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侵权
❶ 淘宝文案上的广告语一样会不会侵权
这个要看情况,如果是大品牌的广告语,人家是著作权保护的,你抄人家的,人家会告你的。如果是淘宝的话,没啥名气的,淘宝一般不会管。
❷ 未经我同意使用我的文案而且没有表明出处,私自二改,算侵权吗
算侵权著作权人享有作品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❸ 引用漫画上的文案并著名出处算侵权吗
您好!一般来说,若是不属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十二种合理使用的情形的,仅仅著名出处而未获得授权的,仍然属于侵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❹ 淘宝文案,抄别人的排版会侵权么
不会,排版是设计的一部分,关于设计,除了字体、图片有版权,排版是没有版权的。
❺ 文案用歌词没有标明出处算侵权吗
文案是商业复性使用,侵权的,但如果仅制是一句歌词的话可能因为篇幅太小而不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而且也要看具体使用方法属不属于合理使用,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❻ 发微博复制别人的视频和文案会被说侵权吗
相对于传统文案,为了显示我们的技术含量,我们写微博的文案自称为互动文案
Ok,那你写的东西能够让人想去互动么?
互动文案,前提是什么?
【微博文案的驱动性】
说人话?说人话是基本要求,因为在微博上的人都在说人话。
互动文案有没有驱动力?举例,你在中午的时候想让人一起和你去吃饭。这是我们很常见的事情,你会怎么说呢?一般我们有以下的一些对话
时间到了,吃饭去吧!
肚子好饿,叫外卖!
上次叫的味捷外卖不错,就叫这家吧!
好久没吃米粉了,我们吃米粉吧!
肯德基最近正在打折,叫半价桶吧!
中午忘带饭了,叫饭吧!
闷了半天了,我们出去走走吧,找个偏远一点的吃!
最近新开了一家饭店,要不我们去试试味道怎么样?
吃腻了外卖,我们出去聚一下吧!
不管你想让人家做出什么样的行为,你有一个很明显的前提。肚子饿,想尝试新口味,因为打折等等,都可以。那在我们写转发语的时候呢?写直发文案的时候呢?有没有考虑到你的文案的驱动性?举个栗子:
比如我们忽悠人家出去玩,当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我们也经常遇见的驱动因素如下:
在钢筋水泥的建筑丛林里闷了太久,去走走吧!
这是最常见的,当然也是很重要的因素。那么,作为广告人,你还能接着忽悠吗?很有可能你的这个点对消费者来说已经麻木了,因为他们已经被太多的广告这样洗脑了...我们得接着忽悠!
马尔代夫太远,至少你可以先去西塘逛逛吧
为了孩子的健康,去学学《爸爸去哪儿吧》
秋天的景色不错,把你尘封的单反翻出来吧
给爱人一点时间,陪陪她走走吧...
这些都是理由,这些都是生活,这些都是不错的能打动人心的文案
所以作为广告人,生活的感悟能力真的很重要。一定不要让自己的心麻木掉
【首先感染自己】
文字是有性格和情绪的。你很难让一个麻木不仁的人,一个职场的橡皮人,写出鲜活的有激情的好文案。作为第一读者,如果没有感染自己,怎么会感染受众?
举个栗子:
关于得力文具,我们一开始打算从情感上入手
文案如下:他等你回家睡,它等你回了再睡
从技巧上而言,不错。但是,矫情!
不就是一盏灯么,再煽情也没用...
但是如果和人的关联度再高一点,比如汽车,比如陪你骑过西藏线的自行车。我们可能会从情感角度切入。
诚实的面对自己写的文案,然后看看能不能打动自己
【短一点】
140字还是不够短,我们是在扫描微博,不是在阅读微博
短一点要求我们想清楚最核心的传达点是什么,如果删除了不影响别人理解,就删除吧!
如果非要找到作证的话,就是奥格威以前做的统计:标题的阅读率是正文的5倍
其实,大家翻翻可口可乐和杜蕾斯的微博就知道了!
【引发共鸣】
这个很老套,放在最后是因为...很难做到!
共鸣:思想上或感情上的相互感染而产生的情绪
到底什么东西才能引发共鸣呢?你为别人代言,说出别人想说没说的话。说出别人想说但说的不牛逼的话。再次举个栗子:
《董小姐》曾经很火,里面有一句话:我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引发了很多人的共鸣。这句话演变一下可以成为很多种
我爱上一个女人,我喜欢她的性格,但我觉得驾驭不了她
我爱上一个女人,她喜欢流浪,我却喜欢安稳
我爱上一个女人,她太优秀,我太平凡
我爱上一个女人,她太女神,我给不了她的幸福
再演变
我爱上一辆宝马,可我的兜里只有五元...
这种情感经历或多或少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只是他说出来,并且还说的比较文艺
最后,你很难引发所有人的共鸣,这也就是为什么广告有所谓的目标受众一说的来源
文案,广告史上是最古老又最有魅力的东西,值得每个人细细雕琢。
❼ 您好,引用别人文案算不算侵权
肯定算的,文案有一个版权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原创人的同意擅自使用别人的文案,那么就会出现侵权现象。到时候原创人可以起诉你,获得赔偿。
❽ 如果复制了别人的文案,造成侵权,除了罚款,人会被抓去拘留吗
不会吧,应该没那么严重吧
❾ 您好,引用别人文案二改算不算侵权
你好,少量合理引用,并注明来源的不构成侵权
❿ 淘宝文案,抄别人的排版会侵权么
您好!根据我国目前的现状,我国著作权法只保护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回,而淘宝文案的排版在实践答中一般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
《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如能进一步提出过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