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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协议

发布时间: 2020-12-22 19:24:52

『壹』 《imf协定第二修正案》是在哪一年签订的

直至1976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通过了《IMF协定第二修正案》,从而形成了新的国际货币体系。

『贰』 冰岛求助IMF 达成贷款额21亿美元的协议

嗯,这个冰岛人都快破产了,能贷款当然不错了。可是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如有问题可以网络“盛滔国际”来了解,相信能帮你解决一定程度的问题

『叁』 解释-IMF(国际法)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 IMF) 是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经营上有其独立性。总部设在华盛顿。

宗旨

该组织宗旨是通过一个常设机构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为国际货币问题的磋商和协作提供方法;通过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把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稳定国际汇率,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避免竞争性的汇价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在有适当保证的条件下,基金组织向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机会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等。

该组织的资金来源于各成员认缴的份额。成员享有提款权,即按所缴份额的一定比例借用外汇。1969年又创设“特别提款权”的货币(记帐)单位,作为国际流通手段的一个补充,以缓解某些成员的国际收入逆差。成员有义务提供经济资料,并在外汇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该组织的监督,在国际货币体系中起着枢纽和核心作用。

基金组织历史

1944年,联合国赞助的财金会议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7月22日,各国在会议上签订了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的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的主要设计者是费边社成员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以及美国副财政部长亨利·迪克特·怀特(Harry Dexter White)。 协议的条款于1945年12月27日付诸实行,1946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成立,是为二战完结后之重建计划的一部份,1947年3月1日正式运作。 有时国际货币基金、国际清算银行(BIS)及世界银行,被称为“布雷顿森林机构”。差不多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其金融政策均受这三家机构影响。

基金组织机构

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各成员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组成,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每年9月举行一次会议,各理事会单独行使本国的投票权(各国投票权的大小由其所缴基金份额的多少决定);执行董事会负责日常工作,行使理事会委托的一切权力,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6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特阿拉伯指派,其余16名执行董事由其他成员分别组成16个选区选举产生;中国为单独选区,亦有一席。执行董事每两年选举一次;总裁由执行董事会推选,负责基金组织的业务工作,任期5年,可连任,另外还有三名副总裁。

该组织临时委员会被看作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决策和指导机构。该委员会将在政策合作与协调,特别是在制订中期战略方面的充分发挥作用。委员会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每年与世界银行共同举行年会。

会员资格

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的申请,首先会由基金的董事局审议。之后,董事局会向管治委员会提交“会员资格决议”的报告,报告中会建议该申请国可以在基金中分到多少配额,以及条款。管治委员会接纳申请后,该国需要修改法律,确认签署的入会文件,并承诺遵守基金的规则。

成员国的“配额”决定了一国的应付会费、投票力量、接受资金援助的份额,以及特别提款权SDR的数量。

中国是该组织创始国之一。1980年4月17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恢复中国的代表权。中国在该组织中的份额为33.853亿特别提款权,占总份额的2.34%。中国共拥有3张选票,占总投票权的2.28%。中国自1980年恢复在货币基金组织的席位后单独组成一个选区并派一名执行董事。1991年,该组织在北京设立常驻代表处。

基金组织是“由184个国家参与的组织,致力促进全球金融合作、加强金融稳定、推动国际贸易、协助国家达致高就业率和可持续发展”,除了朝鲜、列支敦士登、古巴、安道尔、摩纳哥、图瓦卢和瑙鲁,所有联合国成员国而且只能是联合国成员国才有权直接或间接成为基金的成员。

援助和改革

国际货币基金的使命,是为陷入严重经济困境的国家,提供协助。对于严重财政赤字的国家,基金可能提出资金援助,甚至协助管理国家财政。受援助国需要进行改革,参阅华盛顿共识。

批评

冷战后期以来,布雷顿森林机构的角色一直引起争议。有批评指出,基金偏袒与欧美公司有良好关系的资本主义军事独裁者。另有批评称,国际货币基金不重视民主、人权和劳工权益。这些批评引起社会的讨论,促进了反全球化运动。相反意见认为,国际货币基金促使国家民主化的能力有限,而它的宗旨也没有写明要这样做。有支持者指出,经济稳定是民主的先决条件。

