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咨询协议
㈠ 律师专家请帮忙,关于劳动合同法咨询。
1、单位要求你补缴三个月休产假的社保费(个人应缴部分)的做法并无不当。
2、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
3、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㈡ 我们公司给专家咨询费,应该怎么处理可以到税局开发票吗没有合同,就是开会时候给专家的钱
咨询费属复于营改增范畴,应当制缴纳增值税,
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发票
一、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支付方(贵公司)支付款项证明材料或合同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经办人居民身份证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四、税款缴纳
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一般税务机关实行“一窗式”服务。特别提醒:带上人民币或银行卡,最好是银行卡,因为税务机关一般不收现金。
㈢ 专家您好!咨询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详情见下面的补充说明。谢谢!
您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您只能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顺祝好运!
㈣ 劳动纠纷,用工单位制定霸王协议,间歇性胁迫劳动者签订,不签就给与辞退处理,想象专家咨询下,
如果霸王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则是无效的。
㈤ 劳动纠纷,用工单位制定霸王协议,间歇性胁迫劳动者签订,不签就给与辞退处理,想象专家咨询下,
协议约定是否合法,若违法则约定无效。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㈥ 甲方提出的合同变更如何解决 (咨询专家:云倩) [已答]
1.依照合同法执行。 2.合理性协商。 1.合同签订的条款中是否涉及到了合同变更的内容; 2.如果没有涉及,拒绝变更,甚至可以动用法律手段; 其实合同变更并不少见,在项目初期的风险控制里多少也得考虑到,如果当初没有预见这种状况,那肯定是要经过项目管理办公室来进行评估,其实是对甲方的意图进行摸底,看看到底是因为甲方成本增加还是某些人有个人意图在里面,然后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总之合同变更涉及面广,对项目成败有决定性影响,尽量协商解决,法务部门的介入是最后的手段。回复会员:HaoGe回复时间:2012-01-13学习了回复会员:xuran4444回复时间:2012-01-11 中国国内的企业和项目往往不遵守合同签署的关于设备和材料的相关约束。 因此,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在合同签订时的合同约定非常重要,一般应明确两部分内容,即甲供设备清单和权限、义务和总承包商(或承包商)材料和设备清单以及相应义务。 如甲方材料和设备的进场,是否需要乙方提供场所和设施保管等权限,都应该说的比较明确。 从内容看,已签订的合同应为包工包料合同。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可提出协商变更合同的请求,是否同意的权利在合同相对人一方。所询问题中,若不同意变更合同中关于业主供应材料的请求,如不能协商一致,可要求对方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若业主方坚决不继续履行,可依合同约定要求业主方承担违约责任。回复会员:jd大回复时间:2011-12-04 首先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在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时,乙方应该根据要变更的具体内容来分析,是否会影响质量,交期,增加运行成本,是否会对乙方的公司造成不利。
㈦ 如果费用确实实际支出了,如专家咨询费,但无合同也无发票,就自己帮专家打个收入账冲费用,这样抄做合法
这们的事实务上复再平常不制过了,一般都是把相关人能提供的其他发票入账,或您所想到的合理发票,一般都是进费用,别担心这个,只要不出大的框架,抓大放小是必然的。但不要影响账务的分析,或专门设一个细目,将类似的事归总。
㈧ 【劳动合同】咨询专家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问题
你错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在保护弱者的同时,也一定不可能让企业来养老。一旦公司认定需要进行裁员行为,那么,无固定劳动合同也是无意义的。公司可以想尽办法让你离职,大不了给你一定的补偿。千万不能把无固定期限合同看成是终身保障。当然,同时,你的无固定劳动合同是否已经签订,并不会抹杀你签订该种合同的权利,意即你现在虽然签订了最近一年的合同,可是你仍然有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规定,只要出现了三种情形:(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14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14种情形是:(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