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合同
① 寒假里最难忘的一件事(求帮手)
1.童年趣事
我的童年多姿多彩,童年里发生的趣事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得数不清。其中最亮最耀眼的还是那一颗。
那时一个星期天的中午,妈妈已经睡熟了。那时我才四岁,没什么好玩,在房间里瞎溜达,不知怎么的就来到了镜子前。呀!前面怎么有迎面过来一个和我长相一样的“人”?我不摸还好,一摸吓一跳,那“人”竟是平平的,而且也伸手好像想摸我。我赶紧后退几步。好啊,竟敢学我,看我怎么对付你。我抡起巴掌,那“人”也抡起巴掌,我一打,那“人”也打,哟,怪疼的。我可吓着了,又平又会动,还会学我,还能打人,坏了,一定是个怪物。我赶紧三不并作两步,来到妈妈床前,一把拉住妈妈的手,叫道:“妈妈,那边有个怪东西,他还打我。”妈妈神奇地问我是什么东西,我却一个劲的拉着妈妈来到镜子前。怪了,怎么又多了一个怪物,我急忙躲在妈妈身后,不由得发起抖来。妈妈一看,笑了,我问:“妈妈,你笑什么?你不怕它吗?”妈妈转过身对我说:“这是镜子,根本不是什么怪物,你看。”只见妈妈左摇右摆,镜子里的人也左摇又摆。经过妈妈的一番讲说,我才明白,原来镜子可以把人“印”进去,人们可以从镜子里看出自己的影子。怪不得我干什么,它也干什么呢!
现在每当回想起这件事,仍是会笑出声来!
2.童年趣事
童年是什么?是树上的蝉,是水中的蛙,是牧笛的短歌,是伙伴的迷藏……..总之,童年是无忧无虑的,幸福美好的。每当我绘声绘色的回想起童年时代的趣事时,脸上总泛器红润的光彩。毕竟,那往事就像潺潺的流水声在我心中旋绕,一旦迸发就是那么滔滔不绝……..
在我5岁的时候,妈妈把我带到奶奶家去,奶奶是住在乡下的,所以那里有很多人从这个村子到那个村子的时候骑着马去,我看了很羡慕,也想骑马试试,但是马背太高了,我上不去,我正想办法上去的时候,正好看见了奶奶在喂猪,我觉得猪个子小,上去时容易,见奶奶喂完猪一进屋,我就上猪窝,把门打开了便进去选了一头猪骑上便往外跑,奶奶看见了,赶忙跑出来叫我,我看见奶奶,想让猪停下,但是停不下来了。猪跑进奶奶的菜园里,里面的黄瓜、柿子.......都被猪踩断了,我也被果树的树枝刮破了手、肚皮,这回奶奶可抓住了这头猪,奶奶把猪赶进窝之后,说我太调皮了,连猪也敢骑。
还有一次是在我七岁的时候,我刚学会骑自行车。那时我不太会骑,我和妈妈骑着自行车去广场玩,那里有很大的空间。我便在那里骑自行车,越骑越快,突然看见从前面有一个大人骑着自行车过来,因为骑的太快了,刹不住车了,眼看就要撞上了,妈妈也在叫我,我想:“要是撞上了,我也会受伤,我也不太会骑,要是拐过去摔倒了怎么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时我突然想起来:“跳下车子,肯定没事”我跳下了车子,我没有受伤,但是我的车子跟那个人给撞上了。
每当我回忆起这些,总是“咯咯”地笑,笑得那么甜蜜,那么灿烂。仿佛一切令人魂牵梦系的往事历历重现。我继续想着年少时如诗岁月,梦幻的季节......我想,童年就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永不消失......
3.童年趣事
小时侯的我特别的调皮捣蛋,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我童年的一件趣事。
记得有一次回家,我看到爸爸正躺在床上睡觉,于是我的小脑袋里便突然冒出了一个“坏”念头,就是画“脸谱”,当然不是在纸上画,而是-----在爸爸的脸上画,我先找出颜料、笔和水,随后我在爸爸的额上小心翼翼的画上了一个大大的“王”字,再用土黄色在爸爸脸的四周画上一堆金灿灿的斑纹,这样就是一只威风十足的老虎了,画完之后我一边为自己的“杰作”感到高兴也一边为爸爸的脸被我画成这样感到惋惜,因为爸爸那张漂亮的脸被我画成这样真是可惜。正在我高兴的看着自己的“杰作”的时候,突然爸爸醒了过来,看着他一脸茫然的样子,我哈哈大笑起来,爸爸莫名其妙的看看我,当他看到满地的水彩颜料和水,看着我那不怀好意的笑,爸爸连忙跑到卫生间去照镜子,当他发现自己的脸上已经被我画成一道一道的时候,他也顾不得脸上有水彩颜料,就飞快的跑进屋,抓起我就是一顿乱打,打的我是咕呱乱叫,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是我仍记忆犹心。
你看!我小时侯多调皮呀!直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有趣呢!