有经济学家批评,国际货币基金的经济援助都是“有条件地”批出:受援助国需要实行基金建议的经济改革。经济学家认为,这样做会影响国家的社会稳定,实际上适得其反。

一般来说,国际货币基金和它的支持者推崇凯恩斯主义。于是,供应学派的支持者通常与国际货币基金唱反调。国际货币基金提倡把货币贬值,被供应学派批评会造成通货膨胀。

大部分反对经济全球化的组织,例如ATTAC,认为IMF的加深了贫穷问题,也增加了第三世界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债务负担。

反对IMF的组织各有不同的立场。例如,供应学派认为,ATTAC提出的政策,理念上与IMF的相差无几。

阿根廷因采用布雷顿森林机构提出的经济政策,而被IMF推崇为模范国家。然而,2001年,该国出现灾难性的金融危机,不少人相信是由IMF倡议的紧缩财政预算和私有化重要资源开发项目所致。紧缩的预算削弱了政府维持基础建设、福利、教育服务的能力。阿根廷的金融危机加深了南美洲国家对IMF的怨恨,他们指责基金要为南美地区的经济问题负责[1]。受到阿根廷经济危机影响,现时南美地区的政府渐走中间偏左的路线,并致力摆脱商业企业对经济政策的压力。

另一个引起争议的国家是肯尼亚。原本肯尼亚的中央银行控制了该国货币的流动,IMF提出协助后,要求放宽货币政策。调整后不但外商投资大减,在贪污官员的腐蚀下,Kamlesh Manusuklal Damji Pattni 亏空了数以十亿计的肯尼亚先令(是为 Goldenberg scandal),肯尼亚的财政状况比之前更差。

国际货币基金亡羊补牢的行动影响了它的声誉:往往当国家已深受经济打击,IMF才伸手援助。其实,这些国家出现经济问题,通常是数十年管理不善的结果,而不为外界所知。管理不善导致国家陷入多年的经济困境,IMF通常于这时提供协助,人们于是把经济崩溃与IMF的介入连系起来。犯政客善于转移视线,利用民族主义和人们对IMF的坏印象,以IMF作自己的代罪羔羊。

虽然IMF成立目的是协助稳定环球经济,但自1980年代以来,超过100个国家曾经历银行体系崩溃,并令GDP下降4%以上,这是史无前例的。IMF对危机的迟缓反应,以及亡羊补牢的做法,令不少经济学家提出要改革IMF。

尽管西方社会对国际货币基金毁誉参半,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超过60%的亚洲人和70%的非洲人认为,IMF和世界银行对他们的国家有“正面”的影响[2]。

记录片 Life and Debt 以批判的角度描述国际货币基金的政策对牙买加的影响。

与世界银行的区别

国际货币基金主要的角色是核数师,工作是记录各国之间的贸易数字,和各国间的债务,并主持制定国际货币经济政策。至于世界银行,则主要提供长期贷款。世银的工作类似投资银行,向公司、个人或政府发行债券,将所得款项借予受助国。

IMF的成立目的是要稳定各国的货币,以及监察外汇市场。由于IMF不是银行,它不会放款。然而,国际货币基金有储备金,供国家借用,以在短时间内稳定货币;做法类似在往来户口中透支。所借款项必须于5年内清还。

历任总监

根据不明文规定,IMF的总裁来自欧洲,而世银的主席则来自美国。

任期 姓名 国籍

1946年5月-1951年5月6日 Camille Gutt 比利时

1951年8月-1956年10月 Ivar Rooth 瑞典

1956年12月-1963年5月5日 Per Jacobsson 瑞典

1963年9月1日-1973年9月1日 Pierre-Paul Schweitzer 法国

1973年9月1日-1978年6月17日 Johannes Witteveen 荷兰

1978年6月17日-1987年1月16日 Jacques de Larosière 法国

1987年1月16日-2000年2月14日 Michel Camdessus 法国

2000年5月1日-2004年3月4日 霍斯特·克勒 德国

2004年3月4日-2004年5月4日 Anne Krueger 美国(署任,非正式)

2004年5月4日- 罗德里戈·拉托 西班牙

主要出版物

《世界经济展望》、《国际金融统计》(月刊)、《国际货币基金概览》(周刊) 、《国际收支统计》(月刊) 、《政府财政统计年鉴》。

『肆』 IMF 第八条款

主要内容有:
1.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
2.不施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种货币汇率;
3.在另一成员国要求下,随时有义务换回对方在经常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
第八条款原版英文:
Article VIII - General Obligations of Members

Section 1. Introction
In addition to the obligations assumed under other articles of this Agreement, each member undertakes the obligations set out in this Article.

