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和侵权责任
『壹』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一般的民事责任政策承担一半是包括这种侵权和违约,包括他们的这种民事和这种刑事的处罚应该是可以的,是处理的一种。
『贰』 侵权民事责任是什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1、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当事双方又无过错,依公平观念,也可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违约责任一般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采取过错责任原则。2、构成要件不同侵权责任,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因其适用的归责原则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定要有损害后果的存在,无损害无侵权。在违约责任中,损害后果不一定是承担责任的要件,如定金罚则。3、举证责任不同在侵权责任中,一般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是否有过错负举证责任。而在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只有证明具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时才能免责。4、免责条件不同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但当事人不得预先约定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5、责任形式不同侵权责任的形式包括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6、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在侵权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不限于财产损害,而且包括人身损害及其他损害。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财产损害。
『叁』 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共同侵权要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理论上讲,一般侵权行为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侵权责任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四个要件:
一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侵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以公民人身权为侵害客体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二是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这是构成这一民事责任的首要条件,只有当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损害,从广义上讲,包括财产上的损害和人身上的损害即造成受害人在财产上或者人身上的不利益。
三是因果关系。作为构成侵害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就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前因后果的联系,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这种因果关系,说明损害是由违法行为所引起的,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确定因果关系就是要从客观现象中去寻找揭示他们之间存在的不依照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联系。
四是主观过错。主观过错是构成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违法行为人只有在实施违法行为当时主观存在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过错就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他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状态。
在诉讼上,以上四项内容必须要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人进行举证,当事人必须全面地论证自己的观点。理论上讲,这是一项很困难的举证责任,相比较合同严格责任来说,诉讼请求人需要强得多的诉讼举证能力,这也是合同诉讼与侵权诉讼最重要的区别之一。但这一孑然不同的归责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诉讼参与人忽视了,这也是近两年来人身侵权诉讼比例大幅度上升、且胜诉率不合理性偏高的关键因素。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认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从加害人的角度看
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他有权向其他未承担责任的共同加害人追偿,请求偿付其承担应当的赔偿份额。
(二)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
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旦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赔偿了全部损害,也就履行了全部义务,则免除其他共同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受害人不得再对其他加害人提出请求。反之,如果受害人的请求没有得到实现或没有完全得到实现,他则可以向其他加害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害或者赔偿剩余的部分损害。
『肆』 侵权民事责任的含义是什么
广义说认为,侵权行为是产生责任的根据,但侵权行为不仅仅是指因行为人的过错专而导致的侵权属行为,还包括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责任。从广义上来理解,侵权行为不仅包括过错行为责任,还包括行为人依据公平原则产生的责任和无过错责任,这种责任也是法律制度规定所产生的。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该规定来看,既包括了因过错产生的责任也包括了非过错责任,可见中国《民法通则》采纳了广义的侵权行为的概念。采纳这一概念的理由主要在于:随着现代侵权行为法的发展归责原则已经多样化,除过错责任原则以外还包括公平原则和无过错责任,而这些责任都属于侵权法上的责任,在探讨侵权行为概念的时候必须都包括这些责任。更何况由于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体现了对受害人的充分保护的侵权法的基本功能,实现了侵权法公平合理的分配损失的任务,因此,从广义上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是必要的。
『伍』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民事责任的区别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强制性。民事责任的强制性是其区别于道德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的基本标志。民事责任强制性的表现主要有两点:
(1)在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或者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时,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当民事主体不主动承担民事责任时,通过国家有关权力机构强制其承担责任,履行民事义务。
2、财产性。民事责任以财产责任为主,非财产责任为辅。一方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给他方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通常通过财产性赔偿的方式予以恢复。但是仅有财产责任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因此,《民法通则》也规定了一些辅助性的非财产责任。
3、补偿性。民事责任以弥补民事主体所受的损失为限。就违约责任而言,旨在使当事人的利益达到合同获得适当履行的状态;侵权责任,旨在使当事人的利益恢复到受损害以前的状态。
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表现在: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规定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某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
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3、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形式的责任。
『陆』 侵权属于民事责任还是民事义务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律义务,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利,而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这种法律后果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并以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规定民事责任的目的,就是对已经造成的权利损害和财产损失给予恢复和补救。
民事责任是因为违反民事义务而产生的。但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不同,民事义务是规定义务人应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不具有制裁性,而民事责任是违反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具有制裁性;民事义务因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产生,民事责任只能因违反义务的违法行为而产生。根据产生责任的原因,民事责任可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负有民事责任的一方,应当自觉承担责任,否则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强制责任方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十种,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要理解民事责任的概念,必须将民事责任同民事义务的概念区分开。所谓民事义务,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保证另一方民事权利的实现而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民事义务的内容虽然经常与民事责任的内容一致,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的区别表现在:
第一、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不履行其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第二、民事义务的履行体现的是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民事责任的承担则体现了法律对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否定和惩罚。
民事责任也不同于其他的法律责任。它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责任的性质不同。
第二、强制程度不同。
第三、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民事责任的特征
民事责任的特征主要包括:
第一、民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第二、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违反了民事义务。
第三、民事责任以财产性责任为主,以非财产性责任为辅。
第四、民事责任是一种补偿性责任。
第五、民事责任是相对性的责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责任。
民事责任的形式
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第一、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
第二、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侵权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确定民事主体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本标准。
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其在实施损害行为施时主观上存在着过错。过错责任原则最早产生于罗马法后期,它是我国民事责任最主要的归责原则,适用于大多数的民事责任。
所谓过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的权益的结果,仍然积极追求或听任损害结果的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第二、过失。即行为人因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而未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的损害后果,因此而造成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客观归责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领域或行业内,只要损害结果是由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则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可确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主要包括:
第一、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第二、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第三、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第四、建筑物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第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三、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又称衡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结果均无过错时,根据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最晚出现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主要适用于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而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处理又显失公平的情形。
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即对公平责任原则作了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简称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一定的侵权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所谓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
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
第一、侵权行为具有国家强制性。
第二、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侵权行为以侵权行为的存在为前提。
第四、侵权行为的形式主要为财产责任,但不限于财产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当事人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虽欠缺一般侵权行为必须具备的某些构成要件,但仍可成立为侵权行为,适用特殊的归责原则进行处理。其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特殊侵权行为主要适用特殊的归责原则。即无过错责任或者公平责任。
第二、特殊侵权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这里所称的“法律”包括民法的一般规定和民事特别法的规定。
第三、特殊侵权行为在举证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指由加害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对此无需举证。
第四、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限制。一般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履行了法定义务也可能基于特别规定成为免责事由。
第五、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存在分离现象。如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柒』 怎样理解民事侵权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关系
你好!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律责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不同的分类,根据法律责任的类型,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因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而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包括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律或行政法规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
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刑事法律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
《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侵权责任是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侵权人因同一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时,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当先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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