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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危房协议

发布时间: 2020-12-28 12:21:45

㈠ 危房拆除报告怎么写

就说房屋什么时间建的,现在出现什么问题,要求作危房鉴定就是了。
不是给镇政府的,而是给当地房屋安全监理所的。

㈡ 拆除危房重建

分数太抄少了,好像没有诚意。
加个“0”吧。
呵呵。

由于你是在市区内

1、
危房重建,建议首先进行危房鉴定,房产管理局下属单位一般具备这种职能

2、
重建,建议不要扩大规模,你也是想在原有基础上重建。

3、
重建,同样要交纳所有相关行政性费用,
不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看是否可以减交。

4、
是否向市容申请,要看当地实际。
一般只要取得危房鉴定书,向规划局申请建设就好。

另外,
如果你的房子规模小,不建议重建。
建议,
修缮一下。

㈢ 危房拆除,租客可以要求赔偿吗

危房拆除因为特殊的原因,这并不是房东违约,租客是不能够要求赔偿的,只能够要求把押金退还,并且多余的租金都应该退还。

㈣ 房屋所有人,把房屋协议抵债务而资不抵债,拆迁办可强拆己经鉴定必须拆除的D级危房吗

像你这个的话,资不抵债的情况那么说拆迁办它可以强拆这个签订必须拆除的危房。因为的话他已经为鉴定你的房子为违法,那么说你的房子就不可能再去进行居住或者说其他的。

㈤ 危房拆除补贴怎么算

1、《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中对危房的规定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

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2、危房拆迁与我们常说的房屋拆迁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

屋。

其次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

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

3、我国并没有关于危房拆迁的赔偿标准,危房需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修缮治理或

拆除重建,如何安置要看当地的政策。

4、常见补助如下: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6)、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7)、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8)、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5)拆除危房协议扩展阅读:

危房拆迁补偿类型:

1、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2、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

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㈥ 农村危房拆除包含哪些

农村危房包括一下几方面,一是,年代久远失修,这些房子大多是土坯房子。存在极大隐患。二是有些房子已经出现裂痕,很不安全。三是房屋顶已经出现漏雨水情况。

㈦ 危房改造拆旧建新协议书怎么写

“枫桥经验”:四十年法与理的跨越

■首席记者 裘浙锋 通讯员 孙陈超

汽车的喇叭声、摩托车的轰鸣声,商贩的讨价还价声,嘈杂的喧嚣声连成一片。

这是2009年9月8日。诸暨枫桥镇最繁华的天竺街上,银行、超市、电信局,一家家现代化的商业机构鳞次栉比。

商业街背后的一个农家小院里,枫桥镇钟山村村民俞善畅回忆起46年前的村庄景象,恍若隔世:“那时的村庄非常寂静,生活内容极为单调。”

46年时过境迁,跨越世纪的这个小村庄,已是截然不同的世界。而在商业的表象之下,一条关于社会治理经验的脉络,一直与这个小镇相连,任社会的起起落落却延续至今——这就是“枫桥经验”。

“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这是新中国缔造者毛泽东1963年为“枫桥经验”作出的亲笔批示。时至今日,几乎每年中央的高级官员都会前往这个小镇调研,并着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枫桥经验”。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枫桥经验”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机制被浓缩成一句话。发端于绍兴乡村的一个社会治理样本,为何能随时光变迁而历久弥新,并在全国各地被复制、重构?

从“斗争”经验到“无稳不富”

上世纪60年代,俞善畅和无数农村干部社员一样,过着一种政治化的生活。作为枫桥区钟瑛大队大队长,他的任务是组织生产队员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

当时的中国农村,是一个封闭的小社区。为把劳动力固定在土地上,农民外出是不允许的。生产队长俞善畅负责安排每一个队员的劳动内容。农民一般白天去田里劳动,夜里到生产队计工分和斗地主。