Section 2. Avoidance of restrictions on current payments
(a)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VII, Section 3(b) and Article XIV, Section 2, no member shall, without the approval of the Fund, impose restrictions on the making of payments and transfers for current international transactions.

(b) Exchange contracts which involve the currency of any member and which are contrary to the exchange control regulations of that member maintained or imposed consistently with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unenforceable in the territories of any member. In addition, members may, by mutual accord, cooperate in measures for the purpose of making the exchange control regulations of either member more effective, provided that such measures and regulations are consistent with this Agreement.

Section 3. Avoidance of discriminatory currency practices
No member shall engage in, or permit any of its fiscal agencies referred to in Article V, Section 1 to engage in, any discriminatory currency arrangements or multiple currency practices, whether within or outside margins under Article IV or prescribed by or under Schele C, except as authorized under this Agreement or approved by the Fund. If such arrangements and practices are engaged in at the date when this Agreement enters into force, the member concerned shall consult with the Fund as to their progressive removal unless they are maintained or imposed under Article XIV, Section 2, in which case the provisions of Section 3 of that Article shall apply.

Section 4. Convertibility of foreign-held balances
(a) Each member shall buy balances of its currency held by another member if the latter, in requesting the purchase, represents:

(i)

that the balances to be bought have been recently acquired as a result of current transactions; or

(ii)

that their conversion is needed for making payments for current transactions.

The buying member shall have the option to pay either in special drawing rights, subject to Article XIX, Section 4, or in the currency of the member making the request.

(b) The obligation in (a) above shall not apply when:

(i)

the convertibility of the balances has been restricted consistently with Section 2 of this Article or Article VI, Section 3;

(ii)

the balances have accumulated as a result of transactions effected before the removal by a member of restrictions maintained or imposed under Article XIV, Section 2;

(iii)

the balances have been acquired contrary to the exchange regulations of the member which is asked to buy them;

(iv)

the currency of the member requesting the purchase has been declared scarce under Article VII, Section 3(a); or

(v)

the member requested to make the purchase is for any reason not entitled to buy currencies of other members from the Fund for its own currency.

Section 5. Furnishing of information
(a) The Fund may require members to furnish it with such information as it deems necessary for its activities, including, as the minimum necessary for the effective discharge of the Fund's ties, national data on the following matters:

(i)

official holdings at home and abroad of (1) gold, (2) foreign exchange;

(ii)

holdings at home and abroad by banking and financial agencies, other than official agencies, of (1) gold, (2) foreign exchange;

(iii)

proction of gold;

(iv)

gold exports and imports according to countries of destination and origin;

(v)

total exports and imports of merchandise, in terms of local currency values, according to countries of destination and origin;

(vi)

international balance of payments, including (1) trade in goods and services, (2) gold transactions, (3) known capital transactions, and (4) other items;

(vii)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osition, i.e., investments within the territories of the member owned abroad and investments abroad owned by persons in its territories so far as it is possible to furnish this information;

(viii)

national income;

(ix)

price indices, i.e., indices of commodity prices in wholesale and retail markets and of export and import prices;

(x)

buying and selling rates for foreign currencies;

(xi)

exchange controls, i.e., a comprehensive statement of exchange control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ssuming membership in the Fund and details of subsequent changes as they occur; and

(xii)

where official clearing arrangements exist, details of amounts awaiting clearance in respect of 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transactions, and of the length of time ring which such arrears have been outstanding.

(b) In requesting information the Fund shall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the varying ability of members to furnish the data requested. Members shall be under no obligation to furnish information in such detail that the affairs of indivials or corporations are disclosed. Members undertake, however, to furnish the desired information in as detailed and accurate a manner as is practicable and, so far as possible, to avoid mere estimates.