4.童年趣事
童年的梦,七彩的梦;童年的歌,欢乐的歌;童年的脚印一串串;童年的故事一摞摞。”这首歌是否能让你回想起美好的童年生活?在那五彩缤纷的岁月中,发生过许多事情,不像星星一样的明亮。我的童年是美好的,有许多事值得回忆……
从我记事起,大姨的班上就养了两只小鸡,一有时间我就去大姨班上看小鸡,不知过了多久,两只小鸡渐渐长大了,又过了许久,母鸡下蛋了,蛋中要孵出小鸡了,21天后,闻声可听一阵小鸡的叫声,看到这情况,听到这声音。我觉得小鸡太可怜了,在母鸡和公鸡都不在家时,帮一下小鸡。机会,终于来了……
那天,母鸡给小小鸡找食去了,淘气的公鸡也不在家,跑出去玩了。趁大姨不注意顺手拿起一个鸡蛋,捧在手心里轻轻抚摸着,一本正经地说:“小鸡不要害怕,一会你就会来到世界上了。”说完,我不再犹豫了,剥开了一个鸡蛋,一只带有余热,未睁开眼睛的小鸡“诞生”了,它看了看我,叫了两声好像在说:“谢谢你,让我早日来到这个世界上。”我可高兴了,又剥开了第二个,当我剥到第四个的时候母鸡回来了,看见我正在“欺负”蛇的小宝宝就猛琢了我一口,顿时鲜血流了出来,我哭哭啼啼地去找大姨,大姨并没说我,反而哭笑不得地说:“小傻瓜,鸡要到一定时候才会出生呢!你这样给它们接生,会死的。”我听完,赶忙跑看小鸡,果然刚刚被我“接生”的小鸡都快死了,而没被我“接生”的都活了下来。我后悔极了,但一切都晚了……
虽然这件事过去很久了,虽然那里我还年幼无知,但这件事一直鞭策着我,让我勇往直前,永不后退。
5.童年趣事
说起我有趣的事,简直多得像天上的繁星,有喜有忧,有笑有泪。下面听我讲个笑的吧。
那天,我去给我朋友过的生日,刚过完生日时,朋友将我们召集起来,宣布:“为了使本人的生日过得快乐一些,也为了让各位朋友玩得高兴,来玩捉迷藏添加一下生日的气氛。”“哦耶”我高兴得手舞足蹈。
游戏开始了,我怎么找也找不着一个安全隐避的地方,只听见朋友数着:“91、92。”眼看就要数到一百了,我慌乱之中,躲进床底。“吱嘎”门开了,从我面前走过,我的心绷得紧紧的,钟于,那双脚离开了。过了许久,我听见了脚步离开的声音,为了探测是否隔墙有耳,我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四处张望,这时,我看到一个大衣柜,我慢慢将身子挪出来,蹑手蹑脚的躲了进去,将门关好了。一分钟之后,门再次“吱嘎”的打开了,衣柜的门打开了,豆大似的汗珠从我的面颊上流了下来,朋友坏笑着说:“磊旭,你那双大脚出卖了你了哦。”我心里一慌,可还是一动不动的站着。朋友不紧不慢地说:“好啊,不出来是吗,我要发大招了,看我的无敌挠脚功。”他边说边挠握的脚底,我再也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从衣柜里滚了出来,“哇哈哈,我认输了,饶了我吧。”我在地上一边打着滚一边说。
好家伙,够厉害的,只剩下一个人,可还是不露面,我累得躺在地上,只听”啊“的一声,我被再次踢下床底,被子被掀开了,里面有一个人蹿了出来,一脸怒容地大喊:“哪个混帐压我的脚。”我们惊奇的看着他,他慌然大悟,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地说:“呀,被发现了。”
“哈哈”这笑声传得很远很远...
6.童年趣事
我的童年有许许多多有趣的事,但在我的脑海中有一件永远冲洗不掉――种雪。
那是个纷纷扬扬的雪天,我望着窗外银白的世界,满心的欢喜。避开妈妈,躲在一个角落,去“抢”那些美丽、洁白的雪姑娘。不一会儿,我的手里已经抓到了许多雪姑娘。她们形状各异,一朵有一朵的样子。我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可过了片刻,她们全都变成了水,不见了。我很伤心。
正在我独自伤心的时候,我的好朋友菲菲来找我玩。她看见我愁眉苦脸的样子,问我为什么犯愁,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她。她便和我一块想起办法来。“对了,对了,农民伯伯把粮食种到地里,明年就又长出更多的粮食,我们为什么不把雪也种到地里,等到明年春天,雪不就又长出来了吗?”菲菲的主意一下子提醒了我。
说干就干,我回家拿了一把小铲子和一个塑料袋,菲菲还回家偷偷拿了姐姐一根红头绳。在我家西南角挖出了一个拳头大的坑,塑料袋的口打开了,我们每人往里放了一把雪,我还对雪在心底说了一句话:希望你快点长大。然后扎住口,埋在了小坑里面。
雪种好了,我们很高兴,盼望了许久,盼着再见到那些可爱的雪姑娘。
7.童年趣事
每个人都有一个童年,而童年趣事也就像海边那各色各样的贝壳,在海水的陪伴下闪闪发光,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彩,数都数不完.而如今我的手上还握着那一颗最闪光的贝壳,那也正是我最难忘的一件童年趣事.
记得小时侯,我家院子里种着一棵和我出生时一起种的桔树,我经常拿小刀在树干上刻了个记号,天天去测量自己是否长高.看着一条条横线,我真盼望快快长高.有一天,我忽然发现自己比那记号矮了。天啊!难道我倒着长了?我心里害怕极了,连忙跑去问妈妈:"妈妈,为什么别的小伙伴都长高了,我怎么变矮了?"妈妈忙放下身边的活,把我放在椅子上问:"为什么这么说啊!"我忙跳下椅子,拉住妈妈的手,把她拉到院子里指着说:"我天天用小刀在树上刻我的身高,可是我今天来刻却在以前刻的横线下面了."我边说边在树上指出那两条横线.妈妈听了我的话,又看了看树,沉默了两分钟后就莫名其妙的大笑起来,笑得都直不起腰来,眼泪都出来,拍了拍傻呆呆看着她的我的头说:"傻瓜,不是你矮了,是树高了,以后可别做这种傻事喽。”我恍然大悟,原来不是我矮了,而是树高了.之后我又高高兴兴去找小鸡玩耍,真不知道自己又会对小鸡干出什么傻事.......
