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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培训

发布时间: 2020-12-23 02:58:29

1. 合同法培训记录怎么写

2011年度合同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 2011-10-10 培训地点 会议室
培训讲师 王震 培训时长 两小时回
参加人答员 经理、副经理、各科室人员
培训内容
一、典型案例剖析;

二、目前施工分包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三、施工分包合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四、解决问题与预防风险的办法;

五、律师建议。

六、讨论与解答
备注

2. 劳动合同法中对培训风险防范有哪些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专其属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3. 企业培训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一、培训可能存在哪些风险1、外派培训员工的学习效果未达到企业的预期,或不能满足企业要求,企业不但蒙受经济损失,而且容易挫伤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2、外派培训员工在培训后没有完成约定的服务期就主动离职,企业势必会蒙受经济损失,甚至是巨大的经济损失。培训后员工的离职将成为企业最大的培训风险。
二、如何防范培训风险
(一)、合法建立规章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培训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二)、合理设计培训协议。

培训协议约定企业和员工在培训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如何合法、合理的设计培训协议,将是企业有效规避培训风险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三)、依法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企业如没有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既要承担违法责任,又不能主张劳动者有关培训的违约责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可避免部分人员利用法规政策的空子,寻找企业的漏洞。

(四)、养成良好的培训管理习惯,包括:

1、不要在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培训。虽然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期,但限试用期是一个特殊阶段,企业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培训后,如员工离职,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2、不要一次性投入过多的培训费用。一次性投入过多的培训费用,若员工离职,即使企业能得到违约金,但由于数额巨大,员工没有偿还能力,可能导致员工不辞而别,企业同样也会蒙受经济损失;

3、培训结束后,培训费用需员工本人再次签字确认。这样表示员工对培训费用没有任何争议,即使日后引起劳动争议,企业也能掌握充足的证据。

(五)、对于培训后企业如何用人,要作出明确的规定或建立员工的上升通道,使员工能够按照职业生涯的轨迹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为企业所用。要建立培训后的考核监督跟踪机制,发展企业生产或经营骨干队伍,使培训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源。

