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户协议
⑴ 房屋拆迁的房屋房主是我父亲他签了协议,而我是他儿了一已分户,儿子有补偿吗
你的房屋拆迁,只有房屋的主人才有补偿,你这是说只有你父亲才能拿到补偿款。他拿了钱之后怎么支配,怎么和你们分这个补偿款是你们家庭的事情了。
⑵ 安置房,有拆迁协议书,我想自己拥有一本户口本,可以去派出所立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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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 分别立户。 2、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仍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居民户口迁入或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号的文件规定。 3、 分户程序: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⑶ 村里拆迁分安置房。我和父亲不是一个户口本。但拆迁协议上只写了父亲
应该分给你的那套房子是不是写的你父亲的名字,如果是的话,你可以跟你父亲协商,拿到自己的房子,详细情况可以向英淇律师进行咨询!
⑷ 我和父亲分户时交了财产分割协议,但拆迁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签了怔签协议,我可以视作无效吗
财产抄分割协议,一般袭是为内部协议。意思就是你们家庭内部产生约束力。而对外是否分户,一般是按照户口本来说的。
目前来看,签订的协议,如果认定为无效是比较难的。
如果你是对征收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话,是可以通过别的途径解决的。而非认定协议无效。
⑸ 男方户口婚后迁来女方,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安置人员中有男方名字,离婚后男方能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权益
南方户口婚后迁来,女方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安置人员中有男方名字,离婚后,男方能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权益,男方可以分割拆迁补偿款
⑹ 按面积算的动迁房里现有4个户口 拆迁协议上只写了按面积分 未写户口 那除户主以外的户口是否有产权呢
当然是户主所有权,在交房期间有动迁办补偿租房
⑺ 现在房屋拆迁两家共用一个房产证房产证是按份共有的拿公证书到房产局可以办分户协议书吗
要办理按份共有,要先去公证处办一份析产公证,
然后再拿公证书去房管局办理回,但现在只有省公证答处能办理1%和99%的析产公证,市公证处只能办理50%和50%的析产公证。
最后,只要两个业主提取公积金的总额不超过购房金额就可以了,没有规定一定是每人50%,不过这是夫妻间共同财产的规定,如果不是夫妻,可能会有不同,所以建议最好问清楚一点
⑻ 离了婚户口还在前夫家,前夫家要拆迁,需要双方写个房产分配协议,怎么写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
协议人:方xx,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协议人:王xx,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协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⑼ 父亲的房子拆迁,拆迁协议上的名字是父亲的名字,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能否办在儿子的名下
不能办理。
原因如下:
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双方签定协议后,就能按协议内容覆行合同。取得拆迁后的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拆迁协议主体名称不能更名,否则就变成另一个协议了。协议书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为了拆迁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如果变更当事人原来的协议就无效了,只能重新签订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基本内容:
1、生效条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2、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3、必须公证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4、期限作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9)拆迁分户协议扩展阅读:
父亲的房子拆迁写上其它成员的情况扩展:
农村宅基地住房建造,以户为单位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该住房建设申请书上除填写户主姓名外,还会写上该户其他家庭人员的姓名。
遇到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时,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家庭签订一份集体土地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户主代表全家在该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该拆迁安置协议上也会写上该户家庭其他人员的姓名,即该户家庭所有“同住人”的姓名及相应的身份证资料。
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如家庭人员中有人愿意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放弃产权人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一份放弃安置房权利的声明。
通常没有矛盾的家庭,年纪大的老人会主动放弃安置房的产权,将自己的产权份额办到晚辈名下,否则以后一旦成为遗产也是挺麻烦的,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所以,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时,如果子女与父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可以通过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方式,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产权份额直接转到子女的名下。
如果子女与父母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不能将自己的安置房产权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要等父母拿到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后,再通过买卖、赠送、继承的方式将安置房产权过户到子女的名下,这样要多支付一笔相应的房产过户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