(c) The Fund may arrange to obtain further information by agreement with members. It shall act as a centre for the collection and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on monetary and financial problems, thus facilitating the preparation of studies designed to assist members in developing policies which further the purposes of the Fund.

Section 6. Consultation between members regarding existing 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Where under this Agreement a member is authorized in the special or temporary circumstances specified in the Agreement to maintain or establish restrictions on exchange transactions, and there are other engagements between members entered into prior to this Agreement which conflict with the application of such restrictions, the parties to such engagements shall consult with one another with a view to making such mutually acceptable adjustments as may be necessary.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rticle shall be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operation of Article VII, Section 5.

Section 7. Obligation to collaborate regarding policies on reserve assets
Each member undertakes to collaborate with the Fund and with other members in order to ensure that the policies of the member with respect to reserve assets shall be consistent with the objectives of promoting better international surveillance of international liquidity and making the special drawing right the principal reserve asset in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

参见:http://www.imf.org/external/pubs/ft/aa/aa08.htm#2

『伍』 我用wireshark抓包,然后里面在传输协议就出现TCP UDP 那一栏有个IMF 是什么协议啊,没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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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wto与imf的区别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组织,一个是贸易的,一个是货币的。

世界贸易组织( Trade Organization WTO)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GATT)。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
世贸组织成员分四类: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转轨经济体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2005年12月,世贸组织总理事会在香港正式批准太平洋岛国汤加加入,其正式成员身份于一个月后生效。这样,世贸组织正式成员将增加到150个。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世贸组织的第一任总干事是意大利前外贸部长雷纳托·鲁杰罗,第二任总干事是新西兰前总理麦克·穆尔,第三任总干事是泰国前副总理兼商业部长素帕猜,第四任总干事是欧盟前贸易谈判代表帕斯卡尔·拉米。
\建立世贸组织的设想是在1944年7月举行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的,当时设想在成立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时,成立一个国际性贸易组织,从而使它们成为二次大战后左右世界经济的“货币-金融-贸易”三位一体的机构。1947年联合国贸易及就业会议签署的《哈瓦那宪章》同意成立世贸组织,后来由于美国的反对,世贸组织未能成立。同年,美国发起拟订了关贸总协定,作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临时契约。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后,欧共体和加拿大于1990年分别正式提出成立世贸组织的议案,1994年4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才正式决定成立世贸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 IMF) 是世界银行巨头们私有的欧美中央银行以及其它一些掌控了世界经济命脉的银行家们所掌握的(欧美中央银行一般是私有的,这些国际银行家们掌握了货币发行权,也就是这些政府真正的幕后之手)国际金融组织。1946年3月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经营上有其独立性。总部设在华盛顿。该组织宗旨是通过一个常设机构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为国际货币问题的磋商和协作提供方法;通过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把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稳定国际汇率,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避免竞争性的汇价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在有适当保证的条件下,基金组织向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机会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等。
该组织的资金来源于各成员认缴的份额。成员享有提款权,即按所缴份额的一定比例借用外汇。1969年又创设“特别提款权”的货币(记账)单位,作为国际流通手段的一个补充,以缓解某些成员的国际收入逆差。成员有义务提供经济资料,并在外汇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该组织的监督。
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各成员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组成,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每年9月举行一次会议,各理事会单独行使本国的投票权(各国投票权的大小由其所缴基金份额的多少决定);执行董事会负责日常工作,行使理事会委托的一切权力,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8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特阿拉伯指派,其余16名执行董事由其他成员分别组成16个选区选举产生;中国为单独选区,亦有一席。执行董事每两年选举一次;总裁由执行董事会推选,负责基金组织的业务工作,任期5年,可连任,另外还有三名副总裁。

该组织临时委员会被看作是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决策和指导机构。该委员会将在政策合作与协调,特别是在制订中期战略方面的充分发挥作用。委员会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每年与世界银行共同举行年会。
主要出版物有:《世界经济展望》、《国际金融统计》(月刊)、《国际货币基金概览》(周刊) 、《国际收支统计》(月刊) 、《政府财政统计年鉴》。
中国是该组织创始国之一。1980年4月17日,该组织正式恢复中国的代表权。中国在该组织中的份额为33.825亿特别提款权,占总份额的2.34%。中国共拥有3张选票,占总投票权的2.28%。中国自1980年恢复在货币基金组织的席位后单独组成一个选区并派一名执行董事。1991年,该组织在北京设立常驻代表处。

