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要件
1. 合同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一、合同成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成立以后,便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由于订立合同的方式不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区别。以对话方式(口头或电话)要约,受约人立即承诺的,合同即为成立。如当事人约定了承诺期限的,受约人在承诺期限内表示承诺的时间即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以书信、电报方式订立的合同的成立时间,以要约人收到承诺的信件或电报时所签发收据的时间为准。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需要经过鉴证、公证、第三人证明或者有关机关核准登记的,必须在履行上述手续以后,合同才算成立。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条件下,在有效期间内受约人未拒绝承诺或作为表示同意要约的,如发送货物、支付价款等,则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2. 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合同是个动态过程,它始于订立,终结于适当履行或责任承担。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的成立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有些合同当事人并未参人合同的订立,但可以通过代理人订约而成为合同主体,而另一些人可能参与合同的订立而不能成为合同当事人(如代理人),无论订立的主体涉及到哪些人,合同必须存在着两个利益不同的订约主体,合同必须具有双方当事人。只有一方当事人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例如某甲以某公司的名义订立合同,如果并不存在该公司,则可以认为不存在一方当事人,合同不能成立。
.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当事人在从事交易的活动中常常因为相距遥远,时间紧迫,不能就合同的每一项具体条款进行仔细磋商,或者因为当事人欠缺合同法知识等,不能就合同所涉及的每一个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的协商,从而使合同规定的某些条款不明确或欠缺某些具体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就合同的标的、数量等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可成立。其含义为:
当事人一旦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可成立,而对次要条款或非必要条款并未达成协议则不影响合同成立。例如履行期限在合同中未作规定,当事人可依据《民法通则》第88条随时提出履行和要求履行。
达成一致的协议意味着意思表示一致,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是考虑合同效力的主要因素。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9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发生重大误解也是确认合同的效力问题,即使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例如合同的标的、价款)发生重大误解,只要存在形式上的合意,也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当事人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但不能要求宣告合同自始不成立。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方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
3. 合同有几个要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有八个要素,分别是: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3)合同的成立要件扩展阅读:
合同的签订:
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要约:
为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提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在要约里,要约人除表示欲签订合同的愿望外,还必须明确提出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基本条款。要约可以向特定的人提出,亦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
要约人可以规定要约承诺期限,即要约的有效期限。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即有与接受要约者订立合同的义务;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可按通常合理的时间确定。对于超过承诺期限或已被撤销的要约,要约人则不受其拘束。
承诺:
为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同意要约的一方称要约受领人,或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承诺,其合同即告成立,受要约人就要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对要约内容的扩张、限制或变更的承诺,一般可视为拒绝要约而为新的要约,对方承诺新要约,合同即成立。
合同的形式:
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关于建立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的方式。中国的合同形式有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和经公证、鉴证或审核批准的书面合同等。
口头合同:
是以口头的(包括电话等)意思表示方式而建立的合同。但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和分清责任。不少国家对于责任重大的或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限制使用口头形式。
书面合同:
即以文字的意思表示方式(包括书信、电报、契券等)而订立的合同,或者把口头的协议作成书契、备忘录等。书面形式有利于分清是非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中国法律要求法人之间的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其他国家也有适用书面合同的规定。
经公证、鉴证或审核批准的合同:
①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所作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可作为法院判决或强制执行的根据。对于依法或依约定须经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则合同无效。
②合同鉴证是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应合同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进行的鉴证。鉴证机关认为合同内容有修改的必要时,有权要求当事人双方予以改正。鉴证机关还有监督合同履行的权利,故鉴证具有行政监督的特点。目前中国合同鉴证除部门或地方性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一般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鉴证。
③合同的审核批准,指按照国家法律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某类合同或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必须经主管机关或上级机关的审核批准时,这类合同非经上述单位审核批准不能生效。例如,对外贸易合同即应依法进行审批程序。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网络
4.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答:(1)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
(2)按照规定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自批准时起成立;(3)有第三人作保证的合同,自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
5.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两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
但是,《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才生效。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否则即使流转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合同有效成立有5个条件:①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如精神病患者等不具备行为能力的人,订立合同无效;租地者未经出租人同意也未经合同约定就将其租用的土地再转租出去的转租合同无效(因为租赁人没有权力将所租赁的土地再行出租)。②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采取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当前许多乡村出现的强制农民将土地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工商企业的行为是无效的,在此基础上签订的合同也无效。③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比如集体土地所有权买卖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将耕地长期出租给工商企业用于非农建设(以租代征)也违反法律,因而签订的流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④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即合同必须具有互为有偿性和目的合法性。⑤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6. 在理论上,合同成立的要件有( )。
这道题应该是多选题,ABC三个选项都对
A.
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B.
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C.
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
7. 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要件有哪些
买卖合同关系复成立要件如下: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8. 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1
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约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