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大全
㈠ 农村土地纠纷案例
可以要回土地!虽未签书面合同,但有口头约定,也是合同的一种。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你把你承包的土地又包给本村人承包,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合法行为。
如果已经规划修路要占用这块地,你再去要地已经没有意义。因为:
土地被征用后,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青苗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其中劳力安置费归土地承包人;土地补偿费国务院规定归土地所有者,但各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以由承包人和土地所有权人按比例分配;青苗费归耕种者、地面附着物补偿归其所有权人。但所有归个人的补偿,均会(应该)做在承包人(也就是你)名下。你再按上述分配原则分给实际耕种的人。
修路占用剩余的土地,你可以协商是否收回。
提醒你:今后无论约定任何经济上的往来,只要不是能当场结清的,最好都签订书面合同。免得事后纠纷。
㈡ 房产纠纷的经典案例有哪些
房产纠纷的产生原因
分析目前产生的大量房产纠纷,主要分以下几类:
一是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二是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是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四是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
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五是房屋抵押、典当纠纷。 六是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七是房屋拆迁纠纷。
㈢ 房产继承纠纷案例
1、建成新房后老人的承诺是分家析产,老大分得旧房,老二、老三与父母一起共版有新房。权
2、老二、老三与父母共有的新房原则上四人均分。
3、父母过世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他们的遗产(新房的二分之一)应由三个儿子平分。这样的话,老三最终应能得到:自己的1/4房产+分得的1/2*1/3=5/12房产,将近一半。
4、如果有遗嘱,父母也只能对他们自己的财产立遗嘱,也就是只能对一半的房产立遗嘱,超过部分无效。父母遗嘱中对一半房产的分配是有效的。
㈣ 纠纷调解案例
邻里纠纷调解案例
在生活中邻里纠纷往往是由于人们之间的理解和沟通不够,相互之间缺乏谅解礼让,所产生的摩擦 2011年5月,XX社区盘西组居民庄春花与庄永华就两家相邻巷子砌墙一事,发生了矛盾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由口角很快发展到动手。庄春华说这条巷子经常有污水流淌,现在整治酷夏天气炎热,每天都会有阵阵恶臭散发出来,影响了自己家人的生活。于是庄春华未和隔壁庄永华商量便在在巷子里起了到隔墙。这一下污水是进不来了,但引起邻居庄永华的强烈反映:你怎么有权随便砌隔墙自己独用?这不成了你自家的巷子了吗?双方很快发生争吵并动起手来,庄永华阻止庄春花继续砌隔墙。
庄春花向XX街道XX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了情况,请求法律帮助。XX社区调解委员会给予了接待,并及时介入调解。调解人员先到现场勘察,并向其他居民和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庄永华说:“我也不是没事找他家麻烦,这个巷子是公共的小道路,她凭什么把它围起来?成了她一家的吗?”社区调解人员针对庄永华提出的问题征询庄春花的意见,问她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没想到庄春花脱口说:“还能怎么办,他打我也打了,骂我也骂了,我岂不是白吃亏呀?现在谁怕谁啊!”调解人员严厉地说:“现在是法治国家,你说的是不对的。还有,举国上下都在建设和谐社会,邻里之间互动友爱是一种美德的体现。古人都晓得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怎么不明白呢”。并耐心开导她:“第一火气不要大,第二要讲法,第三要讲德。你耐心地听我讲,污水引发的恶臭,影响了你正常的生活;你可以跟隔壁商量下怎么解决而不是什么也不说就自作主张的忙活起来。还有违章砌隔墙有两个不对:第一是违章,第二是占为已有,走道是公用的,不能设障。你的要求是合理的,是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但行为却是违法的,要纠正。他虽然动手是不对的,但是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所以双方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才能解决问题。
通过调解人员的耐心开导劝说,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一、围墙南至前门小屋,北至庄永华房屋卫生间窗户北侧50厘米处,墙高不超过2米。二、北侧围墙尽头处由庄春花安装一扇门,庄永华同意在自家房屋墙上打一门栓插孔。门锁钥匙各人一把,出入时通知对方。三、建围墙及门的费用由庄春花负责,所有权属庄春花,双方签字后生效。