『柒』 请问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英文全称是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是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其前身为1947年创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按当初的设想,关贸总协定会很快被一个称为国际贸易组织(ITO)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所代替。这一国际贸易组织从未产生,而过去50年间关贸总协定在放宽世界贸易限制方面却取得极大的成功。不过到90年代中期,出现了许多要求建立更强有力的多边组织以控制贸易和解决争端的呼声。

中国是总协定的创始国之一。1984年1月18日中国正式成为总协定下属的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的成员。1984年11月16日总协定理事会决定同意中国列席代表理事会及下属机构的会议。1985年4月中国开始参加发展中国家的非正式磋商活动。1986年7月中国正式提出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地位的申请。1987年2月中国向总协定理事会 正式递交中国外贸制度备忘录,3月总协定理事会决定成立中国问题工作组。中国于1988年6月向总协定缔约方发出进行关税减让谈判的邀请。1989年2月及4月的工作组会议上,缔约国完成了对中国外贸制度的评估。1993年2、5、9 月的工作组会议在继续审议中国经贸体制的同时开始讨论中国恢复议定书的框架。然而到世界贸易组织1995年成立时,中国入关谈判仍没有最终完成。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有104个国家为其创始成员国。它要求负责监管的成员国都应遵守执行所有原关贸总协定的协议,包括乌拉圭回合(1986--1994)最后一次会议的协议。按这次会议的决议,关贸总协定这一组织正式结束。世界贸易组织还负责谈判和执行新的贸易协议。世界贸易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世界贸易组织由部长 会议、总理事会和总干事负责管理。部长会议每二年开会一次。总理事会执行部长会议政策决议和负责日常行政事务。总干事 由部长会议任命。

世界贸易组织是乌拉圭回合的产物,是世界上唯一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其核心是WTO协议。这些协议是世界上大多数贸易国通过谈判签署的,为国际商贸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则,其本质是契约,约束各国政府将其贸易政策限制在议定的范围内。WTO存在的基本目的是通过建立一套照章办事的体制来制定规则,协助成员国解决贸易争端,以有助于开展贸易谈判等办法使全球贸易得以顺利进行。虽然这些协议是由各国政府通过谈判签署的,但其目的是为了帮助产品制造者、服务提供者和进出口商进行商业活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是政府间的国际金融组织。它是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联合国和联盟国家的国际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而建立起来的。于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办理业务。同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但在经营上有其独立性。至今,IMF已有182个成员。

基金组织设5个地区部门(非洲、亚洲、欧洲、中东、西半球)和12个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汇兑和贸易关系、对外关系、财政事务、国际货币基金学院、法律事务、研究、秘书、司库、统计、语言服务局)。其宗旨是作为一个常设机构在国际金融问题上进行协商与协作,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和平衡发展;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和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促进国际汇兑的稳定,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防止竞争性的货币贬值;协助成员国在经常项目交易中建立多边支付制定,消除妨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

IMF主要业务活动有:向成员提供货款,在货币问题上促进国际合作,研究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研究扩大基金组织的作用,提供技术援助和加强同其它国际机构的联系。

『捌』 IMF是什么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 IMF) 是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经营上有其独立性。总部设在华盛顿。

宗旨

该组织宗旨是通过一个常设机构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为国际货币问题的磋商和协作提供方法;通过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把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稳定国际汇率,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避免竞争性的汇价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在有适当保证的条件下,基金组织向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机会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等。

该组织的资金来源于各成员认缴的份额。成员享有提款权,即按所缴份额的一定比例借用外汇。1969年又创设“特别提款权”的货币(记帐)单位,作为国际流通手段的一个补充,以缓解某些成员的国际收入逆差。成员有义务提供经济资料,并在外汇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该组织的监督,在国际货币体系中起着枢纽和核心作用。