哈哈!有趣吧!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傻事趣事一箩筐.像给雪娃娃洗澡,剃眉毛……也正是那么多趣事,傻事组成那七彩的童年,欢乐的童年,令人留恋的童年。虽然这段金色时光正慢慢离我远去,我已不那么傻,我相信童年趣事一定会成为我人生中最美的回忆
8.童年趣事
童年,是一个美好的回忆,它记录着我们的喜怒哀乐。在我的童年里,有一件十分有趣的事。
那是今年十月放假期间的事。十月三日我们到了老家安基山。说来也怪,那里的风景有山有水,多么美丽,为什么不成为一个景点呢?早上,我在两个姐姐和一个大人的带领下,一同结伴去捉螃蟹。我们在一条小溪边,找到了螃蟹走过时留下的足迹。
我们顺着留下的足迹一直往前走,“瞧!螃蟹!”我朝前方指去。他们向我指的方向望去,真的是螃蟹呀!我们跑了过去,姑爹费尽了周折,螃蟹左爬爬,右爬爬,“我终于捉住啦!”姑爹大叫起来。我们几个拿出一个塑料袋,将螃蟹放了进去。
回到了家,我们找来了一个小罐子,在里面倒了一点水,然后将螃蟹放了进去。太好玩了,我们对它爱不释手,螃蟹似乎不觉得我们对它有好感,只觉得我们在折磨它。姐姐还试着摸摸它,我也去摸了摸它,“哎呀!疼死我了,死螃蟹!”我哭着说。我从那以后,对螃蟹没有了一点好感,爱理不理他。
这就是我童年的一件有趣的事。
8个事例
② 关于物业公司与业户签订消防免责协议书怎么写
安全消防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庆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望各使用人和商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安庆光彩大市场·三期消防安全由公司保安部负责协调,公司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二、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楼房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由各单位领导或业主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使用人与业主应指定义务消防员。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库房、商品门面房的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对室内消防栓、手提灭火器等要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楼梯、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物管部负责管理好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5、保安部负责管理好视频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
6、业主与保安部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每间商铺必须配备一个4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
五、楼梯走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六、市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市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建筑物内烟头及火柴余烬要随时熄灭。
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九、各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电路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本部工程人员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采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十、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保安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十一、夜间市场内严禁施工,特别是动用明火。
十二、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拔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工作场所,从楼梯下去;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1、根据市场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并可处以行政处罚:
①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②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
③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④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①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②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及未进行防火处理的;
③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④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十三、擅自改变消防措施功能的,或不按消防管理人员发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防火责任人罚款,行政拘留,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各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保安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或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使用人如对市场消防管理有意见、建议等,可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投诉。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商户(签字) 物业公司代表(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你看是不是这种。是的话,分给我啦,哈哈
③ 2020年天津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天津市目前是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所以2020年是不能放的。
④ 如何办理烟花爆竹证
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临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由依法取得批发销售资格的单位统一布设;
3、应设专人销货,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
4、销售地点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半径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5、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最高限量(30箱,每箱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5公斤)。
6、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
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布设该零售网点的批发销售单位出具的对该网点安全条件的审核意见;
3、与批发单位签订的安全供销合同;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资质证明。
二、 监督管理
按照省安监局的总体部署意见,针对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情况较复杂等特点,为了充分发挥县区安监部门的属地监管作用,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单位申请、分级实施、属地监管的原则。分级范围划分如下: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负责全市批发企业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
(二)县、区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以下统称县级安监局)负责本辖区内零售网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
凡本市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必须接受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阻挠。
三、 办理程序
(一)市安监局发证程序:批发企业申请→县级安监局初审后上报→市安监局受理→市安监局业务科室审核并提出意见→市安监局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市安监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发证→市安监局制证、发证→定期公告。
(二)县级安监局发证程序:零售网点申请→乡镇、办事处安监部门初审后上报→县级安监局受理→县级安监局业务股室审核并提出意见→县级安监局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县安监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发证→县级安监局制证、发证→报市安监局备案→公告。
⑤ 烟花禁放专项协议书怎么写
让烟花爆竹声在文明县城中