4. 单位招学员,先签培训协议,培训合格后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

风险很明显:
一个是怕遇到骗子公司,收了你保证金就推诿、消失。
二是怕你培训期变成打苦工,最后还没工资,人家说你不合适,你就得消失,浪费三月时间和血汗。

5. 培训风险的风险防范

(一)培训达不到应有效果的风险防范策略
1.做好培训需求分析,合理制定员工培训计划
培训需求分析是培训成功的关键步骤。培训需求分析过程包括三个方面:组织分析、人员分析和任务分析。组织分析往往首先进行,而人员分析与任务分析可随后同时进行。组织分析通常考虑培训的背景,判断培训与公司的经营战略和资源是否相适应,培训者的同事与上级管理者对培训是否支持,以便他们能将培训中学到的技能、行为等方面的信息应用到实际中去。
人员分析重在寻找证据来证实能够通过培训来解决问题,明确哪些人需要培训及员工是否具备基本技能、态度和信心,使他们可以掌握培训项目的内容。如果是解决绩效问题,还要分析绩效不满意的原因是缘于员工知识、技术、能力的欠缺(与培训有关的事宜),还是属于个人动机或工作设计方面的问题。
任务分析的目的决定培训内容应该是什么,对任务进行分析的最终结果是有关工作活动的详细描述,包括员工执行的任务和完成任务所需知识、技术和能力的描述。经过培训需求调查后,企业要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的员工培训计划。所谓培训计划是按照一定的逻辑排列的记录,它是从组织的战略出发,在全面、客观的培训需求分析基础上做出的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者、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预算等的预先系统设定。培训计划必须满足组织及员工两方面的需求,兼顾组织资源条件及员工素质基础,并充分考虑人才培养的超前性及培训结果的不确定性。
2.选择或培养合适的培训师
前面已经说过,培训师对培训效果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企业是聘请讲师讲课,就要寻找优秀的培训讲师。了解培训师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1)可以尝试让培训师作一次培训或参加培训班听其讲课,全面了解其知识、经验、培训技能和个人魅力。
(2)要一份培训简历。
(3)当面提一些与培训相关的问题,以了解他的实际水平。
(4)要求制定一份培训大纲。从大纲中,我们可以知道其是否熟悉培训,是否知道培训技能,是否善于通过培训达到企业目标。
如果企业实施内训,则要注意培养企业自己的培训师。企业可以通过组织参加“培训培训师”研讨会、请企业内部已有的培训师辅导、让培训师候选人在适当场合实践等方法来培养。
3.做好培训的转化工作
企业实施培训,当然是希望受训员工能将所学运用到工作中去。但有研究表明通常只有10% 的所学被转移到工作中。可见,做好培训转化工作对于提高培训效果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培训效果的转化,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过度学习,即在成功的执行了任务后仍让受训者进行一定的练习,以提高未来保留和转化的程度。
(2)将培训内容和工作相结合。
(3)让受训者在培训课程结束时制定行动计划,指明员工回到岗位时计划采取什么样的步骤应用新技能。
(4)将培训分为几个阶段,在阶段中让受训者将所学运用到工作中,在下节课中与其他受训者分享经验与教训。
(5)使用绩效辅助物,如考核单、决策表等,受训者用它们指导工作。
(6)在培训后仍提供服务,包括热线电话和培训者回访。
(7)营造一个支持性的环境,鼓励受训者将所学运用到工作中。
4.做好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在培训管理中,评估起着一种特殊的信息反馈机制的作用,它主要是调查收集受训者和有关人员对培训项目的看法,受训者学习后态度行为的变化是否达到了培训的预期目标,以及培训对组织的整体绩效的提高和培训需求的满足。它通过对现状与目标之间距离的比较,有效地促使被评对象不断逼进预定目标,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并为下一阶段的培训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四种评估方案中的一种。
(1)简单测定。即在培训后进行一次测定,简单易行,但效果欠佳。一般不常用。
(2)前后测定。即在培训前后各进行一次测定,两者的差距即培训的效果,测定方法的有效性是关键。较常使用。
(3)多重测定。即在培训前测定多次,取其平均值,再在培训后测定多次,取其平均值,两个平均值之间的差距即为培训效果。
(4)对照测定。首先选择好培训组,接着用相同方法选择对照组,然后分别进行测定,这两个测定结果应该是相似的。接着对培训组进行培训,而在同一时期内对照组照常工作而不进行培训,最后在同一时间内对培训组和对照组分别进行测定。测定的差距就是培训的效果。
5.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企业应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并加大考核力度,考核结果要与员工晋升、薪酬、培训、上岗等联系起来。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形成注重业绩的良好氛围,员工才有自觉提高知识能力的动力,参加培训才会有积极性。
(二)人才流失风险防范策略
1.做好人力资源规划
人力资源规划是指为了达到企业的战略目标与战术目标。根据企业的人力资源状况,为了满足未来一段时间内企业的人力资源质量和数量方面的需要,决定引进、保持、提高、流出人力资源所作的预测和相关事项。企业人员流动是正常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只要企业做好人力资源规划,提前预做准备,人员流出的损失是可以减小的。
2.谨慎选择培训对象
企业在选择培训对象时要考虑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特别是进行培训时间较长,投入较大的培训,培训对象的选择尤其要慎重。某企业选送一批年轻的技术骨干到高校全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结果,两年后流失了80%。这个企业培养的人才流失的原因一方面是企业的工资待遇不高,另一方面年轻员工相对于年长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要低。在试用期内的员工企业一般不要对其进行技能上的培训。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签订培训合同
企业在对员工进行培训之前,可先与之签订培训合同,根据培训投入大小,约定服务年限和违约责任。这样即使培训之后人员流失了,企业也可以依据合同获得赔偿,减少人员流失的损失。员工因签订了培训合同,增加了流动成本,一般不会轻易离开所在企业。如果一旦有了法律纠纷,培训合同也是依据。
(三)专有技术泄密风险的防范策略
企业首先在选择专有技术培训对象时要十分谨慎。企业在培训前,要对拟培训对象进行细致的观察和深入的考察,选择对企业忠诚度高、品行好的员工进行培训。选准培训对象,是做好技术保密的关键。其次,要与培训对象签订保密协议。国家在有关法律规定中,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即竞业避止条款。劳动部也在有关文件中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相同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就职,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企业在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时要注意平等自愿,相互协商。一旦出现员工侵害企业利益行为,企业一定要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四)为竞争对手培养人才的风险防范策略
企业要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要切实重视各类人才,要能真正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内在凝聚力。要以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和待遇来留人,努力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忠诚度和归属感。同时,对企业经营影响重大的关键人物(如企业经营者、掌握重要客户的营销人员)和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协议,约定员工离开企业后不得泄露本企业商业秘密,在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相同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就职。
(五)知识更新及战略风险的防范策略
企业的员工培训不仅要与当前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紧密相联,还要具有前瞻性。要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要密切关注与本企业相关的技术发展动态。具体来说,就是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培训规划是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制定的,目的是支持企业战略规划的实现。有了这样的培训规划,企业就可以有效的避免由于知识更新和战略调整所带来的培训风险。

