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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贸易协议

发布时间: 2020-12-24 21:09:17

① 多边贸易协议与双边贸易协议的区别

多边就是只的三方以上,而双方就是只有两方而已

② 请问诸边贸易协议是什么它的特点是什么它和多边贸易协议,双边贸易协议的区别在哪里急~~~!

多边贸易协议是所有成员都需要承诺的,而诸边贸易协议虽然在世界贸易回组织的框架内,答但各成员方可有选择地参加。

诸边贸易协议 一般情况下,全体世贸组织成员都签署所有世贸组织框架下的协议,但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束之后,有四个国家原来在东京回合中所达成的协议,签署的国家很少,这些协议因此被称为诸边协议。诸边协议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和《国际牛肉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和《国际牛肉协议》已于1997年12月31日终止)。诸边贸易协定,仅对签署方有约束力,成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

③ 多边贸易协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其中主要的原则和内容如下:
1、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服务贸易总协定》 在第二条即规定了该原则,要求各缔约方应该将给予某一成员的 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立即和无条件地也同样给予任何其它成 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但是,由于服务贸易多边谈判是第一次进行,许多国家目前在服务贸易领域还存在着根据双边协定提供市场准入机会的情况, 一下子要求所有国家对于所有的谈判范围内的服务贸易领域都实 现最惠国待遇,是不可能不现实的。因此,总协定也规定了最惠国 待遇例外,一成员可以将有关的内容列入最惠国待遇例外清单中, 在市场开放上申请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但原则上这种例外不应超 过十年,并需经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理事会的审议。由于最惠国待遇例外是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原则是相违背的,一成员如果 要求获得最惠国待遇的例外,就意味着它的市场开放程度会非常 有限,而且具有对其它国家的歧视性,因此谈判中其它成员会不断 要求取消这种例外的。
最惠国待遇是一般性的义务,适用于所有的服务贸易领域。其 目的是保证总协定各缔约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在享受第三国服 务贸易市场开放的利益时处于同等的竞争条件之下,以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
2、透明度原则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三条规定了透明度原则,要求各缔约方 立即公布所有普遍适用的影响服务贸易的政策和措施,以及有关 的国际协定。各缔约方还应该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生效后两年内 建立一个或多个咨询点,以便答复其它缔约方在这一方面的询问。
在透明度原则下,那些一旦公开后会阻碍法律的实施,或违反 :公共利益,或损害特定企业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资料可以除外。
3、逐步自由化原则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第四部分,即第十九条至二十一条,规定了逐步自由化的有关内容,敦促各缔约方在尊重各成员的国家政 策目标以及其整体和个别服务部门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在保证权 利和义务总体平衡的前提下,通过连续回合的多边谈判,逐步减少 和取消各项对服务贸易发展有不利影响的措施,提供更为有效的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机会,以实现其更高水平的自由化。
各缔约方在乌拉圭回合多边框架下通过谈判,已经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作出了开放各自服务贸易市场的约束性承诺。 这些承诺为下一轮进一步开放的谈判奠定了基础,因此,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将不可逆转。
在逐步自由化的过程中,总协定也提出应给予个别发展中国 家更大的灵活性。
4、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几总协定第十七条,它要求各缔约方在列入其 减让表的服务贸易部门中,在遵照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的前提 下,在所有影响服务提供的措施方面,给予任何其它成员的服务和 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本国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此时,不管这种待遇的形式是否相同,只要它提供了相同的平等的竞争条件,不对外国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造成歧视,就都符合国民待遇的原则。《服务贸易总协定》下的国民待遇不同于关贸总协定下无条件 的、强制性的国民待遇原则。它由缔约方根据自己服务业的发展水 平承担。