每逢节庆日子,或红白喜事、各类庆典活动,便燃放烟花爆竹以增加气氛的传统在我国已有两千多年历史了。特别是当春节来临之际,不管是繁华的都市还是僻静的山村,无论是霓虹灯闪耀的闹市还是小巷深处,“嘣嘣叭叭”的爆竹声,此起彼落,竞相欢叫。是璀灿的珠宝溢光流彩,是闪光的花瓣落英缤纷……五彩缤纷的火花,给深沉的夜幕划出一道道彩虹,给人们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爆竹有越做个儿越大、越放声儿越响之势,而烟花爆竹的燃放也可以说是愈放愈烈,目前已经发展到不分时间、不分地点的地步,严重影响到了群众的正常生活,危及到了群众的健康和安全:鞭炮的响声没有任何预示,便在街头巷尾鸣放开来,震耳欲聋的声响及漫天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有害气体令周边群众苦不堪言,车辆警报也被震得一并齐鸣。而那种重型的鞭炮,简直就是置周边群众于战场。特别是三更半夜,突然鞭炮轰鸣,惊得成人无眠,幼儿哭闹……除了让老人、病人、幼儿心惊肉跳之外,无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而致火灾频起、伤员不断,更是造成了惨重的损失。于是,有人便说如今的烟花爆竹已经不是娱乐工具,而是“杀伤性武器”了。
传统风俗与现代文明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矛盾。
逢喜庆日子便燃放烟花爆竹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风俗,但这一风俗只有在经过现代文明的洗礼,融入现代文明之后,只有在这一风俗不侵害其他群众的利益,为大多数群众欢迎的前提下,才能不断传承,历久弥新。
为了能使传统风俗适应于现代文明,使其二者之间有一个最佳平衡点。最近,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在县城内实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大办婚丧事等活动的《通告》,并自昨日起施行。按照《通告》要求:每年农历正月初七至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但丧事、祭坟、婚事活动全年禁止燃放(包括路过禁止区域内的车辆和行人);从2009年1月1日起,在禁止的时间和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发布和执行这一《通告》,是县委、县政府广泛听取民意,吸纳各方意见后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也是创建文明县城,提升城市居住环境和品位,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一项有效措施,更是保护普遍百姓人身财产安全、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保障性举措。《通告》具有法律效应。违反《通告》规定,在举办婚丧事及各类庆典活动时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责任人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如在酒店宾馆内活动而在其门口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的,对酒店宾馆经营者予以处罚500-1000元,对责令不改者,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真领会、自觉执行这一《通告》,执行“禁放”规定,并能做好身边人的解释工作,共同为侨乡城市文明的建设和人居环境的优化作出自身的贡献,应是每位市民在《通告》施行后必须面临的一件严肃的事情,及社会责任。
漫画/油竹管委会 杜君丽
危险 身边时刻藏“炸弹”
前些天,章女士被空中疾驰而来的一发小鞭炮,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说起这事,章女士还心有余悸:“幸亏躲闪的及时,不然皮开肉绽的,有得受了。”
家住月里湾的章女士在五十街开店,前些天恰逢隔壁一家新店开张,为了喜庆热闹有个好兆头,店主放起了鞭炮。正巧章女士开店门营业,有一发鞭炮不偏不倚地落在了章女士的衣领上。嗅觉灵敏的章女士立即闻到了脖子处传来的呛人火药味,忙将衣领一抖。就在那时,抖落在地的爆竹“啪”的一声爆开了。
章女士告诉记者,遇上这种情况不止一两次了,因此,每当听到爆竹声,就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说起逢年过节,章女士无奈地直摇头,原本喜庆的大好日子,却让烟花爆竹搅得无法安然入睡,特别是一些顽皮的小孩,喜欢向路人投上几发鞭炮,吓唬路人,真拿他们无可奈何。
“过年过节的,县城里搞得乌烟瘴气的,到处弥漫着火药味,真让人无法忍受。”东门社区的杨女士告诉记者,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上街总是提心吊胆的,就怕万一不小心被爆竹“相中”。杨女士的婆婆也向记者反映,有年春节上街买点东西,突然烟花爆竹声炸起,惊得她差点心绞痛发作,自此,在这种喜庆的节日,再也不敢上街了。
而居住于某酒店附近的赵先生则更是苦恼不已,因他那未满周岁的儿子常常被酒店因婚庆喜宴而燃放烟花爆竹的巨大声响惊得哭闹不已。“遇有好的日子,竟然每天傍晚都会响起一阵鞭炮声,孩子本好好地在睡觉,被巨大的鞭炮声一惊,便哭个不停。他还这么小,真担心这些突如其来的鞭炮声对他的健康会有影响!而且鞭炮过后的硝烟更是呛得人无法呼吸,所以现在我们家人都对酒店的门口特别关注,一发现有婚宴将举行,便提早关窗。没办法呀!”赵先生说起此事,既恼怒又无奈。
逢年过节、办喜事及在各类庆典活动上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一种延续了千百年的民俗,特别是在春节、元宵节这样重大的传统节日里,燃放烟花爆竹是构成喜庆祥和气氛的一个重要元素。我县亦然。可是,无限制燃放的同时,却给广大市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悲剧 燃放烟花爆竹酿祸无数
记者从有关媒体报道获悉:2003年广东惠州一晚会燃放烟花发生爆炸2死10伤;2005年春节期间,北京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受伤551人,2004年同期是667人,因燃放死5人。2003年死两人;2007年春节期间,绍兴市镜湖新区23岁的陈某手拿烟花站在家门口燃放,导火索刚烧完,手中的烟花竟意外地直冲他的脑门,陈某满脸是血,炸伤的部位正好位于头部前额正中,一个小时后宣告死亡;2008年正月,一名男子在义乌市上溪镇新民村也因燃放烟花时被炸成重伤致死;2008年9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同乐舞王俱乐部因在舞台违规燃放烟花,引起火灾,共造成43人死亡,65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造成了"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在这些枯燥的数据及事件后面,是死伤者及其亲人的痛苦,是不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给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社会资源的浪费。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时刻提醒着我们,应该寻找一种更科学,更环保,更文明,更安全的一种方式来庆祝我们的传统节日及各类庆典活动,而不是在惨痛的悲剧酿成以后,才幡然醒悟。
可能有些市民认为,这些事件都距我们较远。那么请来看看我们身边的悲剧:今年春节,我县塔下社区8岁的男孩强强(化名)在玩鞭炮时就不慎被炸伤,右手掌大面积烧伤。当时,顽皮的强强在马路边放鞭炮,不料一声巨响,强强撒手不及,鞭炮几乎在强强的手中炸开了,强强当场就吓晕了。家人获知后连忙将其送往医院,强强不仅饱受皮肉之苦,还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学习。记者从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获悉,今年春节期间,医院接收过多例被烟花爆竹炸伤的类似强强的病患。
危害 燃放烟花爆竹无处不在
据了解,爆竹的主要成分是黑火药,含有硫磺、木炭粉、硝酸钾,有的还含有氯酸钾。制作闪光雷、电光炮、烟花炮、彩色焰火时,还要加入镁粉、铁粉、铝粉、锑粉及无机盐。加入锶盐火焰呈红色、钡盐火焰呈绿色、钠盐火焰呈黄色。当烟花爆竹点燃后,木炭粉、硫磺粉、金属粉末等在氧化剂的作用下,迅速燃烧,产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及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同时产生大量光和热、而引起鞭炮爆炸。纸屑、烟尘及有害气体伴随着响声及火光,四处飞扬,使燃放现场硝烟弥漫,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严重污染空气。这些气体对人的呼吸道及眼睛都有刺激作用。
有关资料显示, 燃放烟花爆竹时所产生的巨大声响是一种严重的噪声污染。噪声污染对人的心理生理活动有很大影响。最为直接的就是使人的听觉感受性降低,听力下降。强烈的噪声还会导致耳聋的发生。有关科学家制定的控制噪音的标准是:在繁华的市区,白天不得超过55分贝;一般居住区,白天不得超过45分贝,夜间不能超过35分贝。有关资料显示:对单个鞭炮的近场声级的测定发现:单个鞭炮的爆炸声响都超过了120分贝,远远大于人的健康所能承受的85分贝值,对人的听力有着十分严重的危害。
据有关专家测定,燃放鞭炮不仅污染空气,飞扬的纸屑、烟尘落在地面上,还会影响清洁卫生。同时爆炸声如雷贯耳,据测定单个闪光雷爆炸时,其噪声至少在120分贝 (dbA)以上,成为噪声污染。此外,每逢春节,由于燃放鞭炮而引起火灾,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屡见不鲜。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于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都是十分有利的。
酒店 会让客人支持“禁放”
“一直以来,我们酒店都是不支持客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正达开元大酒店有关负责人表示,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周围环境,造成噪音及空气污染,破坏绿化,增加酒店公共卫生员工作量,因此新人在预定婚宴前,都会劝说其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但作为企业,不可以因此与客人发生冲突,客人坚持要放,并自发在酒店门口燃放烟花爆竹的,我们也只好由着他们。自县政府做出在县城内实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后,酒店与鹤城镇有关部门鉴定了相关协议书,并对订宴的客人宣传有关规定,客人们表示理解支持,并表示遵守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不会发生私下燃放行为。
