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合同法作业
1. 电大合同法 简述一般法定解除权发生的事由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同时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
2. 电大《合同法》作业第3次任务答案
1.合同标的是指抄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2、3.该合同的标的属于约定不明确。合同法对合同标的的规定是可能和确定,即合同标的可以确定或可得确定和可能实现。
根据这个案子说就是甲乙对买卖的对象不确定,因为新鲜蔬菜有很多他只是菜的一个统称,不能具体到某一种菜,因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公司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为互负返还义务,合同自始无效。
3. 2018年 电大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合同法作业1--4
答:该案例来属于委托合同。 原告委托自被告作画,被告擅自转委托,让学生谷某代替,作品与差距很大。 委托合同擅自转委托的,那么被告、学生谷某要承担连带责任。 新《合同法》第二十一章第四百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 意的, 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 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 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4. 电大合同法简述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版己名义为他人从事权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的特征如下:
(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和有价证券买卖的义务,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双方的利益具有对价关系,因而为双务有偿合同。行纪合同的成立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需实际履行,因此,行纪合同又是诺成合同。
(2)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一定法律行为。行纪合同属于提供服务合同的一种,但行纪人提供的不是一般服务,而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经验能力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行纪合同的标的是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
(3)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谓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又可称为“为了委托人的计算”,是指由行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经济上的利益或者损失均归属于委托人,而与行纪人自身无涉。
5. 求电大法学本科专业《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我也要合同形成性考核册的答案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