各缔约方可以决定在哪些部门或分部门实施这一原则,并 可为这一原则在本国某部门的实施列出条件和限制。因此,国民待遇在此时是可谈判的。除了上述这些主要的原则以外,《服务贸易总协定》还就服务贸易领域所涉及的资格承认、补贴、国际收支平衡、出于一般原因 或者国家安全原因可以采取的例外等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由于服务贸易是第一次被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谈判范畴,服 务贸易本身所涉及的问题又纷繁复杂,不可能在第一轮谈判中就 能够就所有的问题作出多边的规则和纪律。所以,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就许多问题仅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比如,关于补贴问题,关于 各国相关资格的认可问题等等,都需要在今后的谈判中进一步进 行深入的谈判。一般认为世贸组织即将于2000年发动的下一轮谈判的最主要内容将是服务贸易。 除了总协定条款的谈判以外,另外一个谈判的内容就是各国的市场开放问题。 服务贸易所涉及的服务部门过于繁多,因此,当时的服务贸易谈判委员会为了便于各国的谈判,就对应纳入谈判的服务部门作了界定,主要包括了商务服务、邮电通讯、建筑及相关工程、商业分 销、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旅游服务、文体娱乐服务、交通运输等等。这仅是大类的区分。每一大类又可分为具体的小的类别,比如,所谓的商务服务,又包括了专业人员服务, 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研究和开发,房地产,租赁,以及包括广告、市 场调研、管理咨询、技术测试等等在内的其它商务服务。谈判就交 谈判这些部门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也就是说,每一国家将其承总再讲的部门列入减让表,并对应每一种服务的四种方式,列出在 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的限制,并谈判逐步取消这些限制。
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各国均提出了服务贸易的减让表,作出了市场开放的承诺。
我国服务业的开放情况
我国在建国后,由于一直采取计划经济的体制,重视制造业, 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相对来说是被忽视的。电信、金融、运输、旅游、商业流通等部门长期是国营企业垄断,可以说远远不能 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只是从1978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我 国服务业才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整个的经济体制仍然 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与发 达国家相比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即使是与很多发展中国家相比,我 国也是非常落后的。作为正在迅速发展的国家,中国这几年的发展 世人有目共睹,但服务行业由于起步低,尚不发达,目前,服务业占 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约为30%。服务业落后反映在服务贸易上也 是如此,1995年我国的服务贸易额为443亿美元,只占全世界服 务贸易总额1.8%,在我国贸易中也只占20%左右。 由于服务要求消费者参与生产过程,许多服务交易表现为国 际直接投资活动,也就是商业存在方式。外国政府或企业要求我们开放服务业主要就是要求我们允许外资在服务部门投资,建立各 种商业存在形式,提供各种服务。
目前,我国的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相当低,远远落后于制造业 的开放进程,有些部门如电信至今尚未对外开放。因此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政府对服务业的发展给予了充分重视,服务业有了 较快的发展。至今,我国的服务业各部门已不同程度地对外开放, 从最初开放的餐饮饭店、房产地业,到交通运输、能源、金融保险、 分销、民用航空、专业和商业服务等领域,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有 了提高。但与绝大部分国家相比,我国的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仍然 相对较低,许多服务业部门的开放都是在90年代才开始试点,如 金融、分销、海运、专业服务等,在我国对外开放中,服务业属于较 敏感、难度较大且较滞后的部门。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引进了大 量的外商直接投资,但主要集中在生产领域,大部分服务行业的外 资引进是非常谨慎的,基本上都采取的是只允许合资或合作方式, 某些部门对外资比例作了很大限制,有些部门则不允许外商技资。 这些都是限制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进入中国市场的限制.
服务贸易总协定界定的四种服务提供方式:
·跨境交付方式,它是指某一国的服务提供者在其境内向在其它国家境内的服务消费提供服务,以获取报酬。
·境外消费方式,是指某一国的服务提供者在其境内向来到其境内的其它国家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以获取报酬。
·商业存在方式,是指某一国的服务提供者在其它国家内设立一种商业存在,通过这个商业存在来向该国境内的服务消费提供服务,获得报酬。

④ 把关贸总协定这一多边贸易组织改名为世界贸易组织是在

答案B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历时将近8年,在其结束的1993年决定改名为世界贸易组织。

