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
Ⅰ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哪些人什么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合同关系人(被保险人和版受益人权)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三类。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可保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Ⅱ 保险合同中的主体、客体、内容分别指什么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在合同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①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即保险业务的经营人,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同时约定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我国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②投保人。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必须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③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④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即为指定领受保险金的人,故又称保险金受领人。
受益人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二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指定或约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为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合同的客体就是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与保险标的联系在—起的,但并不是保险标的本身。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保险经济保障,即在约定条件下因保险事故发生酿成保险标的的损害或损失,保险人予以补偿或给付。这种保险保障并非再创造一个相同的标的,而是恢复投保方遭受保险事故前的经济价值水平。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内容,即保险条款,是指规定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文字条文,是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分为基本条款、附加条款、保证条款。
(2)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扩展阅读:
一、概念;
合同(也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以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与此相对应的,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附和合同
附和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乙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
诚信合同
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三、合同生效
1.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我国采取的是“零时起保制”。即合同成立后的次日零时,或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地次日零时起生效。
2.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保险合同若要有效订立,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并在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意思表示真实。
参考资料:保险合同_网络
Ⅲ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主体一般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
Ⅳ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哪些
保险主体,就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只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除非与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则,都不是保险主体。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保单所有人,拥有保险利益所有权的人,很多时候是投保人、受益人,也可以是保单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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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为什么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而不是保险标的
你可以这么理解:标的作为有一种客观实在是一直存在的,但是保险利回益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却可答能随时消失或者产生,所以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而非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只是保险利益的物质载体。
可能这么解释有点虚,举个例子(学保险举例是个非常好的方法):
比如一辆汽车,从被制造出来开始,这辆车就一直存在,对吧?但并非从生产出来起,我就可以给这辆车买保险,因为这不是我的车,我没有保险利益。什么情况下我才可以给这辆车买保险呢?等我把这辆车买下来,我对它有了所有权,这辆车出事故会对我的利益造成直接实质性损失了,我才可以买。再后来,我把这辆车转手卖给了别人,成了别人的车,那这个时候我又不可以给这辆车买保险了,因为已经不是我的车了。
从这个例子你应该可以看出,作为保险标的,其实这辆车在整个过程中都存在;但对我来说,保险利益并非始终存在。只有当这辆车属于我的时候,我才可以给这辆车买保险。一旦保险利益不复存在,我就不能给这辆车买保险了。
所以,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保险标的则是保险利益的物质载体。
Ⅵ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和关系人。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为保险人和投保人。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一般是指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Ⅶ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和关系人。 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关系人包括被保险回人和答受益人。
保险合同的客体为保险利益。
免额责任制分为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两种。
绝对免赔的意思就是假设绝对免赔额为100元,那么发生保险事故损失为200元,即赔付200-100=100元
如果是相对免赔额为100元,那么保险事故发生损失为200元,即赔付200元;如发生保险事故损失为99元,
则赔付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