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合同
Ⅰ 船舶建造保险的保险金额,按船舶或海上装置的或最后合同价格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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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修理保险
船舶修理保险是保险人承保船舶在修理或改造作业期间,因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或责任的保险。从广义上说,是海上船舶保险的一种,国际保险市场上称为船舶修理人风险保险。船舶修理保险具有的特点具体表现在:⑴船舶修理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船舶所有人,也可以是船舶修理人。⑵船舶修理保险合同,可以是独立的保险单,也可以在船舶保险单中以加保船舶修理条款的形式出现。⑶该保险不仅承保船舶修理期间的海上和陆上危险,而且,承保船舶修理人基于其过失依法律或合同应向第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⑶该保险的其保险价值不应低于该船舶修理之前的市场价值与修理费估算额之和。因为,被保险人若因为船舶在修理期间的危险性较航行中为低,而故意将保险价值压低,必然使保险人收益减小。当然,基于船舶修理的风险性低于航行,该保险收取的保险费较低。⑷由于被保险船舶的价值会随修理工作的进行而增加,因此,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是按保险事故发生时已经修理的程度所需的修理费数额,加上该船舶在着手修理之前的市场价值之和作为计算赔偿数额的根据。⑸船舶修理保险的适用,一般是在购买成船后即予以修理或改装,或者是在所投保的船舶保险合同即将届满之时修理该船舶。不过,其条件是在投保的船舶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船舶未发生全损。如果是在定期船舶保险合同期间,船舶进坞维修的,船舶所有人不需另行投保船舶修理保险。
船舶修理险责任
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船舶修理险条款。从国际市场上看,该保险不仅承保船舶修理期间的海上和陆上危险,而且,承保船舶修理人基于其过失依法律或合同应向第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例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该保险中承保由于船舶修理人的过失引起的火灾事故、船舶机损等造成的损失,或因其过失导致被保险的在修船舶在移泊、进出船坞期间碰撞码头设施、船坞以及其他船舶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应注意,由于船舶在修理期间遭受地震、火山爆发、雷电及其由此引起的海啸、火灾等危险较之船舶航行中更大,故船舶修理保险一般将其排除在承保责任之外。
船舶建造保险
船舶建造保险是承保船舶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风险造成的物质损失、费用和责任的保险,属于船舶保险的一种,简称“造船险”,国际保险市场上称其为“造船人风险保险”。同时,此种保险又兼有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保赔保险的成份。
船舶建造保险是专门为适应造船工业的发展需要而开办的。它以各种类型的船舶,包括海上装置(如石油钻井平台)作为保险标的,承保造船厂的整个造船过程,从建造、试航直至交船,包括建造该船所需材料、机械设备在船厂范围内装卸、运输、保管、安装,以及船舶下水、进出船坞、停靠码头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责任和费用。以新造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活动,其性质属于工程建设保险。由于船舶建造过程中有许多水上业务,如下水、试航等,所以也具备一些船舶营运保险条款的内容。船舶建造保险的投保人可以是船东,也可以是船厂。
船舶建造险责任
船舶建造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包括陆上、水面以及第三人责任,除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外还包括:①工人、技术人员、船长、船员及引水员的疏忽过失和缺乏经验;②船壳和设备机件的潜在缺陷;③因船台、支架和其他类似设备的损坏或发生故障;④被保险船舶的任何部分因设计错误而引起的损失;⑤在被保险船舶下水失败后,为重新下水所产生的费用;⑥为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对船舶搁浅后为检查船底而支付的费用;⑦共同海损牺牲和分摊以及救助费用;⑧发生碰撞事故后,被保险船舶对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浮动物件、船坞、码头或其他固定建造物的损失和延迟丧失使用的损失以及施救费用、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以被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⑨被保险船舶遭受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引起的清除船舶残骸的费用、对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可以依人保的保障赔偿条款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但以被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⑩船舶发生碰撞或其他事故,被保险人在事先征得保险人书面同意后,为争取限制赔偿责任所支付的诉讼费用。
基于船舶建造的特点,该保险有特定的承保区域。我国船舶建造保险条款规定,建造期间的承保区域限于造船厂范围内;而试航、交船期间,2000总吨以上的船舶的单程自航距离限于500海里,1000总吨至2000总吨船舶的单程自航距离限于250海里,1000总吨以下船舶的单程自航距离限于l00海里。保险人对此范围内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超出此范围的,则不承担保险责任,除非事先征得了保险人同意并加付保险费。
船舶建造险除外责任
船舶建造保险的除外责任是:;①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非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②对设计错误本身的修理、修改、更换或重建的费用及为了改进或更新设计所发生的任何费用;③被保险人对其雇佣人员的死亡、伤残或疾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④核反应、辐射或者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和费用;⑤由于战争、敌对行为、武器冲突、炸弹爆炸、战争武器、没收、征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以及任何人的恶意行为或政治动机所引起的任何损失;⑥船舶建造合同中规定的罚款以及由于拒收和其它原因造成的间接损失;⑦由于任何国家和武装集团的拘留、扣押、禁制,使试航航程受阻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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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所谓复船舶建造合同,是制指船舶建造人按约定条件建造船舶,由定造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该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为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此类案件实行专属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的规定,因船舶建造合同提起的诉讼,应由船舶建造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Ⅲ 船舶维修合同是属于建造合同吗如果不是,那又是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船舶维修合同不属于建造合同,属于修理合同。
参考:
船舶修理合同是关于船舶修理的条款约定。是指船舶修理人对船舶进行船体、修缮、机件更换、增减等补正措施,以使船舶保持可航性和可营运性,由船舶所有人向船舶修理人支付修理费用的合同。
建造合同的主要分类是固定造价合同;成本加成合同。
修理合同是承揽人为定作人修理好损坏的物品、设备、交通工具等并收取费用的合同。
Ⅳ 船舶建造招投标是怎样的
第三章 投 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太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作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作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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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正在建造的船舶计入什么科目
适用建造合同准则,在2019年准则配套的案例中,使用的是生成成本科目。具体可以看看《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讲解2019版》,里面就有一个建造船舶的案例。
Ⅵ 船舶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
船舶买卖合同(SHIP SALE AND PURCHASE CONTRACT),指船舶出卖人将船舶交给船舶买受人所有,而由买受人接受船舶并支付价款的协议。船舶出卖人和船舶买受人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船舶是合同标的。
由于一些国家把船舶建造合同视为船舶买卖合同,因此船舶买卖合同的标的通常是旧船,也叫二手船。
Ⅶ 船级社和船东之间肯定要签入级合同,船厂和船东也要签订建造合同那么船厂和船级社是否要签订什么合同呢
船厂和船级社签订合同,船厂达到船级社的要求,然后船级社给船厂证书。
在新造船阶版段,船厂分别面对权船东和船级社。
船东和船级社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在新造船结束以后,船舶转入到营运阶段,船东和船级社之间算是有了合约。这个合约就是船级社发出的证书。
Ⅷ 甲公司与乙船厂签订船舶建造合同,现甲公司把此合同转让于丙公司,现如何签订合同
在合同里注明,甲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丙公司就可以了。但是要通知乙公司,如果甲公司是债务人,必须经过乙公司的同意才能转让。否则无效。
Ⅸ 船舶建造电焊承包合同怎么写,和给个范本也行
主要就是一吨多少钱,甲方负责提供什么,一方负责提供什么,还有工程队的安全等等,和建造速度慢耽误工期的惩罚,或者材料不到位对工程队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