⑤ 关贸总协定支持8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的主要成果

贸总协定在48年中积极致力于国际贸易政策的协调,成功主持了八轮世界范围的多边关税与贸易谈判。谈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主要成果见表10-1。
表10-1 关贸总协定历次多边贸易谈判情况简表

轮次
谈判地点和时间
参加方
谈判主要成果

第一轮
瑞士日内瓦

1947年4月-10月
23
达成45 000项商品的关税减让,使占应税进口值54%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关贸总协定于1948年1月1日生效。

第二轮
法国安纳西

1949年4月-10月
33
达成近5 000项商品的关税减让,使占应税进口值5.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

第三轮
英国托奎

1950年9月-1951年4月
39
达成8 700多项商品的关税减让,使占应税进口值11.7%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6%。

第四轮
瑞士日内瓦

1956年1月-5月
28
达成近3 000项商品的关税减让,使占应税进口值1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15%。

第五轮

狄龙回合
瑞士日内瓦

1960年9月-1962年7月
45
达成4 400项商品的关税减让,使占应税进口值20%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20%。

第六轮

肯尼迪回合
瑞士日内瓦

1964年5月-1967年6月
54
以关税统一减让方式就影响世界贸易额约400亿美元的商品达成关税减让,平均降低关税35%;首次涉及非关税壁垒谈判,并通过了第一个反倾销协议。

第七轮

东京回合
瑞士日内瓦

1973年9月-1979年4月
102
以一揽子关税减让方式就影响世界贸易额约3 000亿美元的商品达成关税减让与约束,关税水平下降35%;达成多项非关税壁垒协议和守则;通过了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的“授权条款”。

第八轮

乌拉圭回合
瑞士日内瓦

1986年9月-1994年4月
123
达成了28个内容广泛的协议;货物贸易减税幅度近40%,减税商品涉及贸易额高达1.2万亿美元,近20个产品部门实行了零关税;农产品非关税措施实行关税化,纺织品的配额限制在10年内取消;GATT扩大到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建立WTO取代GATT。

关贸总协定第一轮至第五轮多边贸易谈判致力于关税的削减,使世界平均关税水平大幅度下降。第六轮谈判在关税大幅度减让的同时第一次涉及到非关税措施,主要就美国的海关估价及各国的反倾销制度进行谈判,美国、英国与日本等21个缔约方签署了第一个有关反倾销的协议,该协议于1968年7月1日生效。第七轮谈判在发展和完善关贸总协定体制方面作了更进一步的尝试,谈判范围远远超出前几轮,在继续大幅度削减关税的同时还达成了只对签约方生效的一系列非关税措施协议,包括反倾销协议、反补贴协议、政府采购协议、海关估价守则、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牛肉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以及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等。这次谈判还通过了对发展中缔约方的授权条款,要求发达缔约方给予发展中缔约方优惠待遇,发展中缔约方可以在实施非关税措施协议方面享有差别和优惠待遇。
关贸总协定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从1986年9月开始启动,到1994年4月签署最终协议,历时八年。这是关贸总协定的最后一轮谈判,因发动谈判的贸易部长会议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举行,故称“乌拉圭回合”。乌拉圭回合的谈判范围包括传统议题和新议题,其中传统议题涉及关税、非关税措施、热带产品、自然资源产品、纺织品与服装、农产品、保障条款、反补贴措施以及争端解决等;新议题涉及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乌拉圭回合谈判在上述各项议题上达成了框架性协议,是关贸总协定所主持的历次多边关税与贸易谈判中涉及的范围和内容最广、参与谈判的国家和地区最多以及涉及全球贸易金额最多的一次谈判。此外,乌拉圭回合取得的另一项重要成果是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取代临时性的关贸总协定。
纵观关贸总协定48年的存续期,它在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建立国际贸易新秩序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首先,经过八轮谈判,全体缔约方的平均关税水平从20世纪40年代末的40%左右下降到90年代末发达国家的4%左右和发展中国家的12%左右;缔约方还在非关税措施上达成了协议,非关税措施的应用受到了约束。其次,关贸总协定的管辖范围从商品扩展到了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再次,关贸总协定建立了一套有关国际贸易的原则和协议,提高了国际贸易管理的透明度,还协商处理了100多起缔约方之间的贸易纠纷等。最后,关贸总协定的正式缔约方从最初签署临时议定书的23个发展到1994年底的共128个,缔约方的贸易量占到世界贸易总量的90%以上,充分体现了多边贸易体制的广泛性。

