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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工合同

发布时间: 2020-12-23 12:42:31

⑴ 对于施工合同,法律中是否有明确规定赶工奖(即提前竣工奖励),有的话请指明具体法律法律规章或者规定

合同约定,法律无规定。若合同约定,应遵守,否则违约。无规定,则无需支付。

⑵ 施工方让班组干活,两个月以后签不合理合同

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不和他们合作,退出来就可以了

⑶ 老板赶工人走,又不解除合同,工人怎么办

单位不安排员工工作,那么单位需要支付员工未上班期间的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工资,或者拖欠支付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并以此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⑷ 压缩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20%以内是否支付赶工费。

我的思路
1、你需要去查额定工期,假设为a天;
2、额定工期a×80%=b,这个是可以免费压缩到的工期 ;
3、看甲方要求压缩到的工期c,是否小于b,小于b则需要对超出的计算赶工费

⑸ 投标文件中:赶工措施费、提前竣工奖、达到工程质量等级的质量奖,各占合同价的百分之多少

赶工措施费要根来据施工企自业为赶工所增加的设施、人员等的费用计算。提前竣工是赶工的结果,要全面衡量技术、经济、双方关系等因素确定是否计取及额度。达到工程质量等级是承接工程充分必要条件,只有按业主要求超过基本质量要求,可以评选某奖项时才额外要求的质量奖。

⑹ 怎样做施工合同交底

施工合同交底是对施工合同各项具体约定的详细解读,但并不是对原合同版本的照抄照搬。它要求综合分析,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有实际的指导性。在交底工作中,以下几个方面需引起特别重视。
1、项目的基本情况首先,合同交底需明确合同版本、交底人、被交底人、交底日期、工程名称、合同总价、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性质及资信情况、工程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和工期等基本要素,这是对本项目施工合同最基本的掌握。
2、合同工期需明确施工合同中对合同工期、工期顺延条件、工期奖罚措施等相关条款有无明确约定。
(1)首先,需明确合同中有无对工期的具体约定。若在合同条款中对于工期无具体约定,将导致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不能及时得到索赔。故对于未约定工期的,需在风险提示栏中明确提出,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和甲方接洽,以补充协议或工作联系函的形式予以确认。
(2)需对能发生工期顺延、工期奖罚的条款进行详细交底。在应对措施中需明确,施工过程要做好各个分包工程、材料进场的协调,做好施工进度安排,过程中积极协调各劳务队伍的施工,确保人材机的及时投入,保证施工进度,从而防止工期延误风险的发生。建设工程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履约时间长,少则一年,多则三五年。在履约过程中,有很多情况会发生,对于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等合同中约定的可以工期顺延的情形要提示项目部吃透合同条款,及时办理签证,并获有权签收人签收,做好收发文登记工作,以便于顺延工期并及时索赔。同时,对于工期奖罚条款要深刻理解,过程须做好进度控制,分阶段落实,做好进度监控工作,全面防止工期违约情况的发生并通过办理签证、工作联系函等及时争取赶工费、人工费补差、提前竣工奖励等。
3、甲我双方的工作内容在合同交底中,需按照主合同约定,将甲我双方的工作内容予以明确,尤其需对甲指分包范围,甲指分包的分包合同签订方式、甲指分包的风险转移等条款进行详细交底。在过程中,要及时与甲方沟通,对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工延误或工期顺延的情况,要及时办理工期签证。
4、计价方式在交底中,对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幅度需引起重视,积极关注市场信息,及时与甲方沟通,做好工程预算工作,避免丢项漏项造成公司损失,并提示项目部在签订分包、分供合同时将付款风险进行相应转移。
5、付款条件付款条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资金运转情况,付款约定一般分为按节点付款和按月进度付款。如是按节点付款的,要向相关管理人员详细交底节点时间;如是按月进度付款需详细交底合同报量时间、甲方审批时间、办理付款的相关约定等。同时,交底中需明确有无预付款、有无履约保证金、是否垫资项目。在合同交底中,需提示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做好进度款申付工作,对延期付款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如发催告函、工作联系函等形式及时向甲方申请权利;根据相关财务规定,收付款时需提供与实际收取或支付金额等额的税务发票。除此之外,需与业主积极沟通,要求其对我方的代扣款(如水电费等)需提供相应的等额税务发票;我方每次收取工程款时,开取与收款金额等额的税务发票。在项目应对措施中,必须加强施工监控,做好资金使用计划,防控资金风险。
6、工程质量、工程变更与工程安全。(1)工程质量对于有特殊质量要求,如要求达到省级优良样板工程奖、争创“黄果树杯”“鲁班奖”等,需提示项目部管理人员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要求做好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并将质量风险转移到各分包、分供、劳务队伍等合作方,以减少我方承担的不合理责任。提示项目部做好质量控制和现场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工程变更提示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要做好施工过程中变更工程量的确认工作,定期进行工程量变更统计总结,及时向甲方申报,取得签字确认;对于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增加(或减少)积极进行审核确认,并及时与甲方沟通、确认。(3)工程安全在安全方面,要提示项目部做好安全交底,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受到社会各界的不利评价、承担建设单位处罚的严重后果;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并与下属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安全责任风险进行相应转移;同时要求各分包、分供、劳务队伍等承担自有人员、机械的安全防护工作,对因其产生的问题需承担建设方的处罚。
7、质量保修明确质保金的相关约定,对于质量保修工作提示项目部管理人员依照合同约定派专人管理。
8、违约责任对甲我双方的违约责任要予以明确。对于甲方违约的情况,要提示项目部及时办理签证或索赔,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交底的一般格式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一份合格的施工合同交底的主体内容应包括工程的基本内容、合同主要条款的相关约定、该条款的风险提示、应对该风险的应对措施。另还有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反馈、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亲笔签字,对于该项目部突出的履约重难点,如工期紧张、垫资压力大等可另附一栏列明详细的应对措施。除以上框架外,还可增添《项目管理人员对主施工合同的责任分解表》为交底附件,根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对合同条款进行“了解” “掌握”“熟识”等3个认识层面的掌握,合同条款与职位职责对接,责任到具体负责人。以相关管理部门设置齐全的某项目部为例,《项目管理人员对主施工合同的责任分解表》可做如下设置(注:仅作范例,具体分工依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会有所不同,能保证相关栏目能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即可):

⑺ 建筑工程预算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赶工措施费,如理论工期需900天 合同工期只有300天 可以计算赶工措施费吗

1、赶工措施来费的计算基源数为建安造价。
2、住宅工程:按文件规定调整以后的工期提前20%以内(不允许超过20%),则须增加2%~3%的赶工措施费。
3、高层建筑工程:按文件规定调整以后的工期提前25%以内(不允许超过25%),则须增加3%~4%的赶工措施费。
4、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它工程:按文件规定调整后的工期提前20%以内(不允许超过20%),则须增加2.5%~3.5%的赶工措施费。
根据以上的规定:绝对可以计算赶工费的。
如果按工期定额需要900天,300天不可能完成啊。

⑻ 工头赶工人走不要工人做,工人签了劳务合同,但老板不按实际工钱发放怎么处理

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定会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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