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担保纠纷
1、提供能够证明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4、其他证据。例如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等与民间借贷纠纷事项相关的证据。
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什么责任
1、一方主体特定,起诉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对较少。这里所指的金融借款合同不包括一般意义上的民间借贷合同,贷款人是指银行或信用社,因此原告是特定的,被告则多为自然人。在所审理的案件中,农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诉的占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总数的85%;个人借款的占整个借款案件的99%,且多用于购房或做生意。
2、贷款的期限较短,贷款标的额大,均有担保人。借款人借款多是急需现金,贷款的期限不长,少则一年,多则两年,最长的也不超过两年,同时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并且担保人人数为两人以上,均为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两年或三年。
3、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在所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部分被告多是利用与银行、信用社内部工作人员的熟人关系取得贷款,因此,很多银行、信用社对借款人逾期拖欠贷款不还的情况,不能及时诉诸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而是通过不适当的转贷、续贷方法解决,有的转贷、续贷多次。有的贷款到期后,而借款人迟迟不还,金融部门在诉讼时效内也不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催收,而是逾期后,向借款人或担保人发催收通知,要求借款人或担保人签名确认。在庭审中,绝大部分当事人提出签字认可是在信贷人员的欺骗下由于自已不懂法签的名,这类案件的审理难度比较大,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不服,上诉的也占一部分。
4、《借款担保合同》的内容完备,手续齐全。在所审理的案件中,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均有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均写明了借款的种类、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包括担保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此外,借款人、担保人均提交了身份证明、担保承诺书等相关手续,没有担保人的,用房产设置了抵押。
❸ 关于金融担保纠纷
你由于签字时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因此必须承担你的担保责任。现在只能具,让他们从协议内容及担保范围的角度为你想想办法。
具体要看你相关的诉讼材料了,如需要可和我联系。江苏知本无锡分所廖启东。
❹ 金融纠纷法院让庭外调解以后还有担保人事吗
你好,那要看能否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以及协议的具体内容,如果协议免除了担保人的责任,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义务,
❺ 金融借贷担保诉讼问题
最重要要看你们签订的保证合同。
发表如下看法:第一,关于高额利息的产生版,甲公权司肯定有义务告知;第二,B要支付正常的利息。
另外,保证合同的方式、期限以及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还是需要研究的,这对于确定保证合同本身的效力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❻ 金融担保和民事担保的区别!
他们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在设立审批程序,经营范围和监管程度上都有区别,建议你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❼ 金融担保的法律意义在于
金融担保的法律意义在于已不仅是单纯的担保问题,而且可能通过担保借贷关系的安全实现来推动借贷关系的蓬勃展开,对促进资金融通直到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
❽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借款人之间可以互相担保吗
借款人之间可以互相担保是可以的。
担保有效性:
1、债权债务人均认可的内担保方容;
2、担保方签订担保协议;
3、与是否为互保无关,只要金融机构认可即可。
补充:互保这个在江浙还是蛮多的,有利的一面是可以融到资,不利的是容易引发大面积多米诺效应。
❾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法律规定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1998年7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五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9)金融担保纠纷扩展阅读
一、自然人之间订立借款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金融机构订立借款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二、自然人之间借款,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当事人达成借款的书面协议,合同就成立。
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支付利息,也可以不约定支付利息,当事人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四、自然人之间借款,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借款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❿ 借款担保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3号)规版定:
公民与权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从你描述的情况,房地产公司经担保公司向不特定的个人募集资金,严格来说具有非法集资的特征,所以你们所签订借贷合同及房产买卖合同(具有担保性,从合同),实属无效合同。因此给你保守的建议:不要收购该债权,除非你在法院和房产部门有过硬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