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会侵权
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是指作为商品的销售者不应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果销售就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但是要使每一个经销商品的人,弄清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的商品的使用商标的状况,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要考虑实际情况,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这项法律规定。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应当强调的是,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它的有形载体是商标标识,商标是通过商标标识发挥识别商品的作用。商标标识包括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物品。正是由于商标标识是体现商标专用权的一种载体,所以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商标标识的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项侵权行为的产生是由于在经营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而更换商标,所谓经营行为是将商品更换了商标后再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属于是商标侵权行为。这一项是概括上述四项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从这一项规定中表明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可以说,是否造成损害是是否侵权的重要标志。
Ⅱ 商标还在申请注册中,使用算不算侵权
商标注册审查过程比较长,有的甚至需要1年左右。而企业的经营活动很多时候都要用到商标,尤其是做推广时不使用商标往往还会给人以不够规范和专业的印象,令推广的成效大打折扣。 那么,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企业需要使用商标时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明确一点:商标需要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注册,才能获得相应的商标权利。 我国市场上可以看到两种商标注册标志在使用:大多数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或者中文的“注”字,也有一些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标注“TM”。 这种情况,有时是跟商标使用人的国别有关,比如不同于我国的商标“申请在先”原则,美国实行“在先使用”原则,即商标的先使用者获得法律的保护。美国法律规定必须先有贸易和商标的实际使用,才能获得商标的法律保护。 虽然美国引入了注册制度,但“在先使用”仍然是申请注册的先决条件。在“在先使用”原则的基础上,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不注册商标只要处于使用状态也可以获得法律保护。所以当我们看到一些正在使用中的美国商标标注了“TM”标识时,这样的商标是受到美国商标法保护的。 在我国,由于商标法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出于种种目的,有些不负责任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会告诉企业:“TM”就是注册中商标的意思,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标注“TM”就可以使用这个商标了,只不过不可以标注是注册商标罢了。 很多企业使用商标心切,这种说法有利于促使企业注册商标的决心。于是,不少企业刚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把注册中的商标放到了企业产品的各种包装、合同甚至广告中。殊不知,这样做有侵权的风险,也有不少企业因此被起诉到法院。 一旦法院认定侵权,那么企业不仅要面临赔偿,而且还可能涉及各种包装、广告费用等损失。 “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中国商标法律中根本没有规定“TM”标志有什么意义,也没有提到允许企业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就可以在标注TM的情况下使用该申请中的商标。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商标,如果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同样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原因很简单,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告诉申请人商标局受理了这个商标申请,并不代表商标已通过审查。 在《商标受理通知书》的下面都会有一句话:“注: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已获准注册”,其实就是提醒企业《商标受理通知书》的性质。 因为《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表明商标局已经收到了申请人的申请,但是还没有开始审查。也就是说,哪怕注册跟知名商标一模一样的商标,也可以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 假如在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就可以标注TM并使用该申请中的商标,那么岂不是可以赤裸裸地通过这种方式“合法”侵犯他人商标权?因此,“注册中商标打上‘TM’就可以使用”的说法是荒唐的。 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和“注”字符号,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标记,表明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获得审查通过,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成为注册商标。 R是英文Register即“注册”的首字母。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尚处于注册申请中的商标呢?确实答案是可以使用的,但有一定的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这跟是否加注“TM”无关。 风险来自于三个方面: 第一,申请商标之前没有做检索,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第二,虽然做了检索,但是检索工作不到位,有漏检的情况; 第三,虽然做了检索,不过商标局的数据库有一定的“窗口期”(即有些商标已经申请注册,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录入数据库),在窗口期有人先申请了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当然,企业使用了申请注册中的商标,可能商标最终能获得注册,没有引发任何问题。但企业也可能因此遭遇风险。 比如在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最后商标注册没有成功,还被人起诉或者投诉侵犯商标权,不但要赔偿他人损失,企业前期的许多投入也付诸东流。 建议广大企业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如果确实想使用该商标: 一是要进行细致的商标检索,最大限度地保证之前没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二要控制有关该申请中商标的各种投入包装、宣传的成本。 企业大规模的宣传、推广最好是在正式拿到商标注册证书之后,以防止自己投钱,却为他人做了嫁衣。
Ⅲ “注册商标”受到侵权应该怎么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未经商标注册权人的同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自己的商号登记,并且进行宣传使用,使大众产生误认。这种情况明显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注册商标权人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保护权利。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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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商标申请专利之后还会涉及到侵权么
只要商标局审核通过,你的商标就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按照你的说法商标审核能否通过就不好说了!
Ⅳ 商标注册后哪些行为算侵权
可以申请注册,并且很有可能注册成功。按照《商标法》,“淘宝网”具有显内著性的核心词是“淘宝”,如果容您申请注册的词汇明显区别于“淘宝”,就有很大的可能注册成功。比如“淘气”,就与“淘宝”有着显著区别,按照这个思路,您就可以找到适合您的词汇做为商标。
关于是否会涉及到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对商标近似做出了明确的司法解释: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型、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成及颜色,或者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型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我们完全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有着显著区别”的词汇就不会涉及侵权。
Ⅵ 注册商标中使用的文字也会侵权吗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若未经著作权人许专可属在商标中使用了某种字体,商标即使已经核准注册,字体著作权人也有权提出异议。江苏某家企业就曾因在产品商标中使用了某字库公司拥有著作权的两个单字而被判侵权。《商标法》还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获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注册完成后,应当依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来使用注册商标。如果要更改商标中的字体,则需要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否则有可能不被商标法保护,甚至有遭受行政处罚的风险。为避免商标因侵犯字库字体著作权而引起纠纷,申请商标注册时应使用具有合法授权的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