基金组织历史

1944年,联合国赞助的财金会议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7月22日,各国在会议上签订了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的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的主要设计者是费边社成员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以及美国副财政部长亨利·迪克特·怀特(Harry Dexter White)。 协议的条款于1945年12月27日付诸实行,1946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成立,是为二战完结后之重建计划的一部份,1947年3月1日正式运作。 有时国际货币基金、国际清算银行(BIS)及世界银行,被称为“布雷顿森林机构”。差不多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其金融政策均受这三家机构影响。

基金组织机构

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各成员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组成,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每年9月举行一次会议,各理事会单独行使本国的投票权(各国投票权的大小由其所缴基金份额的多少决定);执行董事会负责日常工作,行使理事会委托的一切权力,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6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特阿拉伯指派,其余16名执行董事由其他成员分别组成16个选区选举产生;中国为单独选区,亦有一席。执行董事每两年选举一次;总裁由执行董事会推选,负责基金组织的业务工作,任期5年,可连任,另外还有三名副总裁。

该组织临时委员会被看作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决策和指导机构。该委员会将在政策合作与协调,特别是在制订中期战略方面的充分发挥作用。委员会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每年与世界银行共同举行年会。

会员资格

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的申请,首先会由基金的董事局审议。之后,董事局会向管治委员会提交“会员资格决议”的报告,报告中会建议该申请国可以在基金中分到多少配额,以及条款。管治委员会接纳申请后,该国需要修改法律,确认签署的入会文件,并承诺遵守基金的规则。

成员国的“配额”决定了一国的应付会费、投票力量、接受资金援助的份额,以及特别提款权SDR的数量。

中国是该组织创始国之一。1980年4月17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恢复中国的代表权。中国在该组织中的份额为33.853亿特别提款权,占总份额的2.34%。中国共拥有3张选票,占总投票权的2.28%。中国自1980年恢复在货币基金组织的席位后单独组成一个选区并派一名执行董事。1991年,该组织在北京设立常驻代表处。

基金组织是“由184个国家参与的组织,致力促进全球金融合作、加强金融稳定、推动国际贸易、协助国家达致高就业率和可持续发展”,除了朝鲜、列支敦士登、古巴、安道尔、摩纳哥、图瓦卢和瑙鲁,所有联合国成员国而且只能是联合国成员国才有权直接或间接成为基金的成员。

援助和改革

国际货币基金的使命,是为陷入严重经济困境的国家,提供协助。对于严重财政赤字的国家,基金可能提出资金援助,甚至协助管理国家财政。受援助国需要进行改革,参阅华盛顿共识。

批评

冷战后期以来,布雷顿森林机构的角色一直引起争议。有批评指出,基金偏袒与欧美公司有良好关系的资本主义军事独裁者。另有批评称,国际货币基金不重视民主、人权和劳工权益。这些批评引起社会的讨论,促进了反全球化运动。相反意见认为,国际货币基金促使国家民主化的能力有限,而它的宗旨也没有写明要这样做。有支持者指出,经济稳定是民主的先决条件。

有经济学家批评,国际货币基金的经济援助都是“有条件地”批出:受援助国需要实行基金建议的经济改革。经济学家认为,这样做会影响国家的社会稳定,实际上适得其反。

一般来说,国际货币基金和它的支持者推崇凯恩斯主义。于是,供应学派的支持者通常与国际货币基金唱反调。国际货币基金提倡把货币贬值,被供应学派批评会造成通货膨胀。

大部分反对经济全球化的组织,例如ATTAC,认为IMF的加深了贫穷问题,也增加了第三世界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债务负担。

反对IMF的组织各有不同的立场。例如,供应学派认为,ATTAC提出的政策,理念上与IMF的相差无几。

阿根廷因采用布雷顿森林机构提出的经济政策,而被IMF推崇为模范国家。然而,2001年,该国出现灾难性的金融危机,不少人相信是由IMF倡议的紧缩财政预算和私有化重要资源开发项目所致。紧缩的预算削弱了政府维持基础建设、福利、教育服务的能力。阿根廷的金融危机加深了南美洲国家对IMF的怨恨,他们指责基金要为南美地区的经济问题负责[1]。受到阿根廷经济危机影响,现时南美地区的政府渐走中间偏左的路线,并致力摆脱商业企业对经济政策的压力。

