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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协议

发布时间: 2021-01-02 09:11:54

❶ 拆迁补偿是按户口上的人口还是房子面积

拆迁赔偿的性质不抄同,赔偿方式也不同,有的是按几个户口本赔偿,有的是按照户口上有几个人来赔偿。具体如下:

1、城市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法律是国务院590号令和各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依据该法房屋征收补偿是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与有几个户口不直接相关,但对于实际居住人属于住房屋困难户和无房户,在房屋征收中可以依据各地政府的政策申请廉租房,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解决征收安置。

2、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 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集体的,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对有户口的村民可以分配宅基地,分配面积与人口多少相关,但每户人家只能分一块宅基地,对有单独户口的一家人视其是否成家立业能否分户另行分配宅基地由村委制定的统一章程规定处理。

3、对村集体的公共积累用于拆迁赔偿补贴或补助的应按本集体经济成员按人头分配补贴。

❷ 请问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第九条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保障金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条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奖励性协议扩展阅读:

2017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从4月1日起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

通知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此外,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❸ 国家对拆迁户房屋回迁怎么规定

有以下规定:

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

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

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

(3)奖励性协议扩展阅读: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

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 。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

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参考资料:回迁房——网络

❹ 公司与员工签订了长期服务协议,在公司服务三年,符合协议要求的,公司一次性奖励一万五,但现在公司又要

可以先行与公司沟通,如果自己不满意就直接拿协议维权,

❺ 个人雇佣合同范本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四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五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六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先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5)奖励性协议扩展阅读

雇佣合同,即 “雇佣契约”,指的是当事人一方 (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 (或契约)。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❻ 劳动法有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在退休这一年是否会得到年终奖金

没有规定。

目前,年终奖的设立,主要为了奖励并激励员工。法律上(包括最新的劳动法)没有硬性规定一定要发年终奖,单位有自主权。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年终奖发放未有书面约定的,年终奖发放事项由单位自行制定,没有文件规定单位必须要支付年终奖。

若双方有有关“退休这一年年终奖发放方式”的书面协议,或单位规章制度中有明确支付规定,劳动者符合享受条件而单位不支付的,员工可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双方对支付事项有争议的,可至单位社保缴纳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6)奖励性协议扩展阅读:

年终奖企业是否可任性发放

《劳动法》的第47条规定企业有自主经营权,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年终奖发不发、发多少,外界无权干涉。

如果企业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那就要依规办事,不能随意克扣、拖欠。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易定红解释,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具体发放情况与薪酬制度有关。比如国企的奖金一般与绩效和岗位级别挂钩,相对比较固定;上市公司薪酬制度完善,奖金发放与经营状况密切相关,效益好的时候,年终奖自然高。一些中小民营企业或创业公司的奖金发放随意性较强,甚至由老板个人意愿决定。

如果合同有明确规定,即便员工离职也应该获得年终奖。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公司在员工离职后制定了年终奖发放政策,离职员工可与公司协商。“在劳动仲裁与诉讼实践中,检方处理这种情况,会遵循‘对员工不利,规定无效’的原则,公司把离职员工排除在年终奖发放范围之外,损害员工利益,规定对员工无效。”