1963年,省公安厅派出一支队伍进驻钟瑛大队。这7名上级官员,是因为当时开展的社会主义路线教育活动来到这个村庄的。

在之后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中,全国各地均出现了过火的情况。包括钟瑛大队在内的整个枫桥区,却保持了一种温和的态度。毛泽东在杭州考察听说这一做法后,敏感地意识到其价值所在,并亲笔批示,成为一条脍炙人口的红色经验。

随后不久,中国乡村被卷入动荡不安的社会潮流。文化大革命席卷全国,这场运动改变了俞善畅们的生活。因为政治内容的转向,“枫桥经验”也被搁置一边。

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把束缚在土地上的俞善畅们解放了出来。1980年7月,邻近钟瑛大队的桥亭(现属枫桥镇栎桥村)十一生产队里发生了一场革命:99个村民悄悄地在一份“分田”协议书上签字:搞联产到劳(指劳动工分)。

当时的这场革命,事后被证明有惊无险,分田到户迅速在整个绍兴地区推开。对于俞善畅们而言,他们开始彻底告别一种政治化生活。随着以家庭为生产单位,曾经组织在一起的农民,开始自由流动,各自寻求致富道路。

对于钟山村(2006年,钟瑛与另外一个村合并成钟山行政村)而言,一个标志性的变化是:一度萧条的村庄里出现了繁华的商业街。上个世纪80年代起,在当地政府规划下,从钟山穿村而过的天竺街成为了枫桥镇的商业中心。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让所有的人加快了步伐。但一种自由的商业生活,从来离不开良好的社会土壤。“稳定是第一位的。”现任枫桥镇党委书记张晓冬说。“中国经济的崛起在和平年代。对于一个社会而言,无稳不富。”

对枫桥来说是这样,对于其他地方而言,同样如此。

转型期的矛盾与诉求

无需讳言的一点是,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枫桥镇,曾遭遇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期。根据枫桥人民法庭出示的数据,2003年,该庭受理案件达1300多件。枫桥法庭庭长张学军表示,这是该庭设立以来的历史最高峰值。

从时间脉络上来分析,枫桥出现这一社会现象当在意料之中。2003年前后,枫桥所处的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进入到一个社会转型期。上个世纪80年代兴起的工业化、城市化浪潮,向改革深层次领域演进,导致了社会阶层的多元化,并形成了不同的利益主体。与此同时,随着民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觉醒,其利益诉求开始以直接或激烈的形式表达出来。

这一点不难在枫桥镇得到印证。当地提供的资料显示,民间纠纷集中于土地、环保、经济合同案件和农村宅基地等领域。如农村宅基地问题,因为个人财富的积累,乡村普遍发生了大面积的拆旧建新热,并导致邻里矛盾。

现象并不意外,意外的是民间纠纷的处理结果。诸暨市官员称:2000年至今,枫桥镇的纠纷100%在镇、村引导下进行了调解,其中98%获得成功,剩余的也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近年来,枫桥没有一起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当引发的越级上访,也没有出现重大的治安问题。

张晓冬表示,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造就了该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局面。从枫桥经验的发轫到如今的坚持发展,前后数十年间,乡村社会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尽管在经济和政治领域,四十多年来枫桥的变化已经沧海桑田,但张晓冬认为,当年的治理经验之所以在当下仍闪闪发光,在于枫桥秉承了其核心的理念:建立起一套快速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作出反应、促使民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的协同机制,并尽最大可能在矛盾激化前就将它化解掉。

在这一机制中,党委、政府在农村基层的各个组织机构,与乡村自治组织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并延伸到神经末梢——包括治保、调解、帮教、矫正、警务协管、法治宣传等。如枫桥派出所建立的三级防控网络,从家庭到村到镇,有一个完整的信息搜集、矛盾处理的运行流程。

而在这种网格化的治安架构下,到底存活着一副怎样的真实乡村生活图景?枫桥镇派出所所长蒋其表示:“社会的变化带来了干群所关心问题的变化。现在,因为诉求渠道的多元化,万一纠纷处理不好,可能马上越出了一镇、一市的地面。”