另一个引起争议的国家是肯尼亚。原本肯尼亚的中央银行控制了该国货币的流动,IMF提出协助后,要求放宽货币政策。调整后不但外商投资大减,在贪污官员的腐蚀下,Kamlesh Manusuklal Damji Pattni 亏空了数以十亿计的肯尼亚先令(是为 Goldenberg scandal),肯尼亚的财政状况比之前更差。

国际货币基金亡羊补牢的行动影响了它的声誉:往往当国家已深受经济打击,IMF才伸手援助。其实,这些国家出现经济问题,通常是数十年管理不善的结果,而不为外界所知。管理不善导致国家陷入多年的经济困境,IMF通常于这时提供协助,人们于是把经济崩溃与IMF的介入连系起来。犯政客善于转移视线,利用民族主义和人们对IMF的坏印象,以IMF作自己的代罪羔羊。

虽然IMF成立目的是协助稳定环球经济,但自1980年代以来,超过100个国家曾经历银行体系崩溃,并令GDP下降4%以上,这是史无前例的。IMF对危机的迟缓反应,以及亡羊补牢的做法,令不少经济学家提出要改革IMF。

尽管西方社会对国际货币基金毁誉参半,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超过60%的亚洲人和70%的非洲人认为,IMF和世界银行对他们的国家有“正面”的影响[2]。

记录片 Life and Debt 以批判的角度描述国际货币基金的政策对牙买加的影响。

与世界银行的区别

国际货币基金主要的角色是核数师,工作是记录各国之间的贸易数字,和各国间的债务,并主持制定国际货币经济政策。至于世界银行,则主要提供长期贷款。世银的工作类似投资银行,向公司、个人或政府发行债券,将所得款项借予受助国。

IMF的成立目的是要稳定各国的货币,以及监察外汇市场。由于IMF不是银行,它不会放款。然而,国际货币基金有储备金,供国家借用,以在短时间内稳定货币;做法类似在往来户口中透支。所借款项必须于5年内清还。

历任总监

根据不明文规定,IMF的总裁来自欧洲,而世银的主席则来自美国。

任期 姓名 国籍

1946年5月-1951年5月6日 Camille Gutt 比利时

1951年8月-1956年10月 Ivar Rooth 瑞典

1956年12月-1963年5月5日 Per Jacobsson 瑞典

1963年9月1日-1973年9月1日 Pierre-Paul Schweitzer 法国

1973年9月1日-1978年6月17日 Johannes Witteveen 荷兰

1978年6月17日-1987年1月16日 Jacques de Larosière 法国

1987年1月16日-2000年2月14日 Michel Camdessus 法国

2000年5月1日-2004年3月4日 霍斯特·克勒 德国

2004年3月4日-2004年5月4日 Anne Krueger 美国(署任,非正式)

2004年5月4日- 罗德里戈·拉托 西班牙

主要出版物

《世界经济展望》、《国际金融统计》(月刊)、《国际货币基金概览》(周刊) 、《国际收支统计》(月刊) 、《政府财政统计年鉴》。

『玖』 IMF与wb有什么区别请详细一点,谢啦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 is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that oversees the global financial system by following the macroeconomic policies of its member countries, in particular those with an impact on exchange rates and the balance of payments. It is an organization formed to stabilize international exchange rates and facilitate development.[2] It also offers highly leveraged loans mainly to poorer countries. Its headquarters are located in Washington, D.C., USA.

The World Bank is a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that provides leveraged loans[2] to poorer countries for capital programs with a goal of recing poverty.