❼ 福州华侨家具厂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

你所说的是华侨塑料二厂职工生活区吧。下面是2014-07-04 公布的《华侨新苑(华侨塑料二厂职工生活区)及周边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华侨新苑(华侨塑料二厂职工生活区)及周边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告知书
来源: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07-04 (榕晋房征[2014]5号)
因华侨新苑(华侨塑料二厂职工生活区)及周边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晋安区新店镇华侨新苑(华侨塑料二厂职工生活区)及周边地块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房屋征收部门已拟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 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8月4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办公地址:华塑二厂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87911934),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附:华侨新苑(华侨塑料二厂职工生活区)及周边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4年7月4日
附件:
华侨新苑(华侨塑料二厂职工生活区)及周边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因华侨塑料二厂职工生活区及周边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现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和《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补偿对象及方式
凡本征收范围(具体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内的被征收人列入征收补偿对象,以被征收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作为征收补偿计户依据,被征收人应当依据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用途、性质和面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华侨塑料二厂公房的以产权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处置的凭证为计户和补偿依据。但被征收房屋属于第二条第5款规定的不能实行货币补偿。
二、征收补偿原则
1、货币补偿:具有合法产权的被征收人按确认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实行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安置用房。
2、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安置房型为45㎡、60㎡、75㎡、90㎡、105㎡、120㎡、135㎡。
具体安置面积的计算方式:
根据被征收房屋确权面积增加10%的公摊面积(最多不超过10平方米)后就近上靠标准房型。
就近上靠标准房型安置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足7平方米的,可增房15平方米进行安置。
3、营业性用房的征收补偿:
⑴、被征收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产权登记用途为营业性用房的按营业性用房征收补偿;
⑵、被征收房屋改作营业性店面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产权登记机关确认,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或税务登记证明,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对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进深按房屋的结构确认,但最多不超过6米)可依据下列规定按营业性店面予以货币补偿作为按期签约奖励。
①在1984年1月5日《城市规划条例》生效前,将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非营业性用房改为营业性用房,可按营业性用房给予货币补偿,其它部分的房屋面积按原房使用性质及用途予以认定;
②在1984年1月5日至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生效前,将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非营业性用房改为营业性用房的,可按营业性用房建筑面积的80%确认营业性用房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其它部分的房屋面积按原房使用性质及用途予以认定;
③在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生效后至2004年10月26日福州市《关于加强违法占地建设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布前,将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非营业性用房改为营业性用房的,可按底层第一自然间建筑面积的60%确认营业性用房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其它部分的房屋面积按原房使用性质及用途予以认定。
4、非公益性用房的附属物实行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
5、被征收房屋属于以下情形实行产权调换,不作货币补偿:
①被征收房屋的共有人或被征收华侨塑料二厂公房的各使用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②被征收房屋产权有纠纷、权属不清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③被征收房屋设有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
6、被征收房屋属历史遗留私租房的,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房由原使用人继续使用。
7、实行标准租金的华侨塑料二厂住宅公房,以及由所在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租住或使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的住宅房屋,其补偿安置方式分别按以下情形处理:
(1)租(住)户及其配偶未享受过房改、住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产权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将房屋产权处置给租(住)户,且租(住)户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产权人在收回市政府规定的住宅产权补偿款后,由租(住)户自行选择补偿安置方式并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搬迁;
(2)租(住)户及其配偶未享受过房改、住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产权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将房屋产权处置给租(住)户,但租(住)户拒绝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产权人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保持原租赁或使用关系,安置地点由产权人选择;
(3)租(住)户及其配偶未享受过房改、住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产权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意将房屋产权处置给租(住)户,产权人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租(住)户的补偿安置及搬迁由产权人自行解决;
(4)租(住)户及其配偶已享受过房改、住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但租(住)户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产权人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租(住)户的补偿安置及搬迁由产权人自行解决;
(5)租(住)户及其配偶已享受过房改、住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且租(住)户拒绝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产权人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协助产权人依法搬离租(住)户,华侨集团予以积极配合;
9、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私房、单位房:被征收房屋有合法产权的,建筑面积以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其他房屋面积按《建筑面积规范》和《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的规定计算。
三、签约期限
(1)宣传期: 自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至2014年 月 日;
(2)第一签约期(20天):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
(3)第二签约期(10天):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
四、安置地点及过渡期限
1、产权调换房地点:
期房:就地安置(期房、标准户型),面积最终以市房屋登记中心核定的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2、以上房源若为毛坯房,内部未设隔墙、未配置洁具的,以产权调换房屋标准户型为基数,给予80元/平方米的内部隔墙及卫生洁具补助。
3、过渡期限:正常过渡费的发放期限以被征收人的实际过渡时间为准,即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并将被征收房屋腾空交房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房之日止,实际过渡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在正常过渡费发放期限之外,对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另给予增发3个月过渡费;对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另给予增发6个月过渡费。
安置房超过过渡期限交付给被征收人的视为逾期,自逾期之日起,对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双倍发放过渡费,对使用周转房的被征收人按正常标准发放过渡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过渡期限自签约期限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36个月后期限结束;超过签约期限签订协议搬迁的,过渡期限自搬迁之日起开始计算,36个月后期限结束。产权调换房屋经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水、电等小区配套设施齐全的,即可回迁安置,被征收人拒绝回迁的,不再发放过渡费。
五、按协商方式签订协议的计价补偿安置办法和搬迁奖励办法
在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与征收实施单位可按以下办法协商确定房屋的各项补偿安置及奖励金额并签订房屋补偿协议书:
