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纠纷新政
⑴ 老人去世,多子女对房产继承发生纠纷,寻求有效解决方法.
遗产包括: 1、公民抄的合袭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对国家所有资源或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 3、有关单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 4、被继承人生前承租或借用他人的财产。 5、制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
⑵ 遗嘱继承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内用权容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⑶ 房产继承纠纷可以强制执行吗
您好。一般来说,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二、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三、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关于这几种过户方式的费用比较,建议如下:
一、继承过户最省钱: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由于继承的方式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况下才可以实现,所以很多父母都暂时不考虑这种途径。当然,也有父母考虑得很远,打算写下遗嘱把房产留给孩子。
二、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只缴纳占房屋总价2%的公证费和1.5%的契税即可。但如果买卖过户虽不用缴纳公证费,但除了契税外还要缴纳下面的税费:
1、房屋购买不足五年以及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房子买卖过户时要征收营业税。
2、房屋购买不足五年或者房屋虽然购买已满5年但并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买卖过户时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如房产购买已超过五年,则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交纳契税,比赠与过户少缴纳一个公正的费用。
由此可知,选择哪种方式过户要看房屋的情况,对于购买超过五年的房子,转卖时免征营业税,如果这套房又是家里唯一房产,不但免营业税,还免个人所得税。
回答完毕。
⑷ 求救,急,关于子女继承父母房屋产权纠纷
第一、根据我国继承法之遗嘱自由原则,遗嘱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效力.故老太太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不用理你二位舅舅的意见。;老太太拥有 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利,不受任何干扰。
第二、你母亲可以独自出让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份额,你那两位舅舅作为房屋按份共有人享有同等价钱下的优先购买权,若其不购买可以出让给其他人。
第三,我现将所需法条列于下,供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五、仍有疑问者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⑸ 房产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⑹ 父母生前出售房产,子女未继承,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父母生前出售房产,产生纠纷,作为子女要帮助父母解决问题,既是孝顺父母一种表现,又是应尽卖房该作任务,否则违约,负法律责任,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⑺ 房产纠纷 我父母留下一房子,按我们风俗女儿是不能继承房子,房子要过继给叔父的儿子。
胜算很大,风俗是不能与法律相对抗的。
⑻ 房产继承引发纠纷怎么办
案例分享:
张老汉夫妇有一儿一女,儿女都已经成家并买了房子。剩下老两口居住在张老汉单位房改时买的两居室里。2000年老伴不幸去世,剩下张老汉一个人。2003年,张老汉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指定由儿子继承自己的房产。2006年,张老汉被检查出患有肺癌晚期,住院期间女儿无微不至的照顾,让张老汉心里很满意,打算给女儿写份遗嘱,但此时张老汉已经无法执笔,就由女儿请律师现场见证并制作了份代书遗嘱,指定房产由女儿一人继承。张老汉去世后,儿女各执一份遗嘱发生争执,诉讼到法院。
依据法律分析:
1、遗嘱中所涉房产系张老汉婚后分配并购买,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应各占一半份额。
2、张老汉妻子去世时,由于没有立遗嘱,适用法定继承,张老汉和儿子、女儿均有继承权,一般等分的话,三人各得(1/2*1/3=1/6)房产。
3、张老汉的遗嘱对自己的(1/2+1/6=4/6)有效,由女儿继承,女儿应得(4/6+1/6=5/6)房产。儿子应得1/6房产。
4、经评估房产价值,房产可以由女儿取得,儿子应得份额可由女儿支付给儿子。
相关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继承法》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⑼ 继承房产起纠纷与父母同住的子女该不该多分遗产
有可以多分的有规定,但是具体比例需要法院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裁量。《版继承法》第十三权条【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