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侵权
你参赛作来品被谁擅自发布的?比源赛的主办方吗?
这种情况下,先要看比赛的规定里面怎么写的,是不是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发布、巡展、出版……”等等之类的说明。
如果有,就是说你参赛之时接受了比赛条件,那么主办方获得上述权利,反而是你不得自行发表出版等,当然你可以行使修改权,修改之后再发表,伊坂幸太郎的《阳光劫匪玩转地球》就是在推理大奖的获奖作品《碍眼的坏蛋们》基础上大幅修改而成的,原因之一就是参赛作品版权问题。
法律问题,往往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你要别人帮你分析,请尽量说明更多情况。我上面说的都是主办方发布的情形,你这提问里没有提到何人发布的。
❷ 请问photoshop里自带的字体如果用于作品参赛会侵权吗
微软系统自带的字体没啥问题
但微软雅黑不可以 版权在方正 需要购买
❸ 使用音乐作为背景音乐参加一个比赛是否算侵权
给你看一则消息吧,这个如果人家告你,你就是侵权.
一家专卖店播放背景音乐,给顾客创造一个轻松舒适的购物氛围,哪知“播放”出一场官司。前天,温州第一例商店使用背景音乐侵权案件,在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被告是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红蜻蜓”五马一店。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个什么样的单位?有些看官可能还有点陌生,其实,它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一个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一些音乐著作权人授权该协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背景音乐是指在商场、饭店、酒吧、超市等营业性场所内,通过技术设备播放使用的音乐,它的主要作用是掩盖噪声并创造一种轻松和谐的气氛。
今年1月14日上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请公证人员来到“红蜻蜓”五马一店,对该专卖店播放的背景音乐进行录音,此后不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该协会诉称,“红蜻蜓”所经营的五马一店未经许可,擅自将歌曲《梦里水乡》作为背景音乐公开播放使用,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已侵犯了著作权人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该协会杭州市版权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邱林峰说,五马街是温州标志性购物步行街,“红蜻蜓”专卖店为经营需要播放歌曲《梦里水乡》,从未征得歌曲著作权人的许可,亦未支付相应费用。他们诉至法院,要求停止公开播放该歌曲,并赔偿损失及相关费用2万元。
老师伯听说,该协会在起诉前与“红蜻蜓”公司曾就背景音乐一事有过协商,但在费用方面存在分歧,协商没有结果。
对于这起官司,“红蜻蜓”公司的看法是怎么样的呢?该公司法务部有关负责人说,商店播放背景音乐是否存在侵权,有关法律并未明确,值得商榷。他们购买的是正版音乐碟片,应该说已向著作权人支付了报酬。再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收费过高,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收费标准。目前,他们尚未收到法院的有关文书。
对此,邱林峰回应说,收费标准其实很明确,是国家版权局批准的,也有法律依据。像商铺是按营业面积来收取的,每平方米每年的费用2元多,一家店铺的年收费不得低于200元。支付费用后,商家可在店中播放音乐著作权人已授权该协会的任何歌曲。
邱林峰还说,该协会多年前就启动了有关收费工作,但是大多数商家对此当成了耳边风,通过法院维权也是无奈之举。通过这几年的维权,很多企业和商家已开始改变原先那种播放背景音乐不用支付报酬的老观念了。
据介绍,目前在温州,仅有香格里拉大酒店支付了背景音乐的版权费。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有关人士表示,该协会将针对温州的大型连锁企业、商场、超市等场所全面启动收费工作,企业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的,他们将通过法院维权。
❹ 用了昵图网里面的共享图片为元素做了海报参加比赛,算侵权吗,急!!!
参加比赛属于商业使用,需要经过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许可费,如果是合理使用则不构成侵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方式: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❺ 用PS素材制作海报参加比赛,是否侵权
利用PS素材制作海报参加比赛,不够成侵权!资源共享,利用网上资源制作的海报作品就是自己设计的作品了!
❻ 关于平面设计参赛作品侵权问题
使用别人的作品参赛属于侵权行为
❼ 我可以使用网站素材参加比赛吗,算侵权吗
看你用多少,怎么用,如果是合理的引用或者引用数量不多,一般是不构成侵权的。
❽ Flash参赛侵权问题
肯定是侵权了,但不一定会被追究。
但一般说来信息技术制作(课件、比赛)中,直接内使用别人容的素材如:音频、视频、图片、动画、文字、字体、软件(主要是指盗版软件)等的现象比较多,作者一般不会追究。主办方在评奖时也会从你使用的比例、重组、创意等方面去考究是抄袭还是原创。
但一般认为不用于商业性,用于教学、交流、比赛等是会被谅解的。同时制作人在作品中或作品说明中,可以标明使用的素材来源作者,以及强调他们的原创成果权利,声明自己的非商业用途和范围一般会得到谅解不会追究你的。
❾ 参赛者发布介绍比赛视频侵权吗
这种情况,如果你们是。这个比赛的官方的话,觉得他们这样做对你们影响很大的话,是可以考虑告他侵权的,因为确实没有经你们的允许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