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笔录
A. 再离婚房产纠纷案笔录中一方提到财产送给子女算是赠言吗
是的,属于赠与,可以把财产赠与子女。
1,父母可以将自已的财产赠与给子女回,不需要其答他子女的认可(同意)。
2,公民有对自已财产处分的权利,处分财产时也无需第三人同意。
3,赠与合同有如下特点: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它与遗赠抚养(协议)合同不同,前者无需金钱与义务回报为前提;而后者是遗赠人(赠与人),生前将产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为遗赠人生前做赡养义务,死亡后取得财产的行为。
4,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赠与人以自已的意愿,将财产转移他人,受赠人表示同意,不需履行因赠与而产生的义务。
5,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只要赠与人表示赠与,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成立,赠与的财物实际交付受赠人为赠与结束。
赠与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在赠与过程中,赠与的财物没有实际交付或所有权没有实际转移前,赠与人可以变更、可撤销(少给或不给),一量给付或转移,为赠与结束。
B. 民事房产纠纷一审庭后被告反诉30天后法院电话告知去法院做笔录什么意思
1、法院受理被告的抄反诉后需要进行审袭理,可能让您去发表一下对反诉的意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解释中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和第七十九条规定的限制。
C. 房产纠纷,判决书和开庭笔录结果不一样,怎么办
如果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请主审法官释疑,如果仍然不满意可以选择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