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劳动合同
❶ 幼儿教师提出与幼儿园解除劳动合同的告知书格式怎么写有范文最好,谢谢
提前一个月直接书面提出辞职报告就是了。
某某单位,
我是某某在某岗位工作,因个人某某原因,已经不适合继续在该岗位工作,特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请批准办理离职解约手续。
致礼
某某
年月日
❷ 我们公司想招一名幼师,劳动合同期限是2年,试用期是3个月,请问这样可以吗
问:我们公司想招一名幼师,劳动合同期限是2年,试用期是3个月,请问这样可以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在用工过程中,为了防治滥用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过长等现象,我国的法律对试用期的期限作了相关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主要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一段时期。
其中,对于试用期的期限,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对此作了相关的规定,总结起来主要有:
1.劳动合同在三个月以上才可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这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
2.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为此而作出的具体措施。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这也是为了防治滥用试用期的情况发生。
4.并非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是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譬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另外,还需要提醒的一点是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❸ 幼师没有劳动合同,而且向领导微信和口头都提过辞职,这样多久可以自动离职
最普遍的介绍:合同问题
特点是什么:微信辞职,无合同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动合同法,电子法
其它含义:微信3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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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幼师用工合同主要条款
劳动合同书 甲方: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职 务: 。 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单位住所: 。 乙方: (职工姓名);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 家庭现在住址: ;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__期限的劳动合同。 自 年 月__日起至 年 月__日止,期限为 年 月;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__日起至 年 月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 。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劳动分配原则实行 工资制度,并执行职低工资保障制度,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 元。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约定合同的约定执行。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 30 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保险福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解除合同条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 终止合同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第九条 经济补偿 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项协议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及违约责任。 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播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❺ 幼师老师签约幼儿园劳动合同一年违法吗
一年应该也不违法吧,劳动合同上也可以签一年,如果有问题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咨询
❻ 幼师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❼ 幼儿教师签订、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专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属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❽ 幼师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约定
各地各来单位个人情况源不同,由幼师与幼儿园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不同经济水平地区,不同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不同,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参照当地同岗位工种工资水平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