The World Bank differs from the World Bank Group, in that the World Bank comprises only two institutions:
这是英文版的 还有中文版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IBRD)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IDA)
Whereas the latter incorporates these two in addition to three more:[3]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IFC)
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 (MIGA)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ICSID)
IMF的成立

第一次世界大战严重地破坏了各国的贸易,很多国家无法再将本过的货币换成黄金,金本位就瓦解了。尽管在两次战争的间隔时间人们曾试图恢复金本位制,但是,开始于1929年世界性的大萧条永远地废除了金本位制。1944年随着盟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各盟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会议,会议上推出一套全新的国际货币体系,旨在促进战后的世界贸易与繁荣。各盟国之间达成协议,中央银行要购买和出售本国的货币以便将本国货币的汇率维持在一定水平上(称为固定汇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 regime),这一协议从1945年一直持续到1971年,称之为布雷顿森林体系。布雷顿森林协议创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其总部设在华盛顿,1945年有30个创始成员国,目前共有150多个成员国(地区);布雷顿森林协议创立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通常成为世界银行(WB),其总部也设在华盛顿。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虽然在组织形式上和名义上各为独立的机构,实际上是两位一体,关系十分密切它们都诞生于1944年的布雷顿森林会议,都是著名的全球性政府间金融组织,1947年都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就成员资格而言,首先必须成为IMF的成员,然后才有资格申请加入WB。其组织结构均为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行长)及职员的三级构架,决策机制均为加权表决制(weighted voting system)①。但是,IMF和WB仍然是两个彼此独立、性质职能各异的机构。

区别之一,性质、职能不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负责监督世界货币体系,维护各国支付体系的有序运转,通过提供短期贷款为主的方式,帮助成员国解决外汇资金的短期需要,其宗旨在于调整其国际收支的暂时失调,使成员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得以改善,特别是那些有严重国际收支困难的国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负担着监督成员国遵守协议的职责。因此还负责收集和整理国际资料的工作。世界银行是一个贷款机构,其宗旨概括起来则是担保或提供给成员国长期贷款来帮助发展中国家修建水坝、道路和其他实物投资,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而非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短期贷款,由此实现国际收支平衡、国际贸易长期均衡增长,并以此在贫富世界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努力缩小贫富差距,把富国的资源转化成穷国的经济增长即帮助成员国融入更广泛的世界经济,促进旨在减少发展中国家贫困的长期经济增长。可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重点在调整国际收支而世界银行更关注增长贸易和减少贫困。其

区别之二,在此宗旨指导之下,双方的努力方向就会有所差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自成立以来,一直在稳定汇率方面起着积极作用,同时其还是协商国际货币金融问题的主要场所和提供货币金融方面的技术援助的机构,并通过各种会议解决国际货币金融问题。具体而言包括:1·设立常设机构,提供谈判磋商、相互协作的平台;2·为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提供便利,促进和维持各国的高就业率和实际收入以及各成员国生产性资源的开发;3·促进汇率稳定,维持成员国之间有序的汇价安排,避免竞争性货币贬值;4·协助建立多边支付系统,并减少外汇限制,避免对国际贸易增长的阻碍;5·在有足够担保的情况下,满足成员国的短期贷款需要而提供暂时性普通资金。也就是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通过短期贷款尽量缩短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持续时间、减轻失衡程度,减少它对经济的不利影响。在这一方面其确实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包括世界银行在内的其它任何经济组织所不可代替的。世界银行则帮助成员国融入到更广泛的世界经济之中,解决发展中国家的长期经济增长问题。这同样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不能及的。作为世界上提供发展援助最多的机构之一,世界银行支持发展中国家政府建造学校和医院、供水供电、防病治病和保护环境的各项努力。其发展援助计划很大一部分是帮助各发展中国家政府建设学校和医疗中心,提供水、电,与疾病灾害斗争,以及保护环境等。

区别之三,资金来源和贷款规则不同。当通过借款来扩大资金来源时,IMF主要向官方机构进行短期贷款,不论会员国的经济发达程度如何,而且贷款一般要附加宏观经济政策方条件;WB则以向发展中国家的个人和私营机构发行债券来提供具有发展性质的长期贷款,并且一般不附加特殊条件。

尽管IMF和WB性质不同,但它们在政策和业务上密切配合、互为补充。具体表现在:第一,共同支持会员国的经济调整。第二,协力缓解会员国的债务危机。双方还就有共同厉害关系的基本政策问题和国别政策问题保持广泛的接触。

从历史的、宏观的角度考察,IMF和WB在当今世界经济中所体现的作用也大相径庭。主要体现在:第一,担当金融合作的桥梁和纽带;第二,维护国际货币金融的稳定。第三协调和管理国际金融事务。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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