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付款协议
1. 做账时,现金折扣的原始凭证是什么
收到现金折扣的原始凭证是:银行进账证明(或现金收据)、购销(付款)合同
支付现金折扣的原始凭证是:银行支付证明(或现金付款凭据)、购销(付款)合同、公司现金折扣规定文件
2. 外贸合同里的价格为不含佣金或折扣的净价,在实际付款中买方支付卖方的货款与该净价有何差异
没有差异——所谓净价就是不含任何佣金折扣的价格。而含佣金价格,那么,卖方在收到货款后版,需要按照约定的权佣金比例支付给中间商。如果是含折扣的价格,那么,买方在对卖方付款时,将直接扣除折扣价,向卖方支付减去折扣后的价格(货款)。
3. 买家具支付的意向金,对方不按照合同履行折扣,怎么办
协商退款和协商折扣。因为法律上不支持“意向金”,故你按合同与商家扯是得不偿失的。这是商家的套。
除了协商还可到消协投诉,请消协出面解决一下。
4. 销售返利如何做账务处理
分析如下:
销售返利形式:
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对销售返利的处理降低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降低销售利润。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回款的目的,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会计上应按销售折让处理。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如果将返利额另开发票,对于直接冲抵货款的形式来兑现的返利,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销售方据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并相应冲减销项税额。
支付销售返利方:
支付返利方凭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返利方,持通过税务局认证的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抵减进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库存商品)
1、公司是经销商,收到厂商支付的现金返利,公司开具了现金收款收据,并无发票,请问公司就收到的现金返利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税务专门有规定,属于折扣,要冲减进项税额。
借:现金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平销返利和商场收取管理费,双方各做什么样的账务处理无论是收到货币性资产还是实物资产,均应于收到当期冲减当期进项税金。会计处理:
1、收到返利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收到的是货物,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袁,应同时作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平销返利公式: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返还的金额实际是含税价格,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再 ×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 实际就是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的问题。
(4)折扣付款协议扩展阅读
1、“返利”是企业销售政策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经销商十分关心的内容。“返利”就是供货方将自己的部分利润返还给销售方,它不仅可以激励销售方提升销售业绩,而且还是一种很有效的针对销售方的控制手段。
2、返利是一种商业行为是指厂家或供货商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一种正常商业操作模式。一般是要求经销商或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的基础上给予多少个百分点的奖励,所以称为返点或返利。
3、返利是很多生产企业采取的促销方式,虽然在促销政策上无可厚非,但是也要注意处理好相关的关系以及业务,友情提醒一下,处理的好与坏,合法与违法有时候真的就在一线间。就看收到返利时的形式是怎么样的了,以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为例,如果给予的方式要求开增值税票的,则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这是虚假业务,没有发生真正的销售业务,违法!
4、由于返利对经销商而言是一种额外利润收入,而且门槛要求不高,只要实现了销售就会有相应的返利,所以能够起到激励经销商的作用。获得返利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特别是高比例的返利。除了对经销商有销量或销额方面的要求之外,企业一般还会要求经销商不能严重违规行为,否则将受到扣减返利甚至取消返利的处罚。返利的控制功能由此可见。
5、促使经销商提升整体销量或销额是购物返利最主要的目的,购物返利也因此常常与销量或销额挂钩,经销商随着销某产品的返利政策量或销额的提升而享受更高比例的返利。
6、百事可乐公司对返利政策的规定细分为五个部分:年扣、季度奖励、年度奖励、专卖奖励和下年度支持奖励,除年扣返利为“明返”外(在合同上明确规定为1%),其余四项奖励为“暗返”,事前无约定的执行标准,事后才告知经销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返利)
5. 我单位年初购100万商品(不含税),现由于提前付款按合同对方给予5万折扣,即付货款为95万,求会计分录
年初采购时:借:库存商品 100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0
现在支付货款时:借版:应收账款1000000
贷:财务费权用—现金折扣 50000
银行存款 950000
对方给与50000元的折扣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就可以了,属于现金折扣!就是对方企业销售产品后为尽快收回款项而给予的折扣
6. 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是什么意思
“买方在2009年10月24日付清货款”:说明买方在20日内付清货款,属于1/20的优惠方式。享受1%的优惠。
所以,该企业实际收款金额=10000*(1-1%)+1700=11600
7. 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是什麼意思
2/10 意思是说10天付款,给予总货款2%的现金折扣,1/20 意思是说20天付款,给予总货款1%的现金折扣,N/30意思是说超过20天付款,要付全款,没有折扣。
卖100件商品,每件50元,现金折扣应该是:
1、如果能够在10天之内付款的话,就有2%的折扣,100件商品给的折扣就是:100*50*2%;
2、如果对方在20天之内付款,就可以享受1%的现金折扣,100件商品给的折扣就是:100*50*1%;
3、如果在20天-30天之内付款付款的话就不能够享受现金折扣。
(7)折扣付款协议扩展阅读:
利用现金折扣的决策方法:
在附有信用条件的情况下,因为获得不同信用要负担不同的代价,买方企业便要在利用哪种信用之间作出决策。一般说来:
1、如果能以低于放弃现金折扣的隐含利息成本(实质是一种机会成本)的利率借入资金,便应在现金折扣期内用借入的资金支付货款,享受现金折扣。
比如,与上例同期的银行短期借款年利率为12%,则买方企业应利用更便宜的银行借款在折扣期内偿还应付账款,反之,企业应放弃折扣。
2、如果在折扣期内将应付账款用于短期投资,所得的投资收益率高于放弃折扣的隐含利息成本,则应放弃折扣而去追求更高的收益。
当然,假使企业放弃折扣优惠,也应将付款日推迟至信用期内的最后一天,以降低放弃折扣的成本。
8. 销售返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入帐分录:
借:营业费用-XXX费
6万
贷:应收帐款-XXX商场
6万
这张6万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
可以作为
销售费用
入帐
9. 在超市上班给自己打折商品算犯劳动法合同
在超市上班给自己打折商品,如果属于劳动者私自降低价格来谋取私利属于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10. 折扣金支付协议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吗法院立案案由是什么
水经济纠纷的经济纠纷可以是法院去管的。
现如今一套房产动辄几十上百万,一线城市更是达到几百万上千万,购买一套房子成了人生中的一等大事,但是由于房市的不稳定等原因就算签订了购房合同也可能会造成酒疯,下面就为您罗列常见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望您可以避免,顺利的买到心仪的房子。
1.未征得配偶同意情况下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出卖人配偶以其不知情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此时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
2.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处分共同所有房屋,构成无权处分,合同虽然有效,但不必然导致物权变动。
3.出卖人一房二卖,买受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并要求退回定金,双方并无继续履行合同意思表示的,应视为均不违约。
4.买受人与第三人相互串通,导致出卖人一房二卖的,只能减免违约方违约责任,并不能免除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
5.因一房二卖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因买房人期待的合同利益无法实现,其主张房屋差价损失的,应予支持。
6.在农村房屋物权尚未实行统一登记情况下,如受让人在交易时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可依善意取得制度认定其所有权。
7.购房合同签订行为及签约地点足以使购房人有理由相信签约工作人员具有代理权的,代表签约行为构成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