⑥ 多边贸易协定与国际公约有什么不同

首先,要区分协定和公约,协定是经过双方或多方反复协商达成的协议,专范围小;公约是大家属都认可的类似于法律的东西,但没有法律强制性。多边贸易协定是三个及其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协商达成的有关贸易的协定,世贸组织前身关贸总协定就是一个大的多边贸易协定,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等。国际公约是国际社会就某一方面问题共同的约定,不仅仅局限在贸易方面,当然这里比较的肯定是贸易方面的国际公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它比协定的约束力和使用范围更加广泛。

⑦ 跪求!WTO多边贸易规则的构成体系

WTO多边贸易体系的构成

乌拉圭回合产生的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系由下列实质性的主要协议构成:
○包括1994年关贸总协定及其附属协议在内的多边货物贸易协议;
○服务贸易总协定;
○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构成WTO规则体系的法律文件
乌拉圭回合谈判签署的主要法律文件
A.建立世贸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
B.多边协议
1. 货物贸易
○ 1994年关贸总协定
相关协议
关于履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海关估价)
装运前检验协议
贸易技术壁垒协议
实施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的协议
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
保障措施协议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
关于履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反倾销)
贸易有关投资措施协议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农产品协议
原产地规则协议
○谅解与决定
关于1994年关贸总协定国际收支条款的谅解
关于海关当局怀疑申报价值的真实或准确情况的决议(举证负担转移的决定)
关于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十七条解释的谅解(国有贸易企业)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关于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二条一款(b)项解释的谅解(关税减让约束)
贸易与环境的决议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2. 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总协定
3. 知识产权
○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议
C.诸边贸易协议
○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
○政府采购协议

⑧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多边贸易谈判是什么谈判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世界上唯一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其核心专是《WTO协议》属。这些协议是世界上大多数贸易国通过谈判签署的,为国际商业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则,其本质是契约,约束各国政府将其贸易政策限制在议定的范围内。虽然这些协议是由政府通过谈判签署的,但其目的是为了帮助产品制造者、服务提供者和进出口商进行商业活动。
虽然WTO在1995年1月1日才建立,但多国贸易体制已有50余年的历史了。自1948年起,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就已为多边贸易体制制定了规则。
根据GATT,建立了一个非正式的、事实上的国际组织,也被非正式地称作GATT。多年来 GATT发动了多轮多边贸易谈判。最近和最大的一轮是1986年至1994年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谈判,该 回合导致了WTO的建立。GATT主要处理货物贸易,而现在的WTO及其协议还涉及服务贸易和与 贸易有关的发明创造设计(即知识产权)。

⑨ 多边贸易&复边贸易 有什么区别啊

多边贸易体制即WTO所管理的体制。大多数国家,包括世界上几乎所有主要贸易国,都版是该体制的成员,但仍权有一些国家不是,因此使用“多边”一词,而不用“全球”或“世界”等词。
多边贸易体制最重要的目的是在不产生不良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使贸易尽可能自由地流动。这一方面意味着消除壁垒,另一方面意味着保证个人、公司和政府了解世界上的贸易规则是什么,并使他们相信,政策不会发生突然的变化。
所谓诸边协议(plurilateral agreement),亦称复边协议,是多边协议(multilateral agreement)的对称,多边协议要求世贸成员“一揽子”接受,只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要受其约束。而对于诸边协议,世贸成员可自愿加入,加入诸边协议并不是成为世贸成员的必需条件;诸边协议只对签字国有效,其所确立的权利与义务并不当然地及于世贸组织的所有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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