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纠纷咨询
你可以要求买方继续抄履行房屋买卖袭合同,支付你剩余的卖房款;对于买家延迟支付房款,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以要求买家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你损失。中介是介绍你们成交,违约方是买家,所以你不能要求中介承担责任。
2. 房屋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包括哪些关于房产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房屋交易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里面有很多细节问,如果你没有任何的经验,恐怕在整个交易流程中是会吃亏的。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我们都会跟对方签订一份房屋交易合同,而正是这份合同也很容易引起纠纷,那么,房屋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包括哪些?关于房产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房屋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包括哪些?
1、法律咨询。为人民群众、房产中介机构或者房产公司提供房产法律方面的各种咨询服务。
2、律师陪购,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阴阳合同造成的纠纷、房产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确等等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容易使二手房买卖过程造成瑕疵,给后续过程预留隐患,律师全程陪购帮助客户审阅合同、审查程序,可有效避免后续纠纷。
3、房产析产,分家、离婚、产权人过世等需要对房产进行房产析产,房产律师凭借专业经验为此过程提供见证、诉讼、调解,可为客户妥善处理房产析产。
4、房产调查,离婚或者债权人隐匿财产的情况下,往往需要对对方进行房产调查,房产律师可以凭借专业经验帮客户调查对方隐匿的房产,挽回损失。
5、房产继承,产权人在世时订立遗嘱,需要律师见证,或者由产权人在世时委托律师执行遗嘱。另外,产权继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亦可由房产律师提供调解、诉讼等服务。
关于房产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2、关于房产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于《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国存在着多种性质的房屋,主要可分为商品房和非商品房。特殊房产的交易,主要的问题是合同的效力问题或者说交易本身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
文章便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关于房屋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包括哪些以及关于房产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的相关信息了,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清楚了。房屋合同纠纷的时候,如果你没有专业知识,更应该去咨询专业律师,这样才能合规的解决问题。
3.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问题咨询
1、律师抄取证带齐律师执业证以及调查介绍信即可。
2、双方都可以提供合同。
3、既然受到牵涉,不存在回避,有作证义务。其实你可以简单得想一下:如果某天你维护权益需要别人作证或者提供证据,但是别人都要回避,你做何感想?
4.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寻求咨询!谢谢!
若一起起抄诉,法院受理,袭可做以下准备:
可以举证对方私自在合同加你的名字(如笔迹鉴定等),属于伪造合同,证明你不是合同当事人;
可以举证甲方当时在本票上写你的名字并没有得到你的授意,或是证明甲方只是为了方便收款而使用自己的名字,而自己并未得到任何钱款,以此证明你在这房屋买卖合同中无任何关系,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5.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咨询
《物权法》规定,因法院判决取得物权的,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得该房屋。所以,你已经实际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了。
既然法院依据判决,要求王某办理产权过户,王某就应当履行判决。
王某应当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再将该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
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该出租屋从法律上讲已经不能实现你租用它的目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出租人构成根本违约,你可以直接向出租人主张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该出租人应当返还剩余房租、押金和违约金。马鞍山法律咨询网竭诚为您服务!
7. 法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按实际情况,对于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协商解决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回人民法答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8.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咨询律师
1、刘将房子转租给张:
(1)虽然是事先没有得到你的同意,属于非法转租,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你有权解除你与刘某的承租合同、收回房子,同时刘与张的租赁合同也将解除、张的损失向刘主张。
(2)但是:你在知道转租一事后没有表示异议、且和张签定了新租赁合同,就说明你认可了刘的转租行为,因此:我认为刘的转租行为有效,在09年6月1日刘的租赁期限到期前:你与刘是直接租赁关系、与张是转租关系;在09年6月1日刘的租赁期限到期后:你与张是直接租赁关系。
相关依据: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目前来说,你与张某签定的直接租赁合同是附生效期限合同,还没有到生效日期(因为你们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是“从09年6月1起租期为3年”),所以:现在你与张某之间处理纠纷,应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转租的规定,仍然是属于你的刘某、张某三人之间的纠纷。
3、“我算不算违约呢?”:算违约,但你不是对张某违约,而是对刘某违约,因为:
(1)你和刘某在 09年6月1日前是直接租赁关系、和张某是转租关系。
(2)你违约,应向刘某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地违约金的,赔偿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的直接赔偿实际损失和可预期损失);刘某向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3)但是,不是你、或刘某承担了违约损失赔偿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如果张某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无论是你、还是刘某、还是将来的买主,都无权解除租赁合同、却的义务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到09年6月1日:09年6月1日后你与张某的合同因为还没有生效,你可以解除。
所以:如果你在在09年6月1日前通知张某搬走,张某可以请求法院判令让你或新房主继续履行与刘某的租赁合同、与张的转租合同,直到09年6月1日届满时止,法院很可能会支持张某的主张。
依据是: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4、“张转租之后我没有收取张的任何租金和订金。张的合同有效吗?”:
(1)张从刘手里转租后:你没有异议、并以与张某签定合同的形式默认了转租行为:所以,刘与张之间的转不同一般租合同有效。
(2)虽然你没有“收取张的任何租金和订金”:但刘收取了张的租金的订金,而刘与张的转租行为已经得到的承认,转租行为有效、张和刘之间的转租合同也有效。
5、建议:
(1)可以向张说明:张是刘之间的转租合同现在无法解除,即使你将房卖了新房主也无法在09年6月1日前解除,但09年6月1日后你与张的合同却可能不会生效了,张只能再经营几个月,如果他愿意经营这几个月,就由他。如果他不愿意只经营这几个月,可以给他适当补偿后解除合同,让张早作打算。
(2)您应将此房在出租的情况告知买主,否则将来您会承担一些责任。
6、“用什么方法,能让他离开给我倒房子,提高租金或者别的办法?”:
(1)只要张不想离开,无法让他“倒房子”。
(2)提高租金?那也是您对刘违约,刘可以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3)别的办法?一是和张说明情况后、晓之利害后协商;二是找到刘将房子转租给张后您不同意的证据(可有您和张后来签定的这合同,很难证明您不知道转租的事、也不同意转租了),请求解除您与刘的租赁合同。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9.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咨询
上海律师事务所www.law100.org提供上海律师咨询,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我们从事刑事案件多年,版为看守所内羁押当事权人办理取保候审、缓刑案例数以千起。当对象被刑事拘留后,我们的上海刑事律师www.law38.com会第一时间赶往看守所会见,并了解案情,视情节办理取保候审或者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缓刑或轻判,了解取保候审及缓刑可行性。
10. 关于房产纠纷合同类的法律咨询
首先,你只能对上述协议要求公证,房屋产权还未过户,故你不享有所有权,也就不回可能对别人答的房产进行公证。除非产权人同意,对你来说,也无实际意义。
其次,当然可以。途径有两个,一是双方均同意,可以就解除协议,达成新的协议,恢复到原来状态;二是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你可以起诉到法院,以协议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请求撤销协议。
再次,不是补偿,是赔偿而且是全部直接损失;外加违约金--如果协议有约定的话。
最后,只要该协议是你们的真实意思表示(形式要件是: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或捺下指印表示认可)法律就要无条件的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