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投资协议
发布时间: 2020-12-27 07:55:31
❶ 请教!PE债转股投资模式一个小问题
PE公司与目标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属于《贷款通则》明确禁止的行为, 在实专践中会被认定为无属效合同. 由此引发其它合同, 《债权转股权协议》和《增资协议》也属于无效合同. 谨慎的做法是: 1, PE公司\受托银行\目标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协议》;2,PE公司\受托银行\目标公司提供的担保方三方签订《委托贷款担保协议》;3,PE公司\目标公司签订《债转股协议》及《增资协议》;4,PE公司\目标公司签订《债转股方式投资合作协议》,目标公司股东作为第三方参与签订,对PE公司的债转股的权利更有保障。
❷ 非上市公司债转股投资反还不了本金要补签成市场发展经费清算合同延期3年。有什么利弊求助
你好,如果非上市公司债转股投资不能返还本金利弊如下:利,假设公司产品销售好,则债转版股本金转为企权业流动资金,企业可以保持经营灵活性,获得更多经营主动权去占领产品销售市场,投资股东可以获得大比例分红。弊,运作与产品销售不畅公司,以债转股名义侵吞投资股东本金或分红利润。你是否要补签延期合同,最好详细了解公司产品与经营销售发展状况再作决定,可以避免诈骗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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