在社区平时生活中,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或多或少会影响着社区安定。其实邻里纠纷大部分都是些小事,但就因为双方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邻里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友善和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互间的通行、通风、采光、卫生、噪音和互不干扰等相邻关系。如给对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率、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邻里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布在我们城市的大街小巷,贴近我们的生活;人民调解工作人员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了解我们的生活。邻里纠纷也就那些小事情,不至于闹的你死我活的,更不至于闹上法庭,而人民调解就很快捷方便的满足了居民的需要,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和稳定,促进了社区的健康与文明,是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㈤ 房产继承纠纷经典案例告诉你,哪些遗产会产生纠纷–
您好:
一、把多人共有房屋,当成一个人的遗产。张某成年后与父亲、继母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盖平房五间。父亲病故,张以共有继承为名,占有了全部房屋。该房应为张和父亲、继母共有。父亲去世,张只能继承其父的房产份额,且张的继母不但属于房屋的共有人,而且与张对张父的房产都有继承权,张的继母如无劳动能力还应当多分。对此继承法第26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把对公有房屋的承租权当成遗产继承。李某生前多年居住在单位的公房中,房改后没买该房仍租住,最近李病逝,李的子女要求继承该房。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对承租房屋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承租权不是所有权,继承人不能当作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三、把继承开始前己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房产当作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刘某丧偶后与张某结婚,结婚时刘通过书面形式把自有房屋赠与了张某,并于逝前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现刘的子女要求按刘的遗嘱继承这份财产。因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即使刘立有遗嘱刘的子女也无权主张对该房的继承权。
四、认为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登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其中一人死亡,不必过户登记,即属于生存的一人。张某所持房屋产权证,写有其夫和她二人的名字,其夫去世,她以她一人的名字,出卖房屋,过户受阻。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二人共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共有,变为一人所有必须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写有夫妻二人的名字的房屋,其一人死亡,生存的一方必须通过继承、过户手续才能登记为一人。
五、认为继子女和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第19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这里养子女与继子女的继承权是有区别的,因为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六、认为同居多年即享有配偶继承权。王、赵没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多年。最近王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赵认为结婚不登记同居也有继承权,要求继承王的房产。结婚不登记除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外,则对另一方的房产没有继承权。虽然按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因对死亡的一方尽了较多的义务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但他享有的不是其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一种因互助产生的权利。
七、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张、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继承了其父的一笔房产。且对这一房产共同使用多年。现王张离婚,王主张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此房产。张拿出了其父的遗嘱,该遗嘱明确表示其这份遗产由张继承。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上述遗留的房产应为张的个人财产,且无论他们共同使用多久,其财产的性质都不会改变。
八、认为婚后买房,产权证上只写有一人的名字,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林、张为夫妻,林最近病逝,林生前与张买得楼房一套,房产证上只登记了林一个人的名字。林的父母认为该房只属林一人,要求按其一人财产继承。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以及当事人能举证证明为个人的以外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上述房屋虽然只登记在林一个人名下,也不能改变林、张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