记者从我县其他酒店了解到,酒店在客人订宴时都做到了事先告知新人不准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大部分新人都表示会遵守相关规定。
据华隆酒店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华隆酒店地处市中心,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以前,新人们要求酒店为他们燃放烟花爆竹,酒店都会派保安做好安全预防工作。现在,在客人订宴前他们都会事先告知客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政策规定。在9月底10月初时,大部分新人在结婚时都听从了酒店的劝说,不再燃放烟花爆竹了。
新人 情意永在,无需烟花爆竹催喜
有关资料数据显示,2007年浙江省烟花爆竹销售额达10多亿元。今年的大宗烟火爆竹采购已经开始,由原材料、工人工价、成品油涨价的因素影响,鞭炮批发零售价将上涨,涨幅达20%至30%。而决定今年鞭炮价格上涨的另一关键原因,是原材料的上涨,今年硫磺的价格已经上涨了200%,高氯酸钾、硝及鞭炮纸的的增高价格的幅度分别是50%、30%和45%。2008年度鞭炮、烟花的批发零售价格上涨已为趋势。
“现在的烟花爆竹价格昂贵,燃放烟花爆竹很浪费,是一笔不必要的开销。”9月下旬已结婚的陈先生表示,只要两人感情好,并不需要燃放烟花爆竹。因此,在陈先生的婚宴上,自始至终都未曾燃放过烟花爆竹。
国庆期间结婚的吕先生则改用放气球和喷彩带推动婚宴的气氛。“燃放烟花爆竹虽然很热闹,但会影响影响他人,所以还是不燃放了。”吕先生告诉记者,他曾遇到过受烟花爆竹骚扰而无法正常休息的情况,不想因为自己而让别人受困扰。婚宴上,这对新人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为自己的婚礼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记者还随机采访了5对在近期结婚摆宴的新人,他们均表示,两人之间的情意是最重要的,只要彼此相爱,就不需要燃放烟花爆竹来渲染气氛。
转变 多种庆喜方式快速流行
江苏农业科技报曾报道过,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南山养殖场场长孔繁树扩展自己的鸽群,目前已经发展到500羽。不过他养的不是肉鸽,而是信鸽。这些信鸽担负着特殊的使命,几乎每天都要被放飞。
近年来,各地大中城市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于是庆典、婚礼上放飞“和平鸽”又成了新时尚。群鸽竞相扑向蓝天苍穹,象征着事业兴旺发达,生活蒸蒸日上,增添了隆重喜庆气氛,令人耳目一新。孔繁树及时发现了这个市场,开发出了一个致富新行当。凡租用一对信鸽,放飞一次收费8元。信鸽放飞后,很快归巢,又能供下一客户放飞,循环生财。
而对于春节期间人们的欢庆方式,新加坡则有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即生产一些爆竹模具,过节或喜庆时挑挂在门口,辅以录音播放的模拟爆竹声过瘾。温州一家如意婚庆策划的有关负责人则建议,婚宴上可以改用灯光、干冰香槟座等代替烟花爆竹推动婚礼气氛。
昨日,记者特意走访了几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塔山路的一家烟花爆竹经营店,老板向记者讲述了禁放烟花爆竹后的一些经营理念,在禁卖的时间段内,可以进些彩带、电子鞭炮等货品卖,相信这些产品也会卖的好。烟花爆竹不放了,市民们需要购买一些代替品庆祝传统喜庆节日。老板还充满信心地说,像电子鞭炮这类替代品,既起到营造气氛的目的,声音也好调节,不至于影响他人,是个很好的卖点。鹤城东路一烟花爆竹专营店的老板也表示,以后会进购些其他类似烟花爆竹,能够助推节日气氛的替代品,现在正与有关批发商在联系。城西小学对面这家烟花爆竹专营店的老板则打算以后专卖彩色气球,这类气球对助推喜庆氛围有着很好的效果,相信这一卖点会很不错的。
“禁放”是文明生活方式的体现
吴女士(企业员工):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可以说年年都有。是放还是禁,我认为还是禁放为好。
青田是侨乡,市民喜热闹,逢年过节的,总免不了大肆燃放烟花爆竹。一到过节期间,拥挤的街面上火药味十分呛鼻,且弥漫入室,呛得咳嗽不止。有些小孩一听到爆竹声便大声哭闹。去年过年,还亲身体验到爆竹从窗口飞进室内的惊心场面,庆幸的是这枚“炸弹”没有爆炸。
当然,也一些不同意禁放者的理由,比如传统的形式不能丢,少了节日气氛,可以到空旷地燃放等等。但传统的东西也有两重性,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不利于社会进步的传统也完全可以更改或取消。随着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伤人等惨剧越来越多,禁放烟花爆竹已成为市民们所盼、大势所趋。
杜先生(教师):事实证明,燃放烟花爆竹对人们有百害而无一利:一是污染空气;二是噪声刺耳;三是伤己伤人;四是空耗钱财。所以理应加以限制、取缔、禁止。因此支持禁放。
陈先生(公务员):随着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伤人等惨剧越来越多,禁放烟花爆竹已成为众人所盼、大势所趋。很多市民都认为,早就该禁放烟花爆竹了,而且越早越好。不过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一步一步地进行。首先,要对威力较大的烟花爆竹实施限制生产销售。其次,要划分、缩小燃放区域。最后,各有关部门要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只有这样,逐步加大禁放力度,才能争取让烟花爆竹的危害远离广大市民。
赖先生(个体户):燃放烟花爆竹势必产生浓重的烟雾和刺鼻的火药味,这些对人体也是有害的。更为重要的是噪音的污染,燃放烟花爆竹势必产生火花和火药的爆发力。
存在这么多的隐患,为什么我们还在继续这样的陋习呢?为什么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呢?文明的表现还是靠自觉的,人类的进步是靠大家一起迈步的。只要大家多多换位思考,就能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的美好侨乡。
留先生(退休干部):自古以来,放鞭炮就成了中国人民过春节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方式。但在崇尚科学、环保、健康、文明的今天,放鞭炮这种过节的方式是否应该延续下去呢? 答案是否定的。
众所周知,老年人大多体质弱,原本就对稍微嘈杂的声音吃不消,更甚者有的老人有心脏病,就更加受不起噪音的刺激和惊吓。而烟花爆竹燃放所带来的巨大声响,远远超过了一般范畴的嘈杂,突出其来的鞭炮声常常让我们心惊肉跳。而春节,在很多人都沉浸在辞旧迎新的喜悦中时,仍然有一部分人还坚守在他们的职业岗位上。对他们而言,休息是必不可少的,而鞭炮声无疑成了他们最大的困惑。由于夜晚烟花爆竹声的影响,使得他们夜不能眠,以致上班迟到,在工作时提不起精神,更有人差点因为打瞌睡而在公路上出车祸。由此可见,燃放烟花爆竹给我们带来的噪音危害是巨大的,更附带着潜在的危险。
⑥ 公租房三十八条违反是什么
您好,第一部分 居住管理
第一条 本公司所有的公租房服务中心及其委托的各管理服务企业代表本公司全面负责公租房管理服务工作,包括秩序维护、维修养护、环境卫生等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负责与承租人的交流、沟通和信息反馈,规范承租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对其不利于公租房租住的生活行为予以规劝、制止,以及对严重违反本规约的事件进行处理等。
第二条 凡符合本区公租房入住条件,并愿意遵守本规约和《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文明公约》的人员方可入住公租房。
第三条 承租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按《租赁合同》、《入住通知单》办理承租房屋入住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合同私自入住或更换房间、更换钥匙,不得转借、转租和允许他人留宿,或变更房屋用途。
第四条 公租房如按性别分别设置男女楼栋、楼层或房间的原则上禁止异性进入。
第五条 承租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个人素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妥善处理与其他住户的关系,共同创造和维护小区安全、文明、整洁的生活氛围。
第六条 公租房按照经济、环保的原则进行装修,租住公租房的承租人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改变原有使用功能以及内部结构。承租人基于对房屋的合理利用所形成的附属物由承租人在退租前自行处置并恢复该部位原貌,如承租人不予处置的则归产权人所有,退租时不予补偿。
第七条 承租人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按时缴纳房租及水、电、燃气、数字电视等各项费用,并负责承担因迟交或欠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服务人员联系,并说明原因。承租人员要求提前退租和到期续租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在租赁合同租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经过管理服务公司和承租人共同对该租住房屋内进行查验收回钥匙、房卡并出具《退租结算清单》后,若该房屋内还遗留有任何装饰、家具装备、物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小区物业有权作为无主遗弃物进行处理并有权向承租人收取恢复所需费用。
第九条 公租房服务人员要热心为承租人服务,耐心细致的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管理服务公司现场管理员要尽职尽责,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妥善解决。
第二部分 公共安全和要求
