权分离的程度高;2风险大,压力大;3经营动大。我国现行股份制的主要特点是:1企业可以容纳多种经济成分并存;2企业由股票持有者共担风险,共享利益;3企业一开始就有一定的自己财产,能够真正做到自负盈亏。
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形式不同。实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时,所有权都位于企业之外,由国家行政机关来代表,经营者则是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形成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他们的责权利用经营合同的方式来规定;实行股份制的企业,所有权进入了企业之内,由公司的股东来行使,经营权则由董事会和经理阶层来行使。
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企业必须按承包规定进行经营,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只存在部分分离。实行租赁经营的企业,承租者除向国家交纳租金和保证国家的财产完整外,企业有较完全的经营自主权,所以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基本上是分离的。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众多,绝大多数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一般都由经理阶层经营,经理并不一定就是公司的股东或主要股东,而是具有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的专家,所以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完全分离的。
五、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稳定性不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的两权分离是采用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由于合同的约束力有一定的法律期限,合同的内容也会随着形式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这两种形式的两权分离具有期限性和不稳定性。股份有限公司的两权分离是一种规范化的、稳定的两权分离。公司一旦成立,两权分离就立即发生,而且只要公司不破产,这种分离一直存在下去。
六、所有权实现的方式不同。承包企业的所有权是通过企业对所有者上交的利润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来实现的。租赁企业所有权的实现主要表现在租金上,租金不和企业经营好坏挂钩,企业有没有收益都要缴纳租金。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则是通过股息和其他股东权来实现的。在一般情况下股息要和企业经营好坏挂钩,是一个经常变化的量(部分优先股的股息除外)
7、企业独立的程度不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是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的经营方式的变革,企业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某些企业实行租赁或承包经营时,虽然承包(租)者也用一定的财产作抵押,但这些财产并不构成企业的财产,而且数量十分有限,企业没有实行自负盈亏的条件。因此,尽管租赁企业比承包企业的独立性要大些,但从实质上看,它们仍没有成为自主经营、自负仍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采用股份制形式,就使企业有了独立的资产,企业不仅可以占有、使用这些资产,而且发生亏损时,还可以用这些资产来抵债;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抵偿债务时,企业就要破产。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企业唯一的所有者,而是所有者之一,因此,再不能对企业进行直接指挥。这样企业就成了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仍亏的法人。
❽ 工程承包合同不出资方能不能持有股份
工程承包合同不出资方能持有股份。出资不单指金钱。关系,技术等都可视为资。当然就可以持有股份。
❾ 两人合伙承包果园的合同范本怎么写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