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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发布时间: 2020-12-31 01:17:59

❶ 农村宅基地纠纷找谁解决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宅基地纠纷在农村很常见,有不少人认为只要有纠纷就去找法院,其实这是不对的,并不是什么纠纷法院都有权处理。遇到宅基地纠纷该找谁解决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立案时应当把握的问题

1.对原告资格的审查。原告应当是与争议宅基地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对该宅基地直接主张权利或因他人对其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实施了侵权行为而诉请人民法院保护的人。在原告提起侵权之诉时应当提交宅基地使用证。

2.对被告资格的审查。(1)被告与原告所主张的权利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例如全部或部分占有争议宅基地的人;(2)妨碍原告合法使用宅基地的人,例如,越界建房的人、阻止他人施工的侵权人等。

3.是否属于法院主管的宅基地纠纷。首先,审查是否属于行政案件;其次,审查有无其他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情况,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其使用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给单位职工建造私房,职工为建房用地发生纠纷的。另外,最高人民法院(90)民法字第2号的批复规定:“行政机关对土地争议的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应以民事侵权案向法院起诉,应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该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在具体执行这一批复时应当把握,如果当事人所提侵权事项是处理决定未涉及的则应当立案受理。

4.宅基地案件按专属管辖的原则应当由宅基地所在地法庭或法院受理。把握立案时的审查只是根据原告的诉称作程序上的审查,并不做实体上的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坚持起诉的,裁定驳回起诉。

❷ 农村宅基地纠纷属于什么部门管

根据《土来地权属争议调查源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2)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❸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

可以找村委会和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宅基地;
最后都无法解决的,拿出证据去当地法院起诉,解决宅基地权属问题。

❹ 农村宅基地纠纷打什么电话投诉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一)协商解决
《土地版管理法》第权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三)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至于电话投诉,目前应该没有电话处理这方面的投诉时间!望采纳!

❺ 有农村宅基地纠纷找什么部门如何处理

我国的农村宅基的申请一般是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则可以由乡级、县级经管站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部门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❻ 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依据法律规定:自“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乡土地所/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经管站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❼ 农村宅基地纠纷打什么电话投诉

农村宅基地纠纷无来直接的自电话投诉,可采取如下的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先找当地村委或者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7)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原则:

实践中,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

原则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原则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原则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原则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原则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❽ 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维权

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审理。法院主要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宅基地手续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因而,土地管理部门从实体处理到审批程序各个环节中,只要有违法的情形存在,人民法院就应撤销宅基地使用执照或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作出审批。

对于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宅基地属他人承包地、自留地,侵犯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受案后,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所审批的宅基地是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无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无考虑土地承包权三十年不变的规定等具体情况,作出撤销或者维持审批文件的判决。

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对于能够确认村民建房未经审批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的非法用地建房,并且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如影响邻人房屋通风、采光、通行等情况的,人民法院既可以作出排除妨碍、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民事判决,也可以中止诉讼,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退出土地的处罚决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建筑物买卖、确权等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只能裁决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不宜明确非法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

(8)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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