第十条 承租人员应自觉维护自身及居住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承租人员有义务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小区安全和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或报告管理服务人员出面处理。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积极配合管理服务人员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 承租人发现火警、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等措施。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管理服务公司并协助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承租人应注意个人财物安全。养成离开房间或睡觉时锁门、关窗的习惯,所租住的房屋内不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妥善保管钥匙、房卡,不将房门、房屋钥匙、房卡借予他人,钥匙丢失后及时报告管理服务人员,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
第十三条 承租人应注意安全用水、用电、用气。严禁使用液化气,对租住房屋内电气、燃气设施不得擅自修理或拆卸,使用额定功率大于500瓦的电器须向物业提出申请,由管理服务公司检查其总用电量情况后,确认能否使用。自备电器(包括接线板)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使用不当或故障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电器使用者(承租人员)自行承担。提倡节约用电,人离灯熄;提倡节约用水,随用随关。
第十四条 承租人应自觉遵守消防及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从事任何违反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布的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禁止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带入租住房屋。
第十五条 承租人租住房屋存在危害公共安全隐患时,承租人应积极配合管理服务公司进行整改。当承租人的租住房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如着火、漏水、漏气等),无法联系或不及联系承租人时,管理服务公司有权进入承租人的租住房屋进行处置。
第十六条 公租房小区实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各类传染病患者,应主动报告公租房公司或管理服务公司。
第三部分 公用环境及秩序
第十七条 承租人应自觉维护公租房的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杂物。尊重、珍惜保洁人员的劳动成果,保持楼道、走道清洁;承租人必须将日常生活垃圾按要求用垃圾袋封装,并存放于指定的垃圾桶内;严禁从窗口向外倾倒或抛掷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随意弃置垃圾。
第十八条 承租人不得随意在居住小区的公共场所晾晒衣服、被子,不得侵占或损坏道路、艺术景观和文娱、体育及休闲设施;自觉养成爱护居住小区绿化、不损坏树木、花草。
第十九条 为保障良好的居住环境,承租人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养成有规律的起居习惯,不妨碍其他住户的生活和休息,杜绝发生不文明行为。
第二十条 严禁承租人在居住小区内经商或从事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承租人或承租单位不得在居住小区内从事各种推销、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活动。承租人有责任制止小商、贩或推销人员在居住小区内兜售物品,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向管理服务公司或居住小区物业报告。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严禁饲养家禽,不得饲养猫、狗、鸟等可能引起噪声的宠物或动物,如果由宠物或动物引起的任何危害与伤害,承租人应对受害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赔偿费用。
第四部分 公用设施及公共部位管理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依法拥有合理使用所租公租房内初始配置的设施、设备和附属物,在离开或外出时应及时关闭室内水、电、燃气等设备;在长时间离开时,应关闭房间窗户、房门;在恶劣天气(包括但不限于暴风雨、暴风雪、台风等)来临之前,承租人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公租房内初始配置的设施、设备和附属物和室内结构受到损坏或灭失。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公租房室内装饰、装修及其初始配置的设施、设备和附属物的结构、外貌、功能及摆放位置;不得擅自移动和拆改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和消防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第二十四条 公租房房间内配置的设施设备由承租人使用和保管,承租人不得将任何设施设备转借他人,不得将公租房房内家具拆卸、改装;不得擅自将配置的家具、家电等设施移至室外。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应合理并妥善地使用楼宇共用部位。不得擅自占用承租房屋外的任何平台、楼梯、通道、设备间、屋面、道路、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场地及空间,自觉维护居住小区公共秩序,并接受管理服务公司日常管理和监督。如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影响楼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租赁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对其亲属、访客及其他的行为负责。如因来访人员行为产生的诉讼和费用索偿,承租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部分 出入管理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访客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过夜,22:30前外来访客应该离开承租房屋。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需停放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应向居住小区物业提出申请,并遵守居住小区物业制定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规定,停泊在指定场所。
第二十九条 非机动车进入小区需服从居住小区物业指挥,于指定位置停放,并及时上锁;不得在通道、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任意停放。
第三十条 机动车进入居住小区,须服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于指定位置停放,并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第三十一条 贵重物资、大件物品运出居住小区,承租人需到居住小区物业开具放行条,经门岗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运出。
第六部分 其他禁止事项
第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居住和使用承租房屋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的相关规定,禁止以及利用公租房实施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对于发生下列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予以处理:
(一)不得乱拉私接各类线路;
(二)不得偷盗租赁房内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三)不得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不得在公租房内酗酒;
(五)严禁斗殴、赌博、吸毒、嫖宿和流氓活动等;
(六)严禁聚众进行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
(七)严禁观看、传播反动言论、黄色音像制品、刊物;
(八)严禁在公租房内从事传销活动;
(九)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部分 其他管理
第三十三条 邻里之间应建立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积极参与社区、公租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三十四条 为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本公司将定期、不定期进行巡访或征求意见活动,对于已送达的征求(表决)意见单,承租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或不书面提出反对意见的,视为同意多数人意见。
第三十五条 承租人违反本规约各项规定事项,管理服务公司有权作出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并由此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租赁合同》等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因自身的过错(故意、过失、重大过失)或未按约定正常使用房屋,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侵害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任何第三方向公租房公司、管理服务公司索赔或者主张其权益而导致小区物业公租房公司、管理服务公司支出的一切费用;属于故意或过失行为的,应照价赔偿。如破坏属于法律保护的重要公共设施或造成一定后果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严格遵守租赁合同和本规约规定,并恪守文明公约的,给予表扬,对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不能自觉遵守文明公约或违反本规约的,公租房公司保留不再续签租赁合同的权利。对违反合同和严重违反本规约及屡教不改的,公租房公司将取消其租住资格。