6. 合同风险控制培训小结

一、培训情况概述、培训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培训态度、培训纪律等

三、不足、努力方向

7.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

参加“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的心得体会1
10月8日至10月9日,有幸参加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收获颇多,感悟也颇多。作为项目上的一个经营管理人员,要牵涉大量的经济合同,通过这次会议的学习,让我系统地了解到企业法律总顾问整个体系,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从而思考作为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如何构建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为今后做好项目经营工作,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提高企业项目盈利能力作出贡献。
一、企业法律总顾问的定义及基本定位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专业人员。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企业法律总顾问是连结协调企业高层管理者,各业业务管理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的重要纽带。
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审核重点
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关于施工项目,其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对其合法性的审核,主要审核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财务能力及履约能力等方面。尤其注意资质的承揽范围是否满足工程分包的需要。因此,在引进分包商时,一定要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了再根据需要引进。
2、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主要审查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危害了企业的利益,产生纠纷的处理方式等方面。
3、合同签订的审核流程
合同签订前,其合同文本必须经过各专业部门会签或会议审核,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签订。
三、保障措施
1、领导重视。唯有领导重视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审核,营造一个“依法治企”的大环境,推广全员法律审核,让企业所有员工都自觉地遵守法律审核,完善法律审核的程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2、制度体系。法律审核的长效机制必须有科学的制度来维持。因此,制定一套完整、科学、全面的制度体系相当重要。
3、人员素质。法务人员需要有全面的知识体系,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模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法务人员更要坚持学无止境,学无边界的态度,带动企业全员学习,打造学习型企业,法制化企业。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经营内容就是建筑工程投资、承包施工任务。要投资、要承包施工任务,就离不开合同。建筑施工企业使用的合同不仅种类多,而且数量多,无处不在。
所以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在建筑行业中加强员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培养法律思维、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加强市场开发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培训等;通过参与合同起草、审查合同条文、参加合同谈判、监督合同履行等企业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来强化企业的合同信用,同时通过对企业合同的审查,防范企业合同风险;通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制度,及时收集保存对外经营证据,从而在今后处理纠纷时使企业处于有利的地位。企业在合同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招投标等各方面都有了法律顾问的把关,避免了法律漏洞,也就使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空子可钻,不得不自觉履约,从而也就有效预防了纠纷的发生。今后即使发生诉讼纠纷,由于已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也将使企业在诉讼中处于不败之地。
规避经营风险作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风险总是不可避免的,建筑施工企业遇到的风险更大、更多。将经营风险降低到最小直至规避掉,是每个企业的共同愿望。那如何才能将风险降低到最小或直至规避掉呢?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的帮助。上海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法律事务专业人员,在常年从事施工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本企业经营活动潜在的风险有着比他人更深刻的认识,从而直接可以为企业提供参谋。另外,上海企业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
“挡箭牌”作用。法律顾问是企业处理人情关系的“挡箭牌”。人情关系大多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有时却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有了法律顾问,在碰到类似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事我也拿不准主意,我们有法律顾问,要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巧妙地予以推托。上海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法律事项代言人,在企业遇到各种刁难和麻烦时,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依据,而且可以直接为企业出面处理。有了法律顾问,企业负责人可以“有事找我们的法律顾问谈”为由,对不愿直接见面的当事人予以回避。
对执法不守法的震慑作用。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业主、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有一定执法权的政府部门)以自己是政府执法部门身份和地位对施工企业要挟或从中作梗。上海企业法律顾问是国家承认的企业内部的“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出面谈判,就会给对方有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使对手不敢提出无理要求或有所收敛。由于特殊身份,由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出面处理相关事宜时,更会给对手一种强大的压力,从而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法律顾问毫无疑问已成为所有律师争相瓜分的蛋糕。如何赢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如何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进的法律服务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王佳强律师所言的,律师要有管理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服务好顾问单位。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意识到企业管理渗透到法律服务中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了解是沟通的开始,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多样化的,如何通过在日常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寻找企业管理与法律防范相结合的契合点,才能真正满足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微观的角度出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类别:(1)按照企业所需生产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风险、资本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材料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信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2)按企业的主要活动或主要经营环节,可分为材料采购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制造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收账风险、会计工作风险、安全风险、企业技术活动风险、人事活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企业组织变革风险;(3)按照供应链的顺序,可以分为来自供应商的风险、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每一个企业风险类型都隐含着法律风险,作为法律顾问如果能主动的参与到其中为企业在这些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这样才能让顾问单位看到法律顾问在其中的价值。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运营模式,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比如有的企业是采取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那么其可能存在品牌抢注、品牌延伸、与加盟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特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从顾问单位企业规模的大小去判断,规模大的企业通常具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规模小的企业为了企业发展可能会在企业融资这一块存在更多的融资风险,此时我们可以根据其经营模式固有的法律风险制定一套有针对性适用于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其次,做好企业法律顾问也要从企业的发展角度出发为企业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看好财务报表、做好行业分析报告、查询关联企业工商档案信息、企业管理隐含的刑事犯罪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讲座等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律增值服务。
最后,我认识到了法律服务工作成果量化的重要性。法律顾问服务如何体现自己的重要性,除了通过诉讼帮企业挽回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之外,平时服务过程当中,书面化的工作报告、每个年度的工作报告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能体现律师对工作严谨负责的精神,更能成为你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的一个事实根据。
综上所述,在过去,企业法律顾问或许只是帮企业审审合同,代理诉讼纠纷,企业家们根本体会不到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价值,为了减少经营成本,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会尽可能减少法律顾问方面的预算。作为法律顾问的服务者,如果能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法律顾问的附加值,体现在企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我深信,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将赢得企业家们的信赖与支持!法律顾问服务市场也将迎来充满希望的春天。