(一)该地块区位价,住宅5973/㎡、店面8510元/㎡,计价补偿办法如下:
1、住宅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
①私房(民房)住宅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确认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5973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
②私房(成套房)住宅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确认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5973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420元/㎡成套房基础设施配套费);
③华侨塑料二厂公房参照国有公房住宅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确认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5973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
④华侨塑料二厂公房处置给租(住)户的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华侨塑料二厂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处置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5973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
2、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
①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营业性用房的合法建筑面积×(8510元/㎡+被征收房屋建重置价×成新率);
3、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标准、被征收房屋成新率评定标准和二次装修项目补偿计价标准按照榕政办(2013)100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4、闭路电视补助费50元/户,电话补助费58元/户,宽带网络迁移补助费108元/户,管道煤气补助费3140元/户。
备注:以上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和成新率标准按榕政办(2013)100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产权调换安置房价格
就地安置,期房,对接价7808元/㎡;
因上靠面积不足7平方米、需增房15平方米进行安置的,增房价格按对接价的1.1倍计算。产权调换房屋与原住宅确权建筑面积及公摊补偿面积相等部分不计层次系数,其余面积按五层为0、向下一层每层递减1%、向上一层每层递增1%计算层次差价,每层增减的幅度不超过50元/平方米;被征收人选择分户评估方式进行计价的,产权调换房屋层次系数按五层为0、向下一层每层递减1%、向上一层每层递增1%计算层次差价。
回迁安置时,按安置房实际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及层次进行结算。若安置房产权面积小于协议面积,不足部分应按安置房单价的1.1倍补偿被征收人;若安置房产权面积大于协议面积,超出部分被征收人应按安置房单价的0.9倍补交购房款。若安置房有提供“一房一价”的,则结算时全部按照“一房一价”计算。
(三)奖励办法
1、凡是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且选择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分别给予货币补偿奖励:住宅597元/㎡,沿小街巷营业性用房851元/㎡。
2、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住宅房屋,按住宅合法建筑面积的10%给予公摊补偿(安置房为七层以下多层房屋的除外),但每户最多不超过10平方米。(仅限按实际情况选择计算区位补偿、搬迁奖励、货币补偿奖励等相应项目),公摊补偿面积直接计入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的面积计算基数。
3、凡是在签约期限内搬迁完毕的被征收人,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和被征收房屋搬迁时间按以下标准分别给予搬迁奖励:
①在第一签约期限前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被征收人,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给予搬迁奖励:住宅1195元/㎡,沿小街巷营业性用房426元/㎡。
②在第二签约期限前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被征收人,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给予搬迁奖励:住宅597元/㎡,沿小街巷营业性用房213元/㎡。
4、对被征收住宅确权面积小于45平方米且被征收人在本市范围内无其他房屋(含商品房、二手房),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经权利人具结并经华侨实业集团、华塑二厂确认及公示无异议后,按照45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计算区位补偿价(5973元/㎡)、搬迁奖励(1195元/㎡)和货币补偿奖励(597元/㎡),货币补偿奖励仅限选择货币补偿的享受,补足部分不计算旧房补偿费和成套房补助。2006年7月24日后对房屋进行产权分析,致使产权面积少于45平方米的,不适用本规定。
六、分户补偿及评估办法
在签约期限内,若被征收人按上述第五条的规定与征收实施单位协商一致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则不再对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安置房进行分户市场评估。
若被征收人拒绝按上述第五条的规定与征收实施单位协商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则被征收人应向征收实施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收到书面申请后征收实施单位应委托评估机构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办法》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进行分户市场评估,以市场评估价作为补偿安置依据。以分户市场评估价签约搬迁的,可给予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的5%的搬迁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可另给予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的5%的货币奖励。
七、搬迁补助办法
1、被征收人或其直系亲属为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的,给予3万元/户的装修补助。
2、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住宅房屋可按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50元/㎡的安家补贴。
3、住宅搬迁补助费按确权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非住宅搬迁补助费按确权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搬迁补助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4、选择期房产权调换进行安置需自行过渡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按确权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8元(原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计算)。
5、被征收房屋属于成套房且在签约期内搬迁的,可按合法产权面积给予420元/㎡的成套房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
八、停业损失补偿办法
经营性店面可按确认的合法店面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100元/平方米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
九、超出签约期限内搬迁的处理办法
1、征收人与征收实施单位对被征收人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中的奖惩办法,凡超过签约期限搬迁的,不享受以上规定的一切奖励及优惠政策,坚决杜绝超期限搬迁反而多得利的现象发生。
2、依照本细则公布的区位房屋市场评估价,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搬迁签约期限内达成搬迁补偿协议,若在签约期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仍不搬迁的,由作出补偿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故意扰乱征收工作程序、煽动闹事、妨碍征收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房屋搬迁程序
1、由征收人将实地丈量的房屋面积、房屋结构、房屋成新率等交由被征收人核对,在核对无误情况下按规定时间及时回执。
2、被征收人在搬迁时应向水电部门交清费用,属相关部门安装总表的,不得私自拆除、更换,应由相关部门统一拆除,否则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3、被征收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签订协议。被征收人回迁选房顺序号抽签办法及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4、凡属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于签订货币征收补偿协议且搬迁完毕后十五天内付清货币款项。
5、为确保产权调换用房设计及建设如期完成,被征收人应按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6、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时,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件、建筑许可证、单位放弃证明、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闭路电视缴费发票、电话话费清单等原件,并随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和印章。
十一、该实施细则未提及事项均按国务院及省、市的有关法规规定实施。
十二、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安置补偿方式与本实施细则有出入的,按有关部门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为准。
十三、投诉监督
为确保整个征收补偿工作顺利进行,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坚持“六个公开”,被征收人的补偿情况及时张榜公布,并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监督,也欢迎被征收人参与监督。

❽ 5%是多少怎么算

5%=5/100=0.05。

再如:10+5%=10+0.05=10.05。

❾ 何谓缺陷补偿谈谈特殊儿童缺陷补偿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何谓缺陷补偿?缺陷补偿是针对特殊儿童说的,比如自闭症儿童,智障儿童,小儿麻痹儿童,他们需要针对缺陷补偿,这样他们才会不被正常儿童落下,才能融入到正常儿童群体里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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