望采纳
⑦ 不签订安全防火协议的居民应该怎么处理
安全消防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庆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望各使用人和商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消防安全由公司保安部负责协调,公司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二、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楼房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由各单位领导或业主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使用人与业主应指定义务消防员。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库房、商品门面房的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对室内消防栓、手提灭火器等要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楼梯、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物管部负责管理好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5、保安部负责管理好视频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
6、业主与保安部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每间商铺必须配备一个4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
五、楼梯走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六、市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市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建筑物内烟头及火柴余烬要随时熄灭。
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九、各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电路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本部工程人员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采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十、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保安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十一、夜间市场内严禁施工,特别是动用明火。
十二、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拔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工作场所,从楼梯下去;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⑧ 国家未来几年队烟花爆竹的政策
从政策的历史上楼主自己分析一下吧:
烟花爆竹经营政策有所调整
(本网讯 实习记者田飞报道)春节将近,烟花爆竹经营进入销售旺季。为切实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预防伤人事故发生,今年,我市调整烟花爆竹经营政策,全力保障烟花爆竹安全。
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今年,我市将严格控制经营网点的数量。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原则,严格审查经营企业的储存仓库和配送运输安全条件,严把准入关。对目前仍未按照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一律停止经营活动。 严格控制人口密集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和临时销售网点的数量。对现有经营网点展开严密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严禁采购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凡领取了经营许可证的摊点和门市,安全管理滑坡的,将坚决予以吊证处理。
此外,今年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现场管理将更加严格。所有经营场所严禁使用煤气灶、煤炉、电炉等明火设施,凡违反者,一经发现严肃惩处。临时销售点的产品在临时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剩余整装产品由批发企业召回。凡违法违规经营的列入“黑名单”,取消下年度经营资格。对全市非法贩运、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和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发现将进行严厉打击查处。
刚刚过去的春节长假,南京市民过了一个年味十足的新年。除了亲友相聚,贴对联、赏花灯,市民更是在家门口就过足了燃放烟花爆竹贺岁的瘾。市禁放办统计表明,2月6日至2月12日,南京市民在7天长假中燃放的烟花爆竹,基本相当于去年除夕至正月十五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总量。
能在家门口放烟花,得益于政府的“禁点放面”。从“禁”,到“禁面放点”,再到“禁点放面”,用了15年时间。一位人大代表说,上世纪90年代的“禁放”是出于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考虑,得到了市民的拥护。但“禁放”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以牺牲市民们节日期间燃放乐趣和“年文化”为代价的。在城市建设水平、政府执法能力、烟花爆竹质量都得到了很大提高的情况下,我市尊重民意,实施有限开禁,摸索出了一套既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又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模式。可谓“禁”“放”之间皆现民意。
1994年,在一片叫“禁”声中,我市对烟花爆竹实施了“禁放令”。
2005年,在年味越来越淡、一片“开禁”的呼声中,我市又对烟花爆竹“有限开禁”。
今年,为了满足市民在家门口放烟花爆竹的意愿,我市扩大了有限开禁的范围。
……15年里,小小的烟花爆竹,在南京城经历了先“禁”又“有限开禁”的变化。我们发现,这些变化的背后,折射出的不仅仅是城市建设水平的提高,政府管理与执政能力的增强,更是政府遵从民意的体现。
可以说,禁,是顺应民意。限,也是顺应民意。
1994年年底,主城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上世纪90年代初,广州等一些城市率先颁布烟花爆竹“禁放令”,随后,全国各大中小城市都先后出台禁放规定。1994年12月1日,我市实施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根据规定,在本市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六城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深度报道组记者在市法制办的资料中找到了10多年前的这个“禁放令”出台前的一些调研资料。一份资料显示,“禁放令”出台之前,市人大常委会曾授权市政府进行了广泛的调研。除向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消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研外,市政府还征集了六城区的居委会、市民代表的意见。结果,大部分的反馈信息是“赞成禁放”。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禁放办主任卢扬介绍说,这一规定的出台与当时的城市建设水平有紧密联系。1994年,南京的城市规模仍局限在城墙内,六个主城区还有大量俗称“小披子”的简易房、旧房、危房,特别是老城南地区,这种泥瓦结构的房子还比较多。在这种条件下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导致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禁放”实施10年后,曾有过统计,“禁放”10年间,南京春节期间的火灾总数与1994年春节期间发生的火灾总数持平。而就在1994年,全国有282个城市相继实施全面禁放的规定,这些规定的出台都考虑到了燃放烟花爆竹和城市建设水平之间的矛盾。
另一方面,当时烟花爆竹的质量也让人生畏,因燃放引发的伤人事故不断。市日杂公司总经理刘金龙说,当时的烟花爆竹销售市场比较松散,没有统一管理,进货渠道不一,质量参差不齐。
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与伤人事故频发,直接催生了南京市的“禁放令”。
1995年,由于六城区行政区划的扩大,该年12月29日,市政府又下发《关于扩大禁放区域的通告》,规定将雨花台区、栖霞区划归六城区的区域列入禁放范围。
十余年的禁放,基本做到了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火灾、伤人事故。虽然少了些喧嚣,少了些热闹,少了些喜庆,少了些年味,但为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提供了安全、清洁的环境。“在鞭炮燃放行为既多且滥,为安全担心的市民远多于热衷于此的市民时,‘禁放’的呼声必然强烈。”卢扬说,当年的“禁放”,是符合大多数市民的心声的。