8. 签订合同时,如何预防防范风险

1、建章立制
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从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层面进行规范。对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法》培训,特别要对经营活动中经常签订购销合同的人员和经营管理层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
2、严把合同签订关
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产权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和鉴证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
3、要强化履约意识
合同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通过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报表制度,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防骗反诈能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二、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审核、签定、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均可以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采取相应合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在企业合同方面出现风险。措施包括: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其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相信对方,有的企业因没有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对合同性质要了解,不要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首先,最好采用先款后货方式。这样,经营风险已经转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风险很小甚至不存在。但这种方式需方一般不会同意;其次,采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这种情况,可以减少供方的风险。
5、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例如,某合同条款“合同生效后不得超过45天,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超过两个月如未能如期缴纳,则合同自动失效。”这里“两个月”究竟从哪一天开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开始算起?还是合同生效45天以后算起,写得不明确。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没有明确的数额,这样,也不利于以后发生争议迅速确定违约和赔偿的金额。所以,一定要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7、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8、合同条款必须对等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纠纷,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9、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在合同中一般约定,若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能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而应写具体的名称,如南京市仲裁委员会。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尽量选择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对方不同意,可改为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尽量不要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管辖法院时还应注意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如:对于诉讼标的达不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般财产案件,约定由某中级人民法管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约定由普通法院管辖是无效的。
10、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
订立合同是一件技术要求高、风险也很大的经营行为,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公司法人及经营者都因可能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只有充分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如让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合同的签订,或委托公证、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当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请律师进行咨询解决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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