枫桥之安宁,其秘密也就隐藏于纠纷处理的每一个流程之中。

前置的法律防线和矛盾缓冲带

行走于枫桥乡村,你会不时看到一个个社区警务室。枫桥镇共有本地常住人口7万、外来人口2万,而枫桥派出所的民警仅为24人。蒋其表示,他们将三分之一以上的警力资源配置到了8个警务室。

在这些警务室里,你能看到矛盾调解的现场:大家围成一圈,由一名民警主持,双方当事人出席,而旁边坐着的可能有村委主任、治保主任或者当地企业家。

蒋其介绍,该所设立了一个调解委员会。委员不仅包括民警,也纳入了当地社会贤达,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口碑良好的企业家等。

纠纷的仲裁人员实行“菜单式”,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一致认可的调解委员,“用以主持公道”。蒋其表示,调解成功的关键,在于调解人员的公正和威望,而调解的依据有二,一是法,二是乡村社会认可的理。

在此过程中,民警所发挥的重要职责是:将纠纷事实调查清楚。在运用法的过程中,调解人运用自己的公信力,进行“释法”和“说理”,以取得双方的认可,从而避免矛盾的激化,采取强制性的法律程序,以降低双方的处理成本。

蒋其分析说,“枫桥经验”的灵魂,并不仅仅是一些技术层面的手段,更为重要的一个理念是:统筹,即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全方位思考,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而落到一桩具体的纠纷上,法律是标准,而基于对农村社会的了解,综合考虑社会因素、人情世故和习惯等,能使双方化解怨气,从而加速解决。

“调解好于判决。”张学军从一个专业法律人士的角度阐释说,“判”是一把刀,即使执行了,也容易造成双方的积怨;“调”则是周到的说服,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也正是基于这一理念,他所在的枫桥法庭,在处理纠纷时,除非万不得已,才启动判决程序。

“没有对法律的信仰,它就是一纸空文。”枫桥法庭的墙上挂着这样一句谚语。张学军说,对于尚处在民主法制进程中的中国乡村来说,通过“释法”普及法律知识,并与独特的乡村土壤相结合,这是一门处理艺术。

㈧ 房子被鉴定为危房后是否必须拆除

一、如果房屋被鉴定为危房,是否需要拆除,明确责任是第一步。可能造成危房的责任主体有很多,开发商、施工方、设计方,甚至业主的不当使用,如野蛮装修、改变用途、乱搭乱建等,必须确定责任后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房屋被鉴定为危房后,责任主体应根据危房成因区分情况、责任法定。如危房成因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违反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要求,工程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都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责任主体缺位,而相应的监管主体或相应主管部门已经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的,由所有人或使用人承担责任;若相关主管部门疏于履行相应职责,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原因明确、责任确定之后,危房的维修、加固却也面临着重重考验。记者调查了解到,我国现行的物业维修基金主要针对的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产生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如屋顶渗漏、外墙剥落、电梯、消防设施等维修。而“危房”特指建筑本身的主体结构出现问题,也就是说,危房所需要解决的主体结构问题应该由终身质保方承担,维修基金是不能用在危房维修加固上的。
五、从法律角度看,业主和开发商存在房屋买卖的合同关系,如果危房的成因不是业主和他人损害所致,也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话,那么房屋主体结构终身质保责任、危房的维修加固费用也要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造成危房的原因是设计、施工的问题,开发商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设计单位、施工方索赔。

㈨ 政府需要拆除危房,需经过法院么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㈩ 对于危房拆除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其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城市化加速,城区改造已然成为了当今的热门话题,这就会牵扯到拆迁,为了能够保障住户利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都会约束暴力拆迁,从而保障居民的切身利益。对于拆迁,其实很多住户还是能够理解的,对于补偿反而是让很多人蒙圈,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拆迁补偿费有哪些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一)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四)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二、拆迁补偿费应该归谁所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对于房屋拆迁的相关补偿,国家都有着一定的条条框框,并不是由拆迁人全权处理,这是需要大家明白的。同时自身也要掌握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适当时候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对于拆迁问题,您还可以了解相关知识。网络搜索中国企业拆迁专家律师网,或者直接点击,用法律的武器来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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