“禁放”10年后,民众呼唤“烟花爆竹”
到了本世纪初,在许多城市实施了10年的“禁放令”后,上海、青岛、苏州等城市开始实施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即允许市民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燃放指定品种的烟花爆竹。到了2004年,当初全面禁放的282个城市已有105个城市采取了有限开禁模式。
2004年,省政协委员陶思炎在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递交了一份烟花爆竹“解禁”议案。陶思炎表示,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形成的民俗,没有烟花爆竹的春节缺少“年味”。陶思炎认为,在做好防范工作的情况下,南京应该对烟花爆竹实行有限开禁,这对保护“年文化”和其他文化传统都有好处。
陶思炎的这份议案得到了很多与会委员的认同。许多市民也表达了烟花爆竹有限开禁的愿望。很多市民认为,燃放烟花爆竹、耍狮舞龙、敲锣打鼓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政府不能“因噎废食”,烟花爆竹承载着老百姓太多的传统情节。在禁放的10年里,每逢春节,不少市民都会携家人,特意开车或乘车,跑到郊区、郊县燃放烟花爆竹。
于是,在烟花爆竹禁放了10年后,我市开始重新考虑是否依然对烟花爆竹继续实施“禁放令”。
2004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法制办首先会同各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进行了座谈和书面征求意见。结果,23个单位中,有18个单位主张实施有限开禁。
2004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就烟花爆竹是否有限开禁广泛征集市民意见。结果,通过对市民来信、电子邮件的统计,超过半数的市民主张有限开禁。
市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处长朱宜平告诉记者,当时,我市城市建设水平已有大幅提高,城区规模逐步扩大,市民的居住条件有了极大改善,“小披子”居住区成批被拆迁或得到改造。从消防条件上说,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隐患已经大大降低,再加上对烟花爆竹的质量进行控制,对烟花爆竹实施有限开禁已经具备了硬件条件。
一项地方性法规,一项政府规章,乃至一条具体的政策,衡量它是否合理的唯一标准就是能否为大多数的民众所接受,能否造福大多数的百姓。
顺应民意。2004年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同年10月22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该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南京,成为第106个对烟花爆竹有限开禁的城市。
这一年的春节,南京在全面禁放烟花爆竹10年后,在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和下关区范围内的12个区域,实行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即限定区域、限定时间、限定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到了2006年,我市设置的烟花爆竹燃放点增加到了27个,比上一年的12个多了一倍多。
这几年的春节,市民们又看到了久违了的节日热闹劲。
统一经销烟花爆竹品种,关停郊县烟花爆竹小作坊,下大力气查处来自非法渠道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保证了市民的燃放安全,更保证了城市建筑物的安全。
这几年的春节,全市没有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火灾和伤人事故。
让百姓放得更开心:今年“最大限度”有限开禁
然而,南京的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并没有原地踏步。在经历了3年的有限开禁后,我市开始考虑让老百姓更方便、更高兴的有限开禁模式。
于是,把“禁面放点”改为“禁点放面”,这一有限开禁新模式应运而生。
今年的除夕至正月十五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具体时段为,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和十五为24小时全天开放;初二、初三、初四、初六每天中午12时至晚上12时开放;初七至正月十四,每天中午12时至晚上10时开放。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六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燃放地点上,划定了7类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简单地说,今年我市只规定了哪些点不能燃放,相应的,在这些禁放点之外的区域,都是允许市民燃放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扬接受本报深度报道组记者采访时说,“这是最大限度的有限开禁”。“禁点放面”,市民称之为“在家门口就可以放炮仗了”。
这次调整,仍是顺应民意的结果。3年的“有限开禁”实施过程中,不断有市民提出,在规定的燃放点放得不尽兴,还是在自家附近放最高兴。
于是,今年的模式调整为设置禁放点,明确了重点文物单位、医院等7类地区不允许燃放。这样既满足了市民的精神需求,又保护了城市的公共设施。卢扬说,今年,对于禁止燃放的7类地区,确定了823个禁放区域,以后还会增加,比如高架桥、主干道都不能放。
卢扬表示,从管理的角度上讲,这样的调整,便于政府管理,在安全上也更有保证。卢扬解释说,首先各禁放单位要做好自保防护工作。第二,过去设置燃放点的模式使得公安部门大量的警力不但要在燃放点维持秩序,还要在其他区域查处违规燃放。而今年设置禁放点的模式,使得警力可以集中布在面上,确保整个城市的安全。
禁与有限开禁,都是顺应民意
15年时间里,南京的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经历了先禁后有限开禁的变化。而这项政策“反复”的过程,正是南京老百姓民意“反复”的过程。
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扬更多从城市管理角度看待烟花爆竹燃放政策之变。“禁还是不禁,怎么禁,这考验我们的执政能力和执法能力。应该说,随着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我们摸索出了一套既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又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南京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模式。”卢扬说,城市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任何一项涉及民生的举措,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不可能让每个人满意。去年南京规范养犬,也遇到同样的情况。但是,要看城市居民的主体需求,群众的需求也是在不断发展的。
市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处长朱宜平也认为,当南京的城市建设条件和烟花爆竹质量无法满足人们对安全的需求时,“禁放”成为民意的主流;而“禁放”实施几年后,相对冷寂的春节又让人感受不到过年的气氛,人们很自然又怀念起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浓浓喜气,解禁之声渐渐又占了上风。“我也曾经赞同过‘禁’,当时是从南京的城市化建设考虑的。”2004年提议对烟花爆竹解禁的省政协委员陶思炎说,那些年,南京城确实经不起烟花爆竹的“折腾”。不过,随着城市建设的加速,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足,精神文化需求也就自然而然有了变化。于是,人们开始感叹春节没有年味,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禁放烟花爆竹。确实,软硬件条件具备后,烟花爆竹一恢复,过年的气氛就上来了,“年文化”、“年经济”也会随之而起。
⑨ 怎样办理烟花爆竹营业执照
向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在指标范围内,上报县区安监局,县乡两级到现场审查专安全条件,合属格后参加安全培训。填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书》,经乡镇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携带与正规批发公司签订的《烟花爆竹买卖合同》,营业执照或名称予核准通知书,到县区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办理,20个工作日取证。(限制燃放区除外)
⑩ 零售烟花爆竹需要办哪些证件
零售烟花爆竹办理证件的申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3、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证明材料(1份)。
4、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应急现场处置方案(1份)。
6、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零售点证明材料(1份)(一般情况下出具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即可)。
烟花爆竹销售企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将有关材料送政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我国对烟花炮竹管理比较严格,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临时),否则被查到的话,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严重的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