九、不为没出世的胎儿保留遗留房产份额。李先生拥有一栋商品房,李遇车祸死亡。继承遗产时李的妻子提出为怀有的胎儿保留份额,李的父母不同意。认为胎儿未出世与遗产继承无关。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㈥ 二手房过户流程大全 二手房过户如何避免纠纷
二手房过户流程大全 二手房过户如何避免纠纷
二手房过户办理的过程中如果遇到麻烦那简直就是欲哭无泪了。很多购房者办理过户的时候会遇到大大小小的麻烦,最后搞得自己是进退两难,苦不堪言。为了让大家避免纠纷,请您看下文二手房过户知识。
王先生买完二手房之后遇到了让人棘手的麻烦,由于在购房合同中没有注明户口迁出的期限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在王先生过户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售房者借各种理由不迁出,为的是给房子涨价。而王先生认为现在涨价是房主的过错,所以也不肯低头。最后,双方僵持不下,使得王先生苦不堪言,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不仅影响了工作,还影响了生活。
其实,出现王先生这样苦恼的人不在少数,因为过户问题出现纠纷的更是常有的事。但是,归根结底,还是由于购房者本人买房之前对二手房的过户问题不够重视,也没有足够的了解。所以,购买二手房,了解必要的知识,过户的时候就一定能够防患于未然。
1.充分了解户籍政策。根绝政策的规定,如果需要把自己的户口迁入新买的房子,那么,原来的户主必须先迁出。如果户主迟迟不迁出,那么,购房者就处于被动地位,所以,合同中一定要注明迁出期限以及违约责任。
有的人买学区房,就是为了孩子能够及时的上学,但是,如果遇到没有良心的售房者,不把户口及时的迁出,孩子就不能进入理想的学校,那么,花高价买的房子也就没有意义了。
2.若售房者强调可以在没有户口的情况下也可以落户这个房子的话,购房者千万不可轻信。最可靠安心的办法就是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如果确实是真的,那么再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也不晚,然后需要在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3.购房者申请过户之前,一定记得要求售房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户口迁出,一定记得口说无凭,需要落实到合同上。
4.如果售房者买有按照合同的规定迁走户口,需要支付给购房者一定的赔偿金。购房者可以直接从房款中扣除这部分违约金,余下的部分如果不够的话可以向售房者进行追偿。
最后,如果房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迁走户口,应当支付违约赔偿金给购房者,买方可以直接从房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仍然可以向房主进行追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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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常见的家庭房产纠纷案例都有哪些
1、叔叔与纠纷二再起诉属于超诉讼效
2、签房屋合同房屋层两层归面三四层政府用根据楼层各自测算要依合同规定计算面积给钱没超效输
3、自家双都听亲戚说句情况讲给听知道要输自撤诉
附:《华民共民通则》
第百三十五条 向民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效期间二律另规定除外
㈧ 房产纠纷,房子已过户,卖方反悔案例大全
属于司法信息公开范围,进入人民法院官网申请即可知道。
房子完成过户意味着所有权发生转移一般情况下标志着交易的结束,当然无变化的可能如果卖方反悔需提出合同无效或者可撤消的证据,否则就没有什么权利可以主张了。
㈨ 写生活中纠纷的作文大全
生活中的美与丑作文
生活犹如一场梦,有好梦,也有噩梦;生活犹如一场戏,有精彩的,也又枯燥乏味;生活犹如一颗怪味豆,酸甜苦辣咸,样样具备,耐人寻味。
今天,我们要来一次比赛,看谁能快速找到生活中的美与丑,谁找的事情最典型,最鲜明。镜头一:在繁华的街道上,不免有被冷落的角落。而一些不劳而获的人,就在这做乞讨者,来获取人们的爱心。瞧,这个刚刚还四肢健全的叔叔,转眼间,便变成了一个衣衫不整,头发乱糟糟的残疾人。然后就装可怜,拿着一个破碗,嘴里不知嘟囔着什么。看了就让人心里怒火熊熊。这时来一个约有七八岁的小女孩,她怀里抱着一个袋子,跑到这位乞讨者的面前,气喘吁吁地说:‘叔叔,你一定饿坏了吧,你瞧,我用妈妈个我的零花钱给你买好多东西。’这位小女孩的眼睛不知为什么那么的纯净,没有一丝的污秽,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甜美,她的微笑显得那么的真诚,纯洁。‘快吃啊,叔叔,你不爱吃么,这可是我平时最爱吃的埃’她的小嘴嘟囔着,好像有些不高兴。‘哦,我爱吃。’愣了半天的他,好不容一回过神。然后结巴的说了声:‘谢,谢’然后埋起头吃了起来。女孩看了以后。笑着跑开了。这个乞讨者一定会变好的,他一定会用他的双手挣钱,对,一定。应为从他那句‘谢谢’开始,他就变了,他不再想一天能骗多少钱,而是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一定会,因为女孩纯净的眼睛,因为女孩真诚的笑容,因为女孩亲切的话语。
镜头二: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好拥挤。这时来了一个中年妇女,她穿着朴素的衣服,耍得发白的布鞋,头发中有一些由于生活的奔波长出的白发,起着一个鸡蛋筐,脸上有一些皱纹。汽车的一个急刹车,使她不小心踩到一个时髦的女士,中年妇女感激给他说‘对不起’。可是这位时髦女士得理不让人,用她那双大眼睛咄咄逼人:‘你怎么不长眼睛,你没看见我的脚在这,你还往上踩。’‘真对不起,我帮你擦。’说完,她便蹲下来。‘擦,你那破不能帮我擦么,这可是双名牌鞋,七八百呢,你赔。’说完,她一脚踏进了鸡蛋筐,中年妇女落泪了。这时,一边的人看不下去了。然后给中年妇女一些钱,然后开始给他主持公道。中年妇女再次落泪,不过这次是感激的泪。
寻找生活中的美与丑,你会发现,丑的现象越来越少,因为有许多没把他掩盖了,这样,生活中的美会越来越多。放大